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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文學選讀徵文比賽
2007/09/24 23:37:36瀏覽562|回應0|推薦0

一、徵文主題:「法國文學選讀」──50本法國文學選書的讀後心得分享。 請以「法國文學選讀」──50本法國文學選書建議閱讀書目為範疇,書寫讀後心得分享,自擬一創意題目,鋪陳屬於你心靈殿堂中,與法國文學、藝術、生活相邂逅的一段浪漫、一則啟示或一篇想像。
* 比賽辦法及 [閱讀書目]詳見法國在台協會、明道文教基金會或金石堂圖書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 法國在台協會 www.fi-taipei.org
• 明道中學及明道文教基金會 www.mingdao.edu.tw
• 金石堂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www.kingstone.com.tw

50本法國文學選書

二、徵文對象:高中、高職在學學生

三、型式字數
1.作品──1000字----3000字 或是
2.插畫──將心得感想畫成四格圖畫。

四、獎額獎金
第一名 8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第二名二名 6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第三名三名 4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佳作五名 2000元獎金或等值獎品
*每名得獎者另發獎狀乙紙

五、截稿日期:2007年9月25日

六、評選:所有應徵稿件均密封處理,由主辦單位聘請文藝界人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選。作品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評審委員會得將獎額從缺。

七、揭曉:10月15日前於「法國在台協會」、「明道文藝」及「金石堂」等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

八、頒獎:2007年讀書樂在台灣活動期間(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 稿件資料
1. 作品請用有格稿紙書寫,或以電腦打字,列印於A4紙張。如係以四格圖畫發表者,則請用 A4大小紙張繪製。(請勿以影印本參加)
2. 作者資料:請另以稿紙一張具明篇名、真實姓名、就讀學校、年級、聯絡地址、電話號碼、 E-mail
3. 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十、 注意事項
1. 參加作品須為未曾在印刷媒體和網路媒體發表者。
2. 作品不得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
*凡違反以上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資格,追回獎金、獎狀。

十一、稿寄:台中縣烏日鄉414中山路一段497號 明道文藝社。

十二、「法國文學選讀」徵文比賽由法國在台協會及明道文教基金會共同主辦,金石堂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協辦,明道文藝社承辦。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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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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