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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誡~不可姦淫(新城教會婦女會102年9月5日旻燕師母分享主題)
2013/11/10 21:32:45瀏覽49|回應0|推薦0

 

這一週(95)的婦女會輪到旻燕師母主理,師母先帶大家唱詩歌:輕輕聽。7月學生放暑假開始,林意伶姊妹願意花兩個月的時間開班教大家烏克麗麗,師母跟好多位弟兄姊妹們一起學了一個多月的烏克麗麗,在824日的【以歌會友】上台表演,獲得好評。今天師母終於應用上了,就邊彈邊帶大家唱了。上帝真是奇妙,興起家人來教導彈奏樂器,讓大家學習,也分享在家人身上,真是美好。

神聽我的聲音,我聽神的聲音。聽到神的聲音,要順從祂。這是極其美好的。在神的家裡,上帝總是恩待我們,祂的恩典數算不完。不過,人生在世,我們常常覺得最過不去的常常是自家人。原因何在呢?只因我們沒有遵行神的話,我們並沒有做到彼此相愛。

舊約的十條誡命,雖然已經年代久遠,到如今卻仍然適用。今天師母繼續教導大家十誡中的第七誡:不可姦淫。先看兩處經文:

224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193-6

19:3 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19:4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
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聖經中明示婚姻是神所設立的。要懂得獨立,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一男一女,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就是神所設立的婚姻。至於有人跨性別同心戀,甚至是跨性別結婚,這都是神所厭惡的。這都是病態,我們要包容他們,但我們要讓他們回到神面前,讓他們明白神的旨意,希望能讓他們悔改歸向神,因為這種跨性別的同心戀或婚姻也是一種罪。求神憐憫,求神醫治的大能臨到他們,讓他們能認識自己,能恢復起初神造人的美好。

耶穌說有病的才需要醫生,我們人自從始祖犯了罪,罪就入了世界,惟有信靠耶穌,才能得救,真正的得救,就是生命的改變,只要聽神的聲音,聽神的話,順服神,我們就能走正路,不偏行己路,靠著耶穌就勝過一切仇敵的轄制。讓基督作我生命的主,願主耶穌保守我們走在祂的祝福裡面。

姦淫指的是婚外情,也就是婚外不正常的性關係,包括淫亂。二者都是指身體的縱慾,而且這種縱慾都先發自眼目的情慾。

不可姦淫是因為姦淫只是情慾的發洩,而不是愛的表現。這種傷害,不只是身體,更是人格。這種情慾的發洩,是將對方當作「物」,實在喪失了人性的尊貴,扭曲了人格的尊嚴。姦淫不只喪失人性的尊貴和人格的尊嚴,姦淫更是破壞了自己的婚姻,也破壞了別人的婚姻,進而影響到社會的道德。
   
由此可見姦淫必導致社會道德的崩潰,而落入可怕的審判,因此應當禁戒。願主憐憫,願主保守我們的心思意念,讓我們靠著主勝過一切誘惑。主耶穌認為姦淫,不是只在身體方面,更是心靈的問題。雖在行為上沒有犯姦淫,但在心裡動了淫念,容讓淫慾牽引誘惑、甚至成胎(參雅各11415),也算有罪。所多瑪、蛾摩拉因惡人淫行而受天火焚燒成灰(彼後267),…因淫行而落入可怕的審判,我們應當以為鑑戒。我們要禁戒眼目的情慾,禁止自己去接觸色情書刊、網站、…,我們必須倚靠聖靈約束我們的心思意念,時刻仰望神的保守。

感謝主,感謝師母這一次教導我們十誡中的第七誡~不可姦淫,讓我們儆醒度日,免落入淫慾誘惑的試探中。為這次的學習與領受,向深愛我們的主獻上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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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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