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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25 12:04:05瀏覽2239|回應4|推薦5 | |
自焚不像人肉炸彈, 是一種最卑微的抗議方式, 用自己的肉身來抗議暴政或不義, 並沒有將其他無辜的人帶入, 自焚也是一種最絶望的抗議方式, 因為已經對任何合法的途徑都不信任, 所以只能用這種決絶的方式,將自己還有的生命都拿來做抗議, 所謂好死不如賴活, 連賴活都不要的時候, 那種絶望, 無奈, 憤怒已經是到了極限. 結果從中國政府的角度, 竟然只有「依法辦理」, 「 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這些處理原則已毫無遮掩的顯示出這個政府是用更強壓的方式來消滅這種自焚. 但, 這些壓迫者不敢去想的是, 連死都不怕的人, 連自焚這種痛苦到極致的死法都無所懼的人, 還有什麼可以讓他們害怕呢? 參考文件:中國政府針對藏人自焚的對策:《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主要罪名归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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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