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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轉換 保價金、解約金須擇一
2009/07/01 14:00:16瀏覽1709|回應0|推薦0
( 2008/01/30 09:00 時報資訊 )

彭禎伶/台北報導

保單轉換,各壽險公司必須有一致的原則!金管會廿九日公布,未 來各公司提供客戶保單轉換的計算基礎,必須有一致性,且僅能就保 價金、解約金等擇一為基礎,金管會副主委張秀蓮說:「這是自律規 範,讓保單轉換簡單一些,訂一個公平一致的原則。」 近年來不少保戶看見投資型保單走紅,亦或在業務員鼓吹下,將傳 統保單解約轉換為投資型保單,亦或有人是將長年期保單轉換為定期 險,也有人是將定期壽險轉為終身壽險,這些轉換,壽險公司必須就 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等計算退補差額,但各家公司計算基礎不同 ,甚至保單與保單間也有不同轉換計算方式,衍生出許多糾紛。

金管會要求壽險公會訂定「人身保險業保險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 更自律規範」,增列了契約轉換及繳費年期變更退補差額的計算基礎 應具有一致性原則。

這項原則即是要保人(即繳交保費者)申請轉換為同一家壽險其他 保單,壽險公司可採保價金或解約金來計算是否要退還保費或要加收 金額,但各險種選用的轉換計算基礎應要一致,例如定期壽險要轉成 終身壽險,保險公司僅能選擇保價金或解約金其中之一,做為增補保 費的計算基礎,張秀蓮說:「不能這張保單用保價金,那張又用解約 金來算。」 若是同險種年期變更,如長年期改為短年期,或短年期改為長年期 ,保費增補也必須採同一計算基礎,不能用多個基礎再擇高低的算法 ,例如有些公司會用保價金或解約金孰低者來算,金管會也認為不可 ,必須用單一標準,且必須事先向保戶說明清楚。

保單轉換是否划算?張秀蓮說,保戶一定要符合自身的需求,且要 向保險公司索取轉換前後的利益比較表及相關權益說明書,且這些處 理原則,各壽險公司必須網站及書面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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