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副教授游以德向廠商誆稱與前台北市自來水公司董事長、前行政院參事徐享崑熟悉,可協助取得「大崗山廠區監控設備」案等工程,詐財1300萬元,徐的特別顧問陳茲國也涉案,台北地檢署上午依詐欺罪將游、陳起訴,游以德被求刑6年。
檢察官求刑指出,游是台大副教授、台灣環保基金會董事長,社會地位崇隆,且肩負教化學生的重責大任,操守品格應較常人更嚴以自持,竟仗著與徐的關係,以代為行賄為由,向廠商詐騙1300萬元,先後8次,事後分文未償還被害人,因此求處重刑。
徐享崑曾因「大崗山廠區監控設備」案被高雄地檢署依貪汙罪起訴,檢察官當時指控徐享崑收賄2000萬元,但徐後來被判決無罪確定,無罪理由分是無法證實賄款進入徐的口袋,台北地檢署上午查出貪汙疑案的關鍵人物是游以德,錢未交付。
檢方起訴書指出,95年間,誠興公司負責人楊明恭向自來水公司提案,承攬「大崗山廠區監控設備」公共工程,到游以德辦公室與其商談,游告訴楊與徐享崑熟識,可協助誠興標得工程,但需支付工程款的回扣給徐,楊依約付款。
檢方指控,游以德另以「南化幹管安全操控及防災預警工程」、「澎湖區管網管理資訊系統工程」可仲介承攬,再次向楊明恭索款,表示會將賄款交給徐享崑,檢方說,業者行賄時都將款項親自交到游的辦公室,先後8次,總計1300萬元,但游並沒有將錢轉出。
檢方說,陳國茲扮演游以德的共犯,協助向廠商詐財,不過,廠商最終仍無法標得標案,控告游、陳2人涉嫌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