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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12:59:44瀏覽1005|回應0|推薦5 | |
高鐵是台灣之恥!
恥在投標廠商負責人膺琪明知道用政府零出資的條件可以打倒泰公的團隊,但無恥之最,可能不是一個人,而是從膺琪到當時接受這誇張不可能條件的所有官員與委員(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至於這位段長,只是先用來止血的小咖,背後真正撈飽的無恥集團都在偷笑! 怪了! 撿察官為何只查工程小弊端不敢查BOT的交易弊端?? 沒看過壞人也看過電影吧? 電影裏的黑道大哥如何教小弟去頂罪?? 有黑道大哥入獄的嗎? 啊 有ㄝ....對了 電影畢竟是電影! 現實的情節精彩與黑暗 電影都拍不出來。 高鐵是台灣的BOT之恥,但老翁抵制幾次後想通了,我更要去搭,這可是花你我的納稅錢蓋的 ,不是鷹琪集團的錢啊! --------------------------------------------- 涉高鐵工程弊案 羅正旺判刑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市報導】2010.09.28 04:16 am 「高速鐵路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台南沙崙站」工程弊案,一審判決公路總局前段長羅正旺7年6月、前立委黃政哲等人無罪,經檢察官上訴,台南高分院改判羅正旺7年4月,黃政哲仍無罪,檢方將再上訴。 台南地檢署4年前辦台南沙崙站高鐵橋下道路工程弊案,查出包商華升公司謊報完工,浮報工程費,獲利近2000萬元,擔任華升總經理的黃政哲、交通部高南處處長郭拱源等官商17人都被起訴,但一審僅羅正旺、段長郭福齡4人被判刑,郭拱源及黃政哲等人無罪。 檢察官向台南高分院上訴,主張華升公司承包近9億元的工程,獲得不法利益2000萬元,但合議庭認為檢方無法舉出確實證據,證明華升有不法利益,黃政哲等人仍判無罪。羅正旺因涉及行賄,改判7年4月,追繳犯罪所得30萬元。郭福齡1年6月,減為有期徒刑9月,緩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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