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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監有感,以肉圓謝恩 [視頻:Careless Whisper]
2010/10/31 13:33:59瀏覽1633|回應14|推薦58

引用文章探望八十三歲老爸坐監記 

緣起

今早透過 peterNJ聯到Reed再聯到司法煉獄而有了這篇分享

這是回給Reed媽媽安慰她老人家的留言! 遲疑了很久不知道該不該發文 

透過Reed知道了老人家的一點故事  含淚支持!  因想到自己家人也曾受到美國司法不公的待遇! 為了上庭單單是律師費就可以拖垮一個家庭, 根本等不到讓陪審員來公審,陪審制度有個屁用? 形同虛設,對不起,氣極說髒話!到底要纏訟多久? 一天一萬美元的律師開庭費, 我們肯定付不起   無親無故 無權無勢 日子還是要過, 雖然先生的職場與未來葬送在一個可笑的冤案當中, 但我們卻得樂觀的把它當做是 提早退休 重新過日子, 被檢控官及律師恐嚇,整整做了二十六個月的冤獄.因為若不認罪 就會被判得更重, 可能五年以上,然後打贏官司的成功率也不是百分之百,只好讓律師跟檢控官搓圓仔湯趕緊 認罪了事 草草結案 ,而律師知道在我們身上也挖不到甚麼錢,因為我們不可能賣房子,先生寧可自己一人犧牲讓全家得救,也不愛提這事,因為每提一次就心痛一次! 所以別以為美國司法就會比較公平,其實因付不起律師費的此類冤獄更多,美國治安不差但罪犯的比率卻佔上全球之冠,為甚麼?  這些網上都可以查得到,希望我們的故事會讓Reed媽媽好過一點兒!

無法送達法官手中的一封最重要的信 - One of the key contributors to the group (按聯結)這是一封最能表達來龍去脈的信 ,先生前任老闆與先生工作了七年,是深諳先生能力與人格的老闆所寫的聲援信,他比我們還生氣,卻因律師的阻擋永遠也送不出去, 只因先生要認罪,所以內容就要表達你想認罪而不是想脫罪,所有的信都得經過律師過濾才能送給法官.整個案件就像是律師安排的一場可笑的戲,包括中文媒體,當知道你被定罪之後,所有的內容全部一面倒向檢控官,有利的內容全部被刪除! 你才知道 It is ok to lie, I am a lawyer 律師要我們封口,而媒體的良心在哪?連真相都不敢報導?連記者想發表的內容都是被總編所掌控!我們發了大把鈔票給律師,然後連真相都要被迫隱瞞,否則就會破壞整個認罪案的處理,我們曾經花了三個小時(等於三千美元)跟律師吵著要翻案,變成不要認罪,他竟然說,你去找別人吧! 但那已經是把壓在律師那邊的錢快花光的時後了!二十幾萬?呵呵! 所以有良心的律師跟記者在哪?基本上我已經不知道了!律師是向錢看,而記者呢?內容謬誤百出完全都不用負責任?  基本上我對媒體的報導從此大打折扣! 感謝主! 讓我了解到判斷是非不是單靠表面上的口誅筆伐或是一面之辭!否則沒有口才沒有文筆沒有權勢的人根本無法存活在這個世上了! 有冤難伸 有苦難言 - 給世界日報記者的一封信 請按聯結 (為了看雲的眼睛著想,剛剛趕緊去把字放大 再看一遍還是很難過 我們的事雖然已經過去,但想到將來可能還會有無數的人將會深受其害,還是決定犧牲小小的隱私 忍痛分享)

事發五年了,我們走過來了!當初很快就選擇放棄 , 全家因為此事信主,信主後理解到世上沒有公義 只有上帝是公義的, 人生短短,  每個人會有不同的看見!  見文中有提到因基督徒受害, 我也是基督徒, 有時我也痛恨假道學與言行不一的基督徒, 但我信的是上帝不是基督徒! 況且自己也不完美,自覺無權批判他人,只能單單仰望上帝為我們伸冤!希望您不會因此事 打翻一竿基督徒! 因為基督徒跟常人一樣也會常常犯罪!但信仰是自己的與他人無關! 

