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09/14 10:30:20瀏覽163|回應0|推薦0 | |
貓纜掩弊 北市府疑爆偽造文書 更新日期: 2009/09/14 04:09 〔記者陳曉宜、曾韋禎、邱紹雯/台北報導〕繼馬市長任內「政績」|貓纜、內湖捷運、新生高、大巨蛋等工程、招標案疑似弊端連環爆後,現又傳出北市府疑似偽造文書掩蓋貓纜弊端事件。 北市府去年聲稱,貓纜所有塔柱基樁都是依照公共工程委員會「第02476章井基施工規範」施工、監造,但工程會日前證實,該委員會從來都沒有這一章規範。 市府稱依工程會規範施工 遭工程會戳破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痛批,八八水災讓人民看清馬英九的無能,其市長任內的四大爛攤,更證明馬當年決策錯誤、欺騙人民,現在的馬總統也無法再給人民期待;而郝市府根本是為包庇馬英九不斷說謊、圓謊,否則為何要在事發後偽造文書掩飾疏失,背後究竟掩藏多少弊端令人質疑。 T16塔柱坍塌後,貓纜各基樁的施工過程即受專業界強烈質疑,其中監造與施工單位是否在施工過程依照井基施工規範施作,成為檢驗依據。但奇怪的是,記者調閱北市府歷次公文仔細比對發現,去年十月二十二日北市府提供市議員李文英貓纜合約內容,包括台北市工程施工規範、補充施工說明,都沒有「井式基礎施工規範」這一章。 先無後有 冒出第02476章井基施工規範 李文英表示,她繼續行文市府要求提供T16塔柱井基施工規範,新工處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回文「並無研究室所需之井基規範」;十一月二十八日召開協調會,新工處也一再於會議中明言無此規範,但監造單位台灣世曦公司卻說有,但也拿不出來,當天新工處人員在辦公室找到晚上十一點多都找不到。 李文英說,到了十二月,市府突然行文台北市議會,送來一份「第02476章井基施工規範」,並在十二月十五日的文中載明「監造單位於井基施工過程,係參考公共工程委員會第02476章井式基礎等相關規範,據以執行監造業務」。 市府稱是補充協議小疏漏 立委痛斥說謊 但蔡煌瑯日前向工程會調閱此規範,工程會回文卻稱「查本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並無第02476章井式基礎乙章」。 對此新工處科長陳世杰在接受記者查證時表示,此為統包工程,所以簽約時無此規範,等到施工時,才又做補充協議。記者詢問,既有補充協議,為何先前議員查詢時均說沒有,陳表示,「是當時的小疏漏」。記者再問,工程會其實並無此規範,陳才坦承,「議員質詢後上網查,也確實沒查到」。新工處長吳俊賢狡辯說,當時網路查不到是因資料已撤下,彙編成冊,實際上確實有。 蔡煌瑯痛批市府根本在說謊,工程會說得很清楚,井基施作屬特殊工程,應由各機關在簽訂契約時個別訂之,所以工程會從過去到現在都沒訂過該規範,也沒有第02476章。 蔡煌瑯說,貓纜最主要的工程就是塔柱基樁的井基挖掘,在簽約時,竟可以沒有,等議員質詢一時拿不出來,就說是依照工程會的規範在做施工、監造,他質疑,所謂「補充協議」也是在貓纜出事後補上,目的是在掩飾監造與施工的嚴重弊端。
出自yahoo文章
|
|
( 休閒生活|生活情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