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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上市公司放高利貸 危機重重
2011/08/25 15:28:03瀏覽99|回應0|推薦1
2011/08/25 | 劉鵬/新疆

據Wind資訊,大陸上半年上市公司含有「委託貸款」字樣的公告較去年同期增加32.3%。截至7月底,上市公司發布的對外委託貸款公告中,最高年利率達到21.6%,有的公司來自委託貸款的收益甚至超過了主業。在國家貨幣政策收緊,金融機構銀根緊縮的大環境中,中小企業融資難成為一個普遍的現實。「不差錢」的上市公司瞅準其中商機,變身債主,委託銀行放貸,收取高額利息,被稱為「高利貸倒爺」。

其危害至少有三點。一是擾亂甚至架空中國大陸貨幣與金融政策,不利於控制物價、抑制通貨膨脹和保持經濟穩定發展。上市公司利用其融資的便利性,把從銀行取得的貸款甚至從股東處融資來的獎金,拿來以「高利貸」提供給其它中小企業,明顯與大陸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

二是增加信貸與信用風險。如果上市公司的貸款,未能在借貸人手中取得高於利率的收益,甚至出現虧損等不利後果,對於借貸人、銀行以及放貸的上市公司而言,無疑意味著是三方利益、信譽和信用的三重危險。

三是利率過高導致不公。一方面是上市公司利用資金優勢侵蝕中小型企業等貸款人的利益,另一方面,本屬於資金上市公司全體股東支配的資金,被用來放貸收益,其獲利能否被上市公司全體股東分享值得追問。會不會出現營利歸某些人,而虧損則歸全體股東的情況?

無論是銀行貸款還是民間借貸,亦或者是上市公司的委託貸款,其利率大小,無疑都是要與國家總體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

在大陸GDP等經濟發展指標10%左右,銀行存貸款利率3%到6%的情況下,高達21.6%的上市公司委託貸款利率,極不正常,幾近搶劫。

因此,大陸央行等相關監管部門,有必要對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利率委託貸款情形保持警惕,必要時,應出手叫停。

(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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