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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2 12:09:27瀏覽1207|回應0|推薦0 | |
羅承宗先生講的好!「如前一再反覆強調,《反滲透法》草案是基於捍衛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必要,明確僅環繞在「提供政治獻金、受指示助選、法令政策遊說、破壞集會遊行、或散播假訊息干擾選舉」等5種破壞我國民主的行為,進行規範。台灣人赴中國求學、就業、甚至繞境進香等常態性活動,壓根不在《反滲透法》草案管制範圍之列。」 註:時代力量要加的是「為匪宣傳」的行為態樣,容易引起殘害言論自由的爭議。台灣基進要加的是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這次也沒有納入。這次訂定的五種違法行為,在選罷法、遊說法與政治獻金法裡都有規範。 我同意台灣基進,這反滲透法只是個起點而已,還有很多護台法案要推。 廣電法當初加入黨政軍退出條款,因為限制媒體擁有者的身分或資金來源,就有很大的爭議,也可能是違憲的。 媒體擁有者的資金來源來自敵人或為敵人轉手交付(這就可能會有違反投資審議、偽造文書、違反銀行法與涉犯洗錢防治法等問題),媒體從業人員如果接受敵人指示/轉指示,如果沒有行動,應該還不會涉犯現行的反滲透法,應該媒體擁有者與媒體從業人員還要搭配去做了5種行為態樣之一,例如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不公正報導,才會涉犯現在的反滲透法,當然,這些行為也是必須依據現行法規(包括反滲透法、銀行法、洗錢防治法、遊說法、政治獻金法、選罷法、刑法)的規範,加以處罰的,而且如果屬於反滲透法所特別規定的行為態樣,則還須加重處罰。 簡單來說,任何人收了敵人的錢或指示,只要不辦事,是不罰的(至於敵人要怎麼制裁這個人,那不關我們的事情)。而任何人如果沒收敵人錢也沒接受敵人指示,即使是為匪宣傳或組成黨派,那是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也是不罰的。 --- 媒體擁有者的資金來源如果來自敵人,媒體從業人員如果接受敵人指示/轉指示,都還不會成罪,他們還要搭配做了5種行為態樣之一,例如意圖影響選舉結果的不公正報導,那麼現在的反滲透法,才可以罰的。 簡單來說,收了敵人的錢或指示,但沒辦事,是不罰的。而沒收敵人錢也沒收到敵人指示,即使是為匪宣傳,那是言論自由,也是不罰的。 --- 台灣基進
就在剛剛,反滲透法以 67 同意比 0 反對,高票通過! 這不只象徵了在中國嚴重滲透台灣之際,我們終於以「#實際的立法行動」來應對 #新型態的國安威脅 外,更加宣示了——未來的國會, #將會推動更多的清除中國滲透法案。 而台灣基進在進入立法院後,將會加碼推動: ❚ #外國代理人登記制度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治療,在《反滲透法》禁止中國介入選舉之外,我們還要積極揭露中國代理人的金流與資訊,預防懲罰雙管齊下,雙殺中國滲透! ❚ #民代公職財產陽光法案 為了防止我們的民代與公職人員心向中國,就必須揭露其在中國的資產,若置產到達一定比例,還要限制擔任公職與選舉資格! ❚ #經濟與產業安全相關法案 經濟安全就是國家安全!台灣有不少世界級的科技產業,我們要避免這些技術被中國竊取,必須確保敏感的技術機密乃至於人才的培育,都可以有法律保障。 ❚ 設立國安層級的「#戰略指導單位」 我們主張在國安會之下建立新的「戰略指導單位」,統合政府跨部會的資源與民間組織的力量。 現行架構下,國安會的對政府橫向協調與縱向指揮上,缺乏完備的制度建構與能力,也不利於相關知識經驗的累積與傳承。 ❚ 立法院成立「#當前危機委員會」 中國新型態的滲透就是台灣的「當前危機」,這個委員會將專門處理護台抗中法案,全面改良與創建新的法律工具。美國為了防堵中國,已在2019年初啟動當前危機委員會(Committee on the Present Danger),台灣作為中國滲透重災區,我們還在等什麼? 今夜,讓我們一起為台灣狂賀、為台灣加油,2020 迎接勝利的到來! #總統投3號政黨投5號 #三五好友一起前進 #抗中保台最堅定 --- 反滲透法是有效的。 --- 486先生
反滲透法一如國人所預期的通過了。 昨天才一通過三讀,中共投資的網路媒體{ 大師鏈 }立刻宣布不敢投資以及在台成立為匪宣傳的網路媒體平台。 《大師鏈》從成立開始爭議不斷,大力延攬台灣前國安局長丶軍情局長加入之外,更爆出總裁莊立平,還有提供資金的華斯達克集團,都曾涉及吸金案,被質疑背後是中資,引發熱議。 如今《反滲透法》才通過三讀,《大師鏈》立刻發出5點聲明退出台灣市場,引發各界遐想。 各為台灣同胞,我們要認清中共的滲透以及中國國民黨、親民黨、新黨以及親中的柯文哲一夥。同時對於黃國昌大家也必須戒慎來看待。 甚麼是反滲透法?簡單說,拿中共的錢意圖顛覆台灣,你就犯法,你就該死。 --- 12,849 次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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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