以肉圓謝恩

五年來透過教會持續的靈修生活洗清了所有的不滿與怨懟.加入了這個愛的大家庭,不再有淚水除了...這就暫且不提了,雖然教會的臺語堂除了禱告寫聲援信以外甚麼忙也幫不上,但是精神上的支持從來沒有少過,有許多弟兄姊妹在這兩年多的期間長途跋涉陪著我去探監,也有人單獨前往,從被世人唾棄到被弟兄姊妹奉為上賓!原來我們所需要的只是一點人性的尊嚴! 先生回家已半年,一直不知道該用甚麼方式謝恩,最後找來了教會一個會做肉圓的姊妹幫我們達成了這個心願!

洶湧的人潮已過 但照片已經留下永遠的歡樂

生命影響生命

我不是一個好的基督徒,向來不愛傳道只喜歡見證分享,上週六一早我們夫妻倆就跟這位姊妹相約吃早餐,接著一起去買餡料,因為她怕我們買錯料.到了下午四點陸續有人來,每來一個就立即以一粒肉圓賭住他們的嘴,看到他們滿臉的幸福,心裏真是開心極了! 蒸籠蒸了八次,每次二十分鐘,總共做了將近六十個肉圓,上回去法拉盛知道買一個肉圓,要價兩塊半,我們真是賺到了!賺到一百多元ㄝ,接著帶著他們去附近散步好幫助消化繼續正式的愛宴分享! 原本想說吃喝完畢就了事,大家鳥獸散!沒料到一位七八十歲的老姊妹在接近八點時望著還在洗碗的先生說,快來不及了 不是再十分鐘 就要唱詩歌了嗎?這麼多碗 

這堆人在幹嘛? 搶食肉圓?

沒有預謀的見證分享

趕緊臨時找了一個帶動唱很有經驗的弟兄,開始把大家集合在一起,大約三十幾個人擠在客廳裏,一起唱詩禱告分享,其中一個多年不見當年帶先生信主的老同事,也是兒子的網球教練,曾經把自己的自閉兒教到能夠代表美國參加殘障奧運還拿到團體及個人的奧運雙料金牌!因家中的自閉兒,多年來飽嚐壓力,前陣子還發生了一件慘案 詳情見 3.4部落格 說話的藝術 戲稱自己已經差不多半聾,說是因為壓力太大,他笑稱跟我先生可以說是難兄難弟,先生做的只是有牆的有期徒刑,他做的則是無牆的無期徒刑,身心靈飽受催殘,於此打開話匣子,幽默中分享了許多感人及讓人震驚的故事,許多人也說出許多鼓舞我們的話語,會後並感謝我們的邀約,讓他們參加了這個很有意義的聚會,收獲頗豐,先生跟我也藉此感謝大家幾年來對我們的關懷與照顧,整個晚上都處在高張感動彼此感恩的情緒當中!久久不能散! 

唯一的缺憾 肉圓限量供應 每人一到兩粒 還是不過癮! 下次再來吧!  看到本文有感動的,希望我能郵寄肉圓的請私下聯絡! 

