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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22 11:44:18瀏覽1141|回應9|推薦44 | ||||
美國法院的陪審團制度全世界都知道, 不用多加詳述. 配合法院傳召當陪審員是每個美國公民應盡的義務. 今天我這個好公民就去本市高等法院報到候選陪審員.
等候室中連我約有五十人, 聽完選陪審員的程序解說後, 就等著接下來的程序. 等的兩個小時, 有人聊天, 有人玩手機, 有人看報, 我則帶了"悲慘世界"小說在讀. 就在我埋首沈浸在雨果的小說情節時, 一位穿了黑袍的法官由法警陪著上來跟我們說明事件. 我坐得是離法官遠了點, 加上腦子才從小說中剛回神, 我聽到他說, 他才剛解決一宗賣掉了的電池(a sold battery)的刑事案件, 是一位有酗酒傷害紀錄的母親, 攻擊她高中生女兒同校的另一名高中生. 他向我們說明, 檢方要求法官判那名母親坐牢十八個月, 緩刑三個月, 並要接受控制怒氣的心理輔導, 原本有可能犯案被告不接受法官給予的處罰而要開庭, 所以傳大家來是為了要預備需要的陪審員. 但因為剛才, 犯案被告同意接受法官的處罰, 所以不用麻煩開庭了, 我們可以解散, 算我們年度義務已盡. 我心想,本以為要經過更冗長麻煩的程序, 這下不用了, 太好了... 唉, 這年頭, 就為了一個賣掉的電池也可以攻擊打人, 真是.... 要是真當了陪審團開庭, 我一定認定這被告有罪. 回家, 我跟老公說這事情, 老公聽到我說 a sold battery 大笑起來, 非常好心和氣的跟我說: "oh no no no, it is not 'a sold battery'(一個賣掉了的電池), it is 'assault battery'(暴力威脅打人傷害)... 小孩老公已笑開了, 我只好自我感覺良好的說, 我當美國人快二十年了, 現在才知battery這字除了'電池'還是法律名詞'打傷人'的意思... 也不過就這第一次向陪審團報到, 法官說的那一大堆, 我算英聽九十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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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