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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0 16:48:16瀏覽426|回應0|推薦5 | |
建請法官釋放陳水扁, 而且,在釋放陳水扁之前, 也將目前服刑中、羈押中所有的收容人、被告全部釋放。 因為,這是「司法人權」! 阿扁涉貪, 特偵組還有案件在查、 已起訴的案件顯然複雜且牽連甚廣, 只因為阿扁的特殊政治地位, 從偵查至羈押, 不斷給予阿扁禮遇, 阿扁在他自己、家人、扁辦、律師, 以及民進黨諸公們的「力爭」下, 享受多少特權? 還有大法官特別做出的釋字第627號解釋, 還修訂一些其他的條款, 這樣的司法人權還不夠? 這樣開創了多少司法人權? 阿扁開庭哭泣會被關到死, 我真覺得丟臉極了, 一個做了這麼多錯事的人, 縱容家人做錯事的人, 至今在海外還不知道有多少錢或密帳的人, 竟然想都是他自己應有的權利── 不論這種權力是正當的、或是長期以來未改的、 或是屬於他而有的特權。 更可笑、可嘆、可悲的是包括副總統呂秀蓮、 前中研院長李遠哲、民進黨檯面上的人物, 你們現在一直在批評司法人權, 指在監、所、檢審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你們將這些公務員當成什麼? 沒憑沒據憑什麼信口指責別人、汙蔑別人的人格和尊嚴? 你們要司法人權, 就可以侵犯這些公務員的基本人格和尊嚴嗎? 你們批評現有制度和方法不公, 那八年執政期間, 你們做了什麼? 總統府不是有人權小組嗎? 你做了哪些對人權有助益的事, 還是只是花錢補助那些自己的外圍組織? 阿扁犯罪,是非仍待釐清, 你們以政治上的壓力侵犯司法, 這就是你們要的司法獨立嗎? 如果是藍營的政治人物面對這樣的待遇, 或是有人對藍營的人不斷地聲援, 你們會認為司法獨立嗎? 我真的很討厭你們, 做人做事說話都兩種標準, 甚至是三種標準。 對一般平民百姓、對政治敵手、對自己, 永遠都是平行線。 我期待你們以對待阿扁每天開記者會、 每次都有人陪著出庭、 每次都肯詳細檢閱阿扁的一舉一動然後向檢察官、法官挑毛病的方式, 對待目前正在服刑的所有收容人、 羈押中的被告, 包括被陳水扁、吳淑珍傳為證人的陳鎮慧、馬永成、辜家等等所有人, 這些成千上萬的人等著你們開記者會、遊行、上街來聲援, 來抗議讓他們蒙受牢獄之災的「司法不公」。 包括呂副總統、李遠哲院長及民進黨的諸人, 我也期望在你們聲援阿扁, 要求停止羈押阿扁的同時, 先向被羈押的所有被告、服刑中的收容人道歉, 因為你們沒有以對待阿扁的相同態度, 來支持他們所受到的「司法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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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政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