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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與檢察官陳正達與黑槍走私集團
2013/01/03 14:10:26瀏覽1039|回應0|推薦2

老翁早聽過這舊聞,重新挖出來給沒看過的人看看。看完之後,這網站應該就可以關門! 連正義最後防線都掌握在這些人與機構的手上,還要司法做甚麼呢?

合理懷疑台灣黑槍與吸毒氾濫,當然不是黑道利害,而是最大的白道、最高的白道、沒有人可以管的、聲稱獨立運作的、法定可以自由心證決定生殺的、合法可以起訴與不起訴的、合法可以操作玩弄法條然後說不是故意錯放被告的司法人員、合法可以只搞利益小圈圈卻道貌岸然站在正義天秤錢的司法官....。罷了罷啦!

有這些在暗處坐收兩面利益的白道,我們只能靠誰維持正義??! 

聽過V字特攻隊吧? 聽過廖添丁吧? 聽過揭竿起義的臭頭? 聽過超人? 我們實在不能期待這些東西,除了起身革命(目前根本不可能),只能選擇用腳投票,遠走他鄉? 沒資源的階級又無法離開,怎麼辦呢? 不管世事,種田去? 這年頭,連種田都不能與世無爭了,處處會被制約。至少,種田是個養身處心的最後去處。老翁可以斷言,台灣西部移往台東的人,會在這十年急遽增加! 原因無他,絕望後找個清靜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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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報導如下:

法務部常次涉包庇32貨櫃黑槍走私 時報周刊

http://magazine.sina.com/bg/chinatimesweekly/1495/2006-10-17/ba21719.html

林新、劉建宏

......檢察官陳正達靠山很大

  這起檢調人員勾結黑道走私集團走私黑槍醜聞愈滾愈大,不僅驚動了國安系統,也引起司法界的重視。陳正達在去年七月二十三日也因此案被以貪污罪起訴並收押。但陳正達被關了三個月後,當時承辦的檢察官以涉案重大為由聲請延押,卻因羈押期間的起算日,刑事訴訟法前後條文計算標準不同,高雄地方法院最後的裁定竟是「多關了一天」,依法只得將他釋放。這起「抓放事件」被法界人士批評為「超級烏龍案」。但,高雄地院的這起烏龍卻讓涉及黑槍走私原本可能被求處「惟一死刑」的檢察官陳正達,從此逍遙在外。

檢調放行走私黑槍貨櫃? 高雄關:文件有案可稽

有案檢察官未停職 施茂林震怒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may/13/today-so6.htm

〔記者賴仁中╱台北報導〕法務部長施茂林日前發現,兩名有案在身的檢察官,竟然未遭處分,當別人查辦他們之際,他們卻仍在原單位查辦他人,施茂林不滿,罕見地發飆後,這兩名檢察官,昨天一被停職、一遭調職。

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昨天決議停職的是南投地檢署檢察官葉清財,據指出,葉清財涉及毒品包庇案,今年一月間被起訴,他遂成為法院審理中的被告,但南投地檢署並未報請停職,致葉清財一邊打官司、一邊照樣辦案。

另一名被決議從高雄地檢署調往苗栗地檢署的檢察官陳正達,法務部政務次長湯金全說,陳正達僅遭調職、未遭停職的原因是,他先前曾因喝花酒案件,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降一級改敘處分,昨天係對這件風紀案件進行調整職務處分。至於陳正達另涉栽槍案,正由高雄地檢署分案偵辦中,尚未起訴,故暫不停職;但因陳本身也是高雄地檢署的檢察官,為免引發外界「辦案公正與否」的疑慮,所以非將他調走不可。

法務部官員透露,一旦陳正達被起訴,絕對會將他停職處理;至於昨天檢審會的決議案,還要報請施茂林批准後才算定案。施茂林上月獲知,檢察官葉清財遭起訴後,竟然未停職,每天依然進出偵查庭偵辦別人,施茂林大感驚愕,認為檢察官正人應先正己,自己涉嫌犯罪遭起訴,怎能再去起訴別人?至於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既喝花酒、又被控栽槍疑案,也是留在高雄地檢署「活得好好的」,亦令施茂林難以接受。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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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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