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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30 22:33:53瀏覽617|回應2|推薦5 | |
近日,在美方的壓力下,教育部決定制訂「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行動方案」。要求大專院校在新生入學時,對學生進行智財權測驗,未通過就不發予圖書館證,並且還要學校監控學生的電腦,引發校園反彈。
大學代表均贊同智慧財產權觀念,要對新生多加宣導;但反對由學校來監控、處分學生違反智財權案例,包括整本影印教科書,以及透過學校網路下載遊戲、電影、音樂等。 至於老師代表,則認為「校園自主」,「讓學生在受尊重的環境中學習自重」、「校園不需要警察」。並要求教育部和美方談判,解決正版教科書及軟體要價太高的問題。 這個問題已經爭論了很久,教育部與學校師生代表,雙方總是互無交集。誠然教育部目前要選擇的方案並不好,因為品格(尊重智慧財產權)本來就無法用考試來建立,但是學校師生代表亦舉不出可以取代教育部爛方案的好方案出來。任由透過校園網路下載非法軟體的情況,更形嚴重,不見改善。 ■ 校園網路供個人娛樂? 基本上,國內各級學校的校園網路,皆採用最先進的光纖設備。頻寬之大,下載上傳速度之快,加上免費使用,相較於外面公司行號與個人家戶,頻寬之小,速度之慢,並得使用者付費,根本沒得比。 學校師生職員,得天獨厚免費使用硬軟體設施,是來自全國納稅人的血汗錢。國家建設基金,給予學校師生這些優渥網路環境,是為了方便他們在研究、學習上精進,絕非是以滿足其個人娛樂享受為目標。 很不幸的,資料卻明白顯示,全國網路下載非法軟體最猖獗嚴重的地方,就是校園網路,這種狀況實在有違眾納稅人的初衷。校園網路本來就不應該是提供學生,甚至是老師、職員,進行違反著作財產權非法之事用的。 在校園之外的世界,不僅網路設施不佳,下載軟體較困難;加上執法單位嚴格查緝違反著作財產權的行為,一般民間公司行號多半不敢明目張膽的違反著作權,至少都會配備一套以上的正版軟體,以表尊重智慧財產。 反觀,在校園內部的學生與老師職員,網路設施一流,下載軟體較容易;加上有尊重著作財產權觀念的不多,肆無忌憚,任意拷貝歪風盛行。 然而,有朝一日,這些在校園內習慣於下載非法軟體的學生,一踏入社會,如何適應外面的嚴格執法世界? ■ 教學自製講義 說起來,這整件事,大專院校的老師或許要負大部分的責任。因為在面對正版教科書及軟體要價太高的問題,雖然國家應該要去繼續與美方談判,但是老師並非無計可施。 誰說教科書就一定得用昂貴的外國書籍?時下,連國中小老師,都因應教學需要,自製上課教材。教育金字塔頂端的大學或研究所的老師,因應教學需要,豈不更該考慮自製授課講義? 而軟體要價過高,誰說就一定得選用這些商用軟體?有很多便宜的,甚至不用錢的open source軟體。 就像常用的微軟office,就有另外對應一套的openoffice。這套跨平台的辦公室軟體,能在 Windows、Linux、MacOS X (X11)、和 Solaris 等作業系統上執行,並與各個主要的辦公室軟體套件相容,其中包含文書、簡報、試算表、繪圖、數學公式、資料庫管理等程式。繪圖軟體方面也有Pixia、 Dia、GIMP等免費替代方案。 其實,只要花點功夫搜尋一下或到各大論壇詢問一下,一般人很容易找到免費或便宜的替代軟體,不必每次都要使用最貴、最強大的商業軟體。事實上,就算要教商業軟體,大部分的廠商也都提供「試用版」供教學使用。 Open source軟體就是所謂的自由軟體,任何人都可以免費下載、使用、及散布它。 ■ 老師正版身教何在? 然而時下,一般老師們只懂得微軟的文書word、簡報powerpoint、試算表Excel等軟體。甚至直接要求學生繳交作業,都是使用這些必須付費的微軟office的檔案。因為一些老師、教授嫌麻煩,許多Open source或低價的軟體被棄置不用。 為了自己的方便,老師教學生盡使用一些昂貴的商業軟體,當這些學生只懂得這些軟體,致使他們不得不偷盜下載未經授權的非法軟體。甚至更惡劣的,也曾聽聞老師於課堂上,公然提供非法商業軟體供學生拷貝。 在這種「身教」之下,要學生怎麼超越老師、青出於藍,完全使用正版軟體呢? 絕大部份人(包括學生)必然都知道「盜版」不對,實在不需要有什麼智慧財產權考試。但卻又不得不盜版,原因其實很簡單:「價格太高」。 