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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 10:27:12瀏覽734|回應0|推薦1 | ||||||||
98年中國國民黨主席選舉海外地區黨員投票實施要點
一、依據 中國國民黨(以下簡稱本黨)黨章第17條及本黨主席選舉作業細則第19條之規定,訂定本實施要點。 二、選務工作 本黨主席選舉之海外選務行政工作由中央委員會組織發展委員會海外部統籌負責。 三、選舉人及候選人 本黨黨員入黨滿4個月(回、恢復黨籍比照新入黨),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黨費(免繳黨費者不在此限),具有黨權者為選舉人。 連署人同選舉人。 具選舉人資格,曾任中央評議委員或中央委員,未曾受停權1年以上、撤銷黨籍、開除黨籍或註銷黨籍之黨紀處分,經本黨具有黨權之黨員百分之3以上連署,且獲得選舉監察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得為本黨主席選舉候選人。 四、投票方式 採通訊方式投票。 五、投票區 海外地區為一個投票區,設一個投開票所,其負責人由海外部主任擔任。 六、選舉人名冊之繕造、公開閱覽及更正 1、選舉人名冊由中央委員會繕造之;選舉人資格由造冊單位查核。 2、選舉人名冊應於 七、選票之印製及寄發 通訊選舉選票由中央統一印製,並於7月2日前寄發各選舉人。 八、投票 1、通訊選票截止收件日期為台北時間 2、選舉以無記名單記法圈選。 3、選票需裝入規定之選票信封,不得書寫任何文字、符號、指印或其他足可辨認選舉人身份之標誌;選票信封密封後,應裝入回郵信封;回郵信封上需簽名並附選舉人詳細地址(請參閱附件:投票須知)。 4、選舉票有下列情事之一,該選舉票無效。 (1)不用規定之選舉票、選票信封、回郵信封者。 (2)不在規定位置圈選或其圈選無法辨識者。 (3)圈選數超過1名者。 (4)圈選後加以塗改者。 (5)在選舉票上書寫或附加其他文字、符號、指印或標誌者。 (6)將選舉票撕破致不完整者。 (7)將選舉票污染不能辨別所圈選為何人者。 (8)未加圈選者。 5、有關無效票之認定有爭議時,參照中央選舉委員會之認定標準認定之。 九、開票 1、海外部於中央黨部設置開票中心,負責彙集所有寄回之選票並按規定程序於 2、開票中心置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各一人,管理員、監察員若干人,辦理開票行政工作。 3、開票前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當眾點清並登記所有回郵信封數後,拆封投入票匭。 4、依公開整理選票信封、開啟選票信封、整票、唱票、記票、封票之程序進行。 5、開票完成,即將選舉結果報告表彙報組織發展委員會。 十、執行本項工作所需回郵費用由選舉人自行負擔。 十一、本實施要點經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後施行。 本黨主席選舉海外地區黨員投票須知 請注意:選舉圈選完畢請即投郵,通訊投票收件截止日期為 台北時間西元
附註:開票時,依序將回郵信封、選票信封拆封後,將選票投入票匭,後再依規定程序進行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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