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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1 10:55:23瀏覽277|回應0|推薦0 | |
最近勞保局接獲一件以該局名義寄給某民眾之信件,該信件因招領逾期而退回勞保局,信件係以「該局稽查科」名義請民眾提供無實際工作之證明。勞保局表示,該局編制並無稽查科,應是詐騙集團冒用勞保局名義,在外行詐騙之實。此外,勞保局如為審查給付需要,需請民眾提供相關資料,都是以正式公文加蓋該局總經理或局戳之名義發文,不會由各科自行發文,民眾如接獲非以勞保局總經理或局戳之偽造公文,可直接向勞保局(電話:(02)2396-1266)或辦理失業給付之就業服務站查明求證。 勞保局再次鄭重呼籲民眾於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如另有工作收入,應於辦理失業(再)認定時,主動告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如接獲不熟悉之信件或電話查詢時,請小心求證,切勿輕信上當而造成個人資料外洩。另對以勞保局名義詐騙民眾之不法人員,勞保局將移送檢警單位偵辦,以防止不法集團假公務機關名義,行詐騙之技倆。 轉貼自勞保局網站 http://www.bli.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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