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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標準不要只給老百姓
2010/08/24 10:41:53瀏覽439|回應0|推薦3

對法官的判決沒有異議, 畢竟這婦人是累犯, 又無悔意! 重判是針對多次的犯刑而非這幾顆包子!

但同樣的判刑標準不要只給老百姓,

那些居上位還竊民脂民膏, 賣官的, 把錢都匯到瑞士給兒媳沒繳贈予稅的, 快判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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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顆菜包8千元 慣竊偷包子遭重判

更新日期:2010/08/23 12:49 黃子瑀

一顆包子竟然價值8千多元!台北市一名林姓婦人,去年在菜市場內趁著騎士不注意,將她放在置物籃內的6顆菜包給偷走,隨即被逮住報警處理。而法官認為,這名林姓婦人有多次竊盜前科,犯案後也毫無悔意,因此判處她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等於偷6顆包子,代價是5萬元罰金。

香Q好吃的高麗菜包,一顆只要10元,但39歲的林姓婦人,卻不花錢買,喜歡吃偷來的。

去年底就在菜市場內,趁著一名女騎士正在挑選衣服時,將她放在機車置物籃內的一袋包子給偷走,還好騎士當場發現,將婦人抓住報警處理。

但婦人卻矢口否認偷走那6顆包子,犯案後毫無悔意,因此遭法官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等於一顆包子要8333元,付出慘痛代價。民眾:「划不來啦,一顆才10幾元,偷這樣子。」

菜市場攤商:「這是一種教訓啊,以後她才不會再出來偷啊。」

而偷包子會重罰到5萬元,主要是因為林姓婦人偷竊成性。4年前有女子在鞋店假裝試穿,卻將新鞋直接穿在腳上,再將穿來的舊鞋子放回架上,偷竊成功,林姓婦人就模仿這貍貓換太子的犯案手法,將價值3千元的鞋子偷走。

多次犯案,法官因此重判給予懲罰,偷6顆包子要付5萬元,真的是好貴的教訓。

連結: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23/8/2bmb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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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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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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