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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社區客語傳習招生簡章
2010/01/15 09:33:48瀏覽1670|回應0|推薦0


客語薪傳師社區客語傳習招生

一、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辦理。(客會文字第0990000803號函)

二、目的:推動、保存及傳承客語與客家文化,期透過客語傳習計畫,吸引學生及社區民眾學習客語之興趣,延伸學習場域至家庭與社區,以補家庭及學校功能之不足,加速復甦客家語言。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四、主  辦  者:客語薪傳師--吳錦惠

五、協辦單位:關山鎮公所、里壠社區發展協會

六、研習課程及辦理期程: 99 年 3 月 3 日至 99 年 6 月 11日止,每人限報名壹門課程。

  A.客語推廣班 - 生活客話大家講
   日期:99.03.03~99.05.19
   時間:每週三下午 13:20 ~ 16:10 ,為期 12 週。
   地點:關山鎮里壠社區活動中心 ( 南山寺1F )

  B.客語認證班 - 客語初級認證班
   日期:99.03.05~99.06.11
   時間:每週五晚上 19:00 ~ 21:20 ,為期 15 週。
   地點:關山鎮里壠社區活動中心 ( 南山寺1F )

六、招生對象:社區中小學學生及社區民眾。(為鼓勵家長與學生共同學習,親子共同報名者優先錄取,每班學員 19 歲以下者至少占二分之一)。

七、研習費用:免費。(※行政院客委會推動客語薪傳師傳習計畫經費全額補助)

八、報名方式:即日起請詳填報名表資料於99年1月20日前送關山鎮南山新村9號,額滿為止,報名及開課資訊請上網「後山好客」http://blog.udn.com/wholesun查閱。

九、報名及諮詢電話:089-811438、0937-391197 洽薪傳師:吳錦惠老師

免費學客語‧還可拿獎金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國民中小學學生獎學金

‧核發對象:就讀國民中小學期間,通過本會前一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者。
‧核發標準:(同一申請者,同一級別不得重複申請)
 1. 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千元整。
 2. 通過中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五千元整。
 3. 通過中高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一萬元整。

※檔案下載:
1.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語薪傳師社區客語傳習招生簡章(關山報名表)
2.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國民中小學學生獎學金作業要點

( 知識學習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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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holesun&aid=368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