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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打房無效,房屋交易之奢侈稅,應變更延長為六年
2011/07/29 23:48:55瀏覽116|回應0|推薦0

一、現實行的二年期間,明顯太短

兩年不會很久,賣方可以等,且利率又低,不會怕。現在,甚至還敢進場來買,可用血親的名義來買,待出售時,又可找專業人士如代書,來辦理不經過戶,用信託、設定等方式交易,反正二年一過,再辦理過戶事宜。何來奢侈稅之問題,那些立委、主管機關,真是笨到家了。當初,還說不要打到無辜云云,真是見笑。

如果改為六年,此之困難就會大大的增加,長時間足以加劇不確定感,使雙方無法交易。

二、法律才實行不久,會不會有朝令夕改之嫌?

當然會有此影響,但因當初立法不周,才會導致此結果,如今眼看打房幾乎完全失效。房價已為民怨第一者,能不改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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