這裡並非是說軟體公司無罪,沒有任何置喙的餘地。但是,現在並不是沒有解決方案,學生們不是非得在高價與偷竊之間掙扎。在老師們眾聲責備教育部「極端」、「鐵腕」式的管教,或許也該回頭檢討自己,在電腦軟體應用教學上,在一般其他課程裡,自己是否盡了為人師表該盡的義務,為尊重智慧財產權獻上一己之力? ■ 防盜拷致軟體肥大 至於,老師們所認為,軟體業者應自行負責任,研發防盜拷的技術,殊不知結果反倒害慘買正版軟體的使用者。 因為這些防盜拷的技術,不僅使得軟體愈見肥大,占用記憶體空間,使用者必須不斷向上購買速度更快、功能更強大的電腦因應。 甚至,這些防盜拷的技術,往往使得與電腦裡其他的眾多軟體,發生衝突,造成當機出錯。在重視地球永續生存的今日,把學生壞習慣的戒除責任完全推給更繁複而消耗能源的機制,豈不是更顯出其荒謬? 目前,美國已有一些保護軟體公司基金會,會在網路上到處尋找那些違反著作權的機器,紀錄IP位置下載、下載的軟體、使用的技術。假如被舉發,將會有正版軟體的數倍金額罰款與刑事責任。 即使學校不監控學生的電腦,自有外面的業者會來捉緝。而學校捉到學生非法下載或是盜印教科書,頂多口頭警告、記過,或禁用網路幾天;相較之下,若被外面業者捉到不法情事,金額罰款與刑事責任,保證讓學生們吃不完兜著走。 在國家與美方談判未果前,眼見唯一可行的替代方案,就是煩請老師們,辛苦一點了。 ■ 詩歌本影印最方便? 至於,教會界也普遍有這個不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問題。最常見的是,許多教會機構,詩歌本都是隨便拿來影印。 即使是財力充足的教會機構,亦是不尊重智慧財產權,不照著詩班人數一人一本地購買詩歌本,反倒願意花大錢買一部影印機,想唱什麼歌、就影印什麼譜。 基本上,我們都知道,貧窮是不能作為偷盜的藉口。但卻是在智慧財產權上,教會牧長同工的一些行徑(無知或故意),反而讓底下會眾耳濡目染,接受「貧窮是可以作為偷盜的藉口」。 但,誰說上帝要聽新的詩歌才喜悅?公義的上帝絕對不喜悅偷盜的事。沒錢買新的詩歌本,那就不要唱新的詩歌。古老詩歌一直唱,就無法獲得上帝的恩寵?只怕根本私底下動機,是圖會眾自己的耳目愉悅的享受。 最尷尬的是,有些慕道友來到聖潔的教會,看到聖潔的子民基督徒也公然使用盜版的詩歌本,會無法理解光明與黑暗怎麼可以同時存在。也有的非基督徒,受邀參加教會與福音機構舉辦的福音電影茶會,看見放映的DVD,是盜版光碟。這些人紛紛驚訝地表示:「你們基督徒也會做非法的事喔?」 ■ 教會不應忽視智財權 大環境不斷改變,新興法律條文推陳出新。基督徒不能停留在原地,搞不清楚什麼叫做智慧財產權。 牧者、長老應負起屬靈領導人的責任,盡早把所用到的圖文影音各種智慧財產,編列入教會機構預算採購項目。以免無意中誤導會眾,以為可以任意使用他人的智慧財產權,即使「主內一家」,法律上也有區隔分際。 若一味無視智慧財產權的觀念,等到被捉緝,上了新聞,不僅沒有好的見證,還會吃上官司。 畢竟如同耶穌所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20節)。因此基督徒內在的道德法律標準應該要比世俗來得更高,因為我們是光明的子女。 ■ 神話語也能共享 而面對一些弱小教會與機構,礙於經濟問題,處於基督教信仰與聖經資源不足的窘境,也並非完全沒有解套方案。很多神學人、文字人、音樂人、美術人、科技人、廣播人、經濟人…,各行各業的基督徒專業人士,他們主動提供自己的智慧財產到信望愛資訊中心,有查經材料、神學專文、詩歌音樂、網路技術、廣播節目,透過網路嘉惠全球各地的人們。 這些人獨特的共同精神是copyleft!願意將上帝所賜的智慧財產與眾人分享,其特色是所開發出來的程式或是資料,完全免費、歡迎眾人轉載使用。 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凡物都有價碼,連上帝的話語,或是智慧也都被標了價。他們則願意因著愛,捐出一些智慧產品與人分享而不收費,來讓「尊重他人版權」與「願意釋出個人版權」同時並存,copyright與copyleft共有,實現網路世界更高的道德標準。而這沒有什麼,僅不過是否願意遵照上帝的真理所行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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