Careless Whisper
Lyrics:George Michael Music:Andrew Ridgley

====[中譯] (音樂與歌詞來自網路)
無心的呢喃

[00:06.26]I feel so unsure.我沒有絲毫把握
[00:12.22]As I take Ur hand.當我牽著你的手
[00:14.62]And lead U 2 the dance floor.帶你步入舞池時
[00:19.43]As the music dies.一曲終了
[00:22.45]Something in Ur eyes.你眼中的遺憾
[00:25.18]Calls 2 mind the silver screen.喚起了過去的一幕幕
[00:28.37]And all its sad good-byes.但對這一切我只能傷感的說再見了
[00:32.38]I'm never gonna dance again.我以后不會再跳舞
[00:34.76]Guilty feet have got no rhythm.因為內疚的舞步毫無節奏
[00:38.76]Though it's easy 2 pretend.盡管我內心的難過很容易掩飾
[00:41.51]I know U're not a fool.但我知道你不是傻瓜
[00:44.50]Should've known better than 2 cheat a friend.我本不該欺騙朋友的
[00:47.65]And waste the chance that I've been given.我錯過了本應該把握的機會
[00:51.33]So I'm never gonna dance again.所以我打算不再跳舞
[00:54.22]The way I danced with U.也不去重溫與你走過的舞步
[00:57.39]MUSIC................
[01:10.09]Time can never mend.時光永遠無法彌補
[01:16.29]The careless whispers of a good friend.好友間的無心細語
[01:23.33]To the heart & mind.于內心深處。
[01:26.48]Ignorance is kind.無知是福
[01:29.20]There's no comfort in the truth.真相只會讓你難過
[01:32.47]Pain is all U'll find.你發掘出的只會是痛苦
[01:36.44]I'm never gonna dance again.我以后不會再跳舞
[01:38.85]Guilty feet have got no rhythm.因為內疚的舞步毫無節奏
[01:42.76]Though it's easy 2 pretend.盡管我內心的難過很容易掩飾
[01:45.30]I know U're not a fool.但我知道你不是傻瓜
[01:48.42]Should've known better than 2 cheat a friend.我本不該欺騙朋友的
[01:51.69]And waste the chance that I've been given.我錯過了本應該把握的機會
[01:55.38]So I'm never gonna dance again.所以我打算不再跳舞
[01:58.09]The way I danced with U.不去重溫與你走過的舞步
[02:01.20]MUSIC.................
[02:39.63]We could have been so good together.我們本好好的在一起的
[02:42.78]We could have lived this dance forever.我們本可以讓這舞曲無限延續
[02:46.03]But now,who's gonna dance with me ? 但今夜誰與我共舞?
[02:50.99]Please stay.請留步
[02:54.10]MUSIC.....stay..........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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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wearefamilyforever&aid=455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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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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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雖已過
2010/11/01 09:55
事雖已過,心境豈是容易過去?

肉圓我吃不到,傳授怎麼做好了!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1-02 08:52 回覆:

妳好客氣ㄛ 我叫我先生伊給妳 先警告妳 得費時三個小時!

是啊! 以為不痛了 再瞄一下舊文還是會痛 所以Reed的媽媽 如果想要努力不懈 那麼就得長期處在那種煎熬當中!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比較自私  只想到自己不痛就好了   眼不見為淨  其實許多不公不義的事 皆是讓大多數沉默的大眾所寵壞的! 妳覺得呢?

但如果事事都要不平則鳴  這個世界可能又會變得雞犬不寧了!  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做才對!

    


甜水窩蜂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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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錢 沒有平等
2010/11/01 05:27

法律只認錢 到哪都一樣.

我才剛剛幫爸爸結束掉一個陌名其妙的爭產官司(在台灣).

這才發現,只要有人提告刑事案,舉證權就在被告,發神經病的原告可以丟個訴訟,翹二郎腿.

我爸是被告,花了半年澄清罪名,也花了律師費,結果當然是證據不足不予起訴.

可是原告還是沒事.(唯一可以出一口氣的是去告他誣告,可是又得花律師費,有是一年半載的官司)

沒有錢的真的沒法求公義.

凡事但求問心無愧,符合祂的義

忘掉過去的,向標竿直進.

講了半天,我沒忘記肉圓......

拜託下回再做,幫我冷凍一個.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1-02 08:43 回覆:

但是我覺得人能做的還是得盡力去做,我先生看了報導之後再也不看任何有關他的報導,因為他看了全身會發抖! 所以都是我在對外幫他收集聲援他的信!那年我寫了一封信給報社記者,後來發現也不全是她的錯,搞了半天是總編的問題! 總編跟我們私下道歉, 還說 要不 給我們來段專訪  好好笑 三年過去了 也沒見個鬼影! 不過ㄋ 妳覺得我會把這個機會讓給同一個報社嗎? 呵呵! I don't know 或許我不該記恨的,但想到如果可以經過我的揭發,讓記者們摸著良心根據事實報導,多少也可以嘉惠其他的人,或者為他人把傷害降到最低!或者讓記者們每次發文之前多搜尋一些資料再三思而後寫...總之想到後來還不如自己寫! 這只是我個人非常天真的想法! 

