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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9 20:28:57瀏覽287|回應0|推薦1 | |
29、車禍發生處理 時間是兩年前左右的時間 我還在開接送洗腎病人的交通接駁車的時候,有一次,其實是常常啦!開車的時候精神上在神遊,(哇~! 好可怕!車上一堆人哩!您是要解除他們永遠不用洗腎的痛苦嗎?)。從接駁的班車加開了晚上10點的夜班之後,我每天的作息就都處於待命狀態,沒有真正的休息過,早班車次、午班車次、晚班車次,再加上了夜班車次,雖然在開車的一個半小時過後,我又可以做很多我想要做的事,但是後來加上了夜班的車次,久而久之的我又開始吃不消了。( 唉~!誰叫我需要錢呢? ) 每天12點才入睡,早上4、5點鐘就要爬起來,還好上午我還會去補眠,就這樣的,我漫無目地的做著我每天的工作,真的是胸無大志。工作穩定、每個月有錢領就好。 這一天,我開車載中午洗腎的病人回家,在一一的送達病人回家的途中,我開到了一個很陡的上坡,前面我有看到一台機車很靠近中間的雙黃線,我照舊的開車用一定的速度往上沖,用三擋吧!40~50,快接近平面的時候,我突然的看到,那機車居然還停在對面車道靠雙黃線的中間,我看到後面的小朋友,一腳站穩、另一隻腳下來,轉身…。碰! 小朋友轉身的時候我就嚇了一跳的緊急煞車,小朋友被我撞倒。媽媽急的丟下了機車用力的拍打我的車子,我才警覺到要往後退一點。下車之後,媽媽說我:「你是怎麼開車的!」 我回答:「我正常開車阿!」 旁邊路邊有司機就講了:「大家都是開車的,將心比心嘛!講話的語氣不要那麼衝嘛!」 我就轉念就說:「那小朋友有沒有怎樣?」 嗯!我知道肇事了先打電話給119請救護車到達現場,同時打電話給保險公司和公司主管說明情況。 小朋友的媽媽則是怕我逃走,先行請旁邊的警衛幫忙報警處理。 看著小朋友的媽媽一臉心急的樣子我就說了:「你不用擔心,我會負全部的責任,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先送小朋友到醫院。」 我先看了一下小朋友的腳踝外觀有沒有凸起物。 再用徒手的方式檢查小朋友的腳踝有沒有骨折斷裂的地方(一般的民眾不會請不要學)。 後來救護車先來了,孩子的媽媽請鄰居幫忙陪同送小朋友,坐救護車到醫院,我同時先拿了三千塊錢給她。 我說:「這三千塊錢先拿著!有不夠再說!」 我說:「先照一下X光看看腳有沒有骨折,小朋友的傷要不要緊比較重要。」 後來警車也來了,看到了車禍現場,連員警也哭笑不得的摸不著頭緒的說:「怎麼停在雙黃線上就讓小朋友下車?」 我們被分別問了車禍的發生原因,因為我是屬於肇事的一方我就僅客觀的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還有測一下酒測。 當媽媽被請去問車禍發生的原因和員警的對談的時候我離的遠遠的不方便發上一語。我知道那媽媽不可能會接受錯是在她把機車停靠在馬路的雙黃線上,使得開車的我判斷錯誤的以為是行使中的機車。 員警把我想說但不方便說的話都說給那媽媽聽了;也很公平的給那媽媽看了我的酒測值測到是零。在我準備要載那媽媽去醫院看一下她兒子的情況的時候,員警就很好心的跟我說了一句狠話:「這樣的情況本來是要開單的,明天如果看不到她給你的和解書的話,我們一定會再開一個紅單給你。」真好心阿! 到醫院後小朋友經過X光照射後確定沒事,只是腳腫起來而已,小朋友一直都在惦記著他新買的鞋,在我說要買一雙新的鞋子賠給他的時候,媽媽很有禮貌的請小朋友向我說聲:「謝謝!」 三千塊錢的醫藥費只花了一百多塊而已,那媽媽要把剩下的醫藥費還給我我拒絕了,「剩下就拿回去吧!」載了小朋友和鄰居回家,那媽媽也要趕快去學校教課,耽誤了很多時間。 隔幾天,我買了一大盒的水梨和鞋子給小朋友,小朋友的媽也同意和解,我和小朋友的媽針對這樣的事情聊了一些,是阿!雙方都有錯!也談到了他們的家庭狀況和聊了一下我自己。 後來在醫院見到我的時候,我們也很禮貌性的打聲招呼,就這樣,這樣的事情就這樣的解決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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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