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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麗文兼3份差 不向爸媽伸手
2009/03/31 13:37:55瀏覽898|回應0|推薦8

■謝鎔鮮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蘇家也不例外。蘇麗文的父親是軍人出身,從小規定「蘇家的孩子18歲後就算大人,必須自立更生。」

蘇家三姐弟成年後,經濟都得獨立自主,想買機車自付一半;為了賺生活費,五專時期的蘇麗文,曾經一天打三份工。

蘇麗文回憶,就讀台北體專時,雖然已有助學貸款,加上還有學校獎學金和廠商補助的營養費,但有時到了月底,還是會阮囊羞澀。好強的蘇麗文,卻堅持不伸手向家裡要錢,偶爾姊姊察覺詢問是否需要匯錢給她,蘇麗文心裡雖然暗自竊喜,口頭上還是好強的用「還過得去」回絕。

就讀北體時,蘇麗文想買一輛機車,方便假日往返台北、泰山。但父親只答應出一半的錢,告訴她:「其餘的自己去賺。」

為了賺錢買機車,她最高紀錄曾一天兼差打三份工:中午在餐廳當服務生,下午到YMCA教游泳,晚上還到咖啡廳打工。甚至連假日也不放過,除了在街頭統計車流量,還曾在街上發傳單、跟學長姊一起做家庭代工。

打工加上壓歲錢、獎學金,終於買了第一輛機車。但有錢買車,卻也曾沒錢加油;蘇麗文有次騎車回家,才騎到三重,車子就沒油熄火。好強的她沒有向家人求救借錢,一個人推著機車走了一個多小時才回到。

回憶當時的困窘,蘇麗文現在想來,卻覺得溫馨好笑。蘇家獨立自主的家規,也鍛鍊出蘇麗文運動場上的自信與毅力,更凝聚蘇家人的濃厚親情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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