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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7 21:26:22瀏覽104|回應0|推薦1 | |
勞工保險/責任 一、 公司勞工五人以上, 依勞工保險條例, 僱主應為投保單位, 勞工為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 未依法投保, 處僱主罰鍰, 勞工所受損失, 由僱主給付。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 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 二、 公司勞工四人以下, 僱主決定是否替員工申報勞工保險, 員工參加勞工保險, 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身分。 若未申報勞工保險, 依就業保險法, 應申報就業保險, 處僱主罰鍰, 勞工所受損失, 由僱主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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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