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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8 08:40:30瀏覽198|回應0|推薦0 | |
若能來認識上帝,享受上帝的恩賜,心中有平安喜樂與盼望。基督徒首要乃是宣揚這美好的福音,親愛的朋友,快快來信靠祂!主耶穌基督的寶血,為人救贖洗去世人一切罪孽。哈利路亞!讚美主。 也請親愛的朋友們,一同為3月11日於日本大地震,歷經世紀浩劫的災民禱告pray,求主耶穌基督撫慰心靈創痛,也將福島核能廠問題一併擺上,求全能的上帝眷顧。 以下是3月17日志學長老教會陳克杕牧師在東大教授陳宇嘉老師家活石團契的講稿! 聖經:羅馬書8:14-17;馬太福音25:13-30;瑪拉基書3:7-10;申命記26:10-13 前言:一個人信甚麼,就會有不同的生活態度,導致會有不同的生命結局。佛教慈濟宗是目前最看得到的慈善機構,他們的基本立足點(無神)是在累積自己的善行,庇蔭子孫或自己的來世。而基督教的慈善機構是,我們已經擁有最好的來世了,又是身為慈悲天父上帝的兒女(有神的幫助),盡本分去幫助弱勢而已。 一、羅馬書8:14-17【行善?盡本分?是不同的】 -1-經文:[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2-奴僕與雇工:是在乎自己的成功與收入,損失。兒女卻是一起受苦,一起得榮耀,為的是同一家人讓父親(恩人)喜樂(報恩的心)。 -3-馬太福音25:13-30:耶穌基督的五千兩恩賜的比喻。若是按照佛教的論點,越有恩賜的人,越是贏在起跑點,越是能做善事;越能有更好的來世。沒有恩賜的弱勢,就永遠無法翻身(負功德)。基督教的看法剛好是相反,恩賜是上帝所分派的責任(不是權利)。 二、瑪拉基書3:7-10【偷竊是沒有盡責的給出該給的】 -1-經文:[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責備與應許的神) -2-十誡的第八誡:不該拿的與該給的沒有給。每年一次的農收,每個月,每個星期的收入,每七天有一天是上帝的,都是相同原則。 -3-奉獻:是承認我的恩賜,我的生命的主宰與保護者是上帝。這不是拜拜心態的商業投資的交換條件,卻是兒女感恩順服的心志。 結論:申命記26:10-13【三十分之一的奉獻(慈善基金)】 -1-經文:[耶和華啊,現在我把你所賜給我地上初熟的土產奉了來。隨後你要把筐子放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向耶和華─你的神下拜。你和利未人,並在你們中間寄居的,要因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和你家的一切福分歡樂。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你又要在耶和華─你神面前說:我已將聖物從我家裡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和寄居的,與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有一天在上帝的審判台前,我們都可以如此的坦然無懼與喜樂的說) -2-耶和華是照顧孤兒與寡婦的神: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兒女,當然就應該討上帝的喜悅,被聖靈引導做合乎聖經原則的事情。利未人是指基督教的傳道人;寄居的類似於大學生,外籍新娘外出而無親無故的弱勢。當然孤兒寡婦,身心殘障,瞎眼耳聾他們本人或他們的家庭,都是弱勢;基督徒本就是認為[施比受更為有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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