有冤難伸 有苦難言 - 給世界日報記者的一封信 請按聯結 (為了看雲的眼睛著想,剛剛趕緊去把字放大 再看一遍還是很難過 我們的事雖然已經過去,但想到將來可能還會有無數的人將會深受其害,還是決定犧牲小小的隱私 忍痛分享)

冷凍一個 沒問題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1-02 09:04 回覆:
妳跟Reed都好厲害 為何妳們的案件都能成功  只有我們的是失敗的  青天包大人你到底在哪?

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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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風雨的含淚支持!
2010/10/31 23:05
美國司法當然非十全十美,但比起台灣相對完善多了!
不知為何您的律師費如此昂貴?是案情特殊或是律師大牌?

Reed 在美國也親身體會過官司纏訟達5年之久,精神幾乎崩潰,最後冤曲得直,法官還偺清白後,六位陪審團員一一走下來,握手擁抱滿眶淚水的自己!這個故事,說來話長,寫出來只怕要再次撕裂慢慢癒合中的傷口....

所以能深深體會家母及風雨夫婦所承受的苦難,實不足為外人道也!

至於教會,在台北、休士頓,甚至北京,不知換過多少教會,至今仍是那隻迷途落單的羊!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0-31 23:48 回覆:

謝謝妳這樣真心分享 當初根本連律師都不想找 因不覺得事態可以如此嚴重 工作都丟了 還要我先生怎麼樣 找了一個華人律師 花了一萬多元 只把檢控官氣到 要嚴辦 後來因為突然被歹補 所以才去找了一個覺得可以說服我們的律師 連初次面談閒聊都按秒計算 以為他一小時不過五百 沒料到 每次面談 都是兩個律師一起來 那當然就加倍成 一小時八百多 我還找過 李文和 案的律師 一小時八百多 就是這麼貴 我也不知道 啥事都沒辦  單單要律師搞清楚一個十五分鐘就可以講完的事 十幾萬美金就沒啦!問題是 凡事講求證據 公司的員工都被恐嚇 不準參予 無憑無據 沒有人證物證 如何證明我們的清白 我們面對的是 一個大公司跟聯邦政府ㄝ 我們不過是一個死老百姓 我們連李文和都不是 沒權沒勢連個美國學位也沒 連中文媒體都懶得理我們 報導全是根據檢控官的起訴書 照翻發表! 唯一來的中文報的記者 卻被總編掌控!現在說這些 也只是透透氣 希望有人多少可以理解一丁點我們所經歷的痛 就感激不盡了! 當然我們自己也犯下了許多的錯 尤其對法律沒常識 警覺性也不高 我們現在的經驗幫不到自己 只能幫幫還沒發生的人 所以我也很願意分享! 雖然每次提起就是一肚子怨氣!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1-01 00:06 回覆:

只因那名華人律師 一開口就跟檢控官 說這分明是 種族岐視 

那時還只是在調查階段 事後 律師一直認為沒事 怎知檢控官早已下定決心拿我先生當電腦犯罪殺雞警猴的犧牲品 最後據聞 這是史無前例的重判 我也是道聽途說 在網上看到外國報導寫的 才知道! 


PeterNJ(職場霸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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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31 22:56

先生和你 心臟夠強.

連跳傘都不敢.

感謝神 : 走過了.


風雨故人來(wearefamilyforever) 於 2010-10-31 23:32 回覆:
這比跳傘還堅難  跳傘是一時  但這一跳下去關係著下半輩子 跳傘跳壞了 大不了一死  這個跳壞了 後半生愁雲慘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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