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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30 12:17:55瀏覽105|回應0|推薦0 | |
一、大法官太閒 台灣地區人口、面積沒有多大,當然比美國小很多,但大法官人數反而比美國多很多,台灣(中華民國)有十五名大法官,美國應該不到十名。台灣是不是還以為管轄權及於中國大陸,所以要如此多的大法官,當然憲法應該仍在延用舊(在中國時)的版本,所以大法官就要這麼多。 反正,這樣對執政者也有好處,因為這樣可以多提名一些人,所謂酬庸也,改革就不去碰觸了。總統是念法律的,大法官一定習法律者,所以就這樣了,人民就只能將就,多多繳稅,來供養他們。現在的大法官中,就有數位曾是我的老師,當然,此乃對事不對人。 本件記者聲請解釋,緣於跟拍被處罰一案,此是否違反、侵害新聞自由,判斷上並非如此困難,但大法官可能太閒了,或為作秀,或小題大作,才如此把事件放大來看。 二、新聞自由並非可以無限上綱 媒体賣的就是內容,內容如何取得? 除正常的訪問、記者會等外,強行跟拍畫面即其管道之一,甚至是其強項、獨家,此更為簡便,因可用大照片、大畫面來顯示,免去文字的敘述,即更快、更直接的去吸引讀者,此風會更甚以往,因為很好用。 但這樣,就可以亂來嗎?可以高舉新聞自由的大旗,來侵民之隱私嗎?此非新聞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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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