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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警案評判-正常人的辛苦有誰知
2021/07/20 23:19:02瀏覽46|回應0|推薦0

相較前篇嘲諷式的說正常人無奈,這一篇要談真正正常人的無奈。

前文說過精神疾病是程度的問題,相對地說,正常也是程度的問題,依不同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問題。先略過我最大的精神障礙不說,我應有一個未被驗證出的問題,那就是某種程度的閱讀障礙

說出去可能沒人會信,畢竟我的學歷還算不錯,但是我一本書一小時之內很難看得上兩三頁,中文書都是這樣,英文書更別說了。說實在,我的情況應不是特例,我估計有許多不喜歡看書的人應也有同樣的困擾,只不過單純地被認為不用功,只不過他們成就剛好匹配,不會有困擾。像我這樣學歷下不去,成就上不來的人,才會感到痛苦。

不是所有的書都這樣,我看有故事情節的書就不會這樣,一天讀數本都沒問題,漫畫、故事書、通俗小說都是如此(跟一般所謂不用功的小孩一樣),但是對一般嚴肅一點的作品就沒辦法了,不論它號稱寫得多淺顯易懂。

所以,我多讀網文,較少讀書,如果讀書,也是數本書一起看,基本上看了兩三頁頭腦當機之後,就讀其他的書重開機。

我不喜歡求知嗎?不喜歡看書嗎?我想看過我那數千本收藏書的人絕對不會這麼想,雖然其中99%大約只翻了幾頁而已。

這種障礙如果只是讓我無法讀書,無法取得更高的成就,那也就罷了,很可惜它會妨害我主要的工作,那就是寫程式,我的程式必須符合一定的形式,才能有整體概念,否則看起程式來就像一片片破殘片斷,即使每個片斷都能了解,整體卻無法融會貫通。因此,我無法與人共 Code ,因為我無法要求別人遵守我的形式,但我也看不懂別人的程式。與人交談也是一樣,雖然我很用心去聽人家的話,但是需要費時費力才能把腦中片片斷斷的訊息連貫起來。

有機會我會將此現象寫出更多的觀察報告,但還是回到本文的目的,那就是談正常人的無奈。

我想大部份的人,即使號稱是專家的人並不會把我的現象當成是一種心靈障礙,可能會說方法不對,或想太多,或直接就說我笨。正如亞斯伯格症若沒某些用心觀察的精神學家解析出樣態,可能也只會被認為是個性差的人。今天亞斯伯格症是紅了,比較廣為人所了解,但是還有許多未被重視的心靈缺陷被視為「正常」呢?

即使像亞斯伯格症的人,也不是所有的患者都被鑑定出來,所以可能有更多的「正常人」正在承受無法訴苦的惡名,承受不被諒解的痛苦。即使知道他是亞斯伯格症的人,一旦他的所做所為抵觸到你,你也不會因他是亞斯伯格症的人去體諒他。不是嗎?擺在眼前的,我們不是就有一個全台最知名的亞斯伯格症患者正在受所謂的進步派的圍攻,你只會想他的政治,他的立場,你有去想過這裡面有幾分是亞斯伯格症在作祟?

你若說我是這樣,那我更該感同身受於精障者犯罪才是啊!呃~怪了,我這個被視為正常人受了這麼多苦都沒去傷害人,卻要我要去同情一個傷害人的人,這種感同身受還真是有點說不出來的怪,還是我也感同身受去學他傷害別人,你們再來感同身受我好不好?唉~不行啦~我又沒有領到「不正常」的保命符,還是安份點。

話說,你們倒底有沒有感同身受像我這樣的人或感同身受像那個亞斯伯格症的紅人,還是只感同身受那個殺人的人?奇怪的是許多號稱進步派的只能感同身受後者,卻不能感同身受到「正常人」,所以,只看到他們一路都在跟「正常人」吵架。

照我看,話說得好聽,但這種所謂的感同身受完全是假的,虛偽得很,一旦在路上遇到「不正常人」,他們的反應其實仍會和「正常人」一樣。因為「正常」與「不正常」根本就不會很明明白白地就寫在臉上。就算明明白白寫在臉上,他們還是會忽略,行文至此,不知道有多少人已經可以感受到我是「不正常人」,而對我又是什麼感覺,就你們對「不正常人」的真實感覺(除了那些立場與我相同的人之外)。

我費力維持著「正常」標籤,擔負起應注意未注意各種我知道的或不知道的法律責任外,還像「正常人」有一樣工作的要求,萬一真誤犯事,連減刑的門檻都不可能逹到,要去說感同身受的話,就好像一個剛滿二十歳的要負起責任,看到一個小一天未滿二十歲卻不用負責任的那種不平衡、不公平感覺(註1)。我對精障犯罪,要求的不是死刑,也非全責,起碼有相對應的責任而已。這是一個連續型的光譜,你從那裡截斷都會不公平。

(註1:我的感覺不單一,所述只是我諸多感覺之一,至於那一種感覺最強烈也是會變動的,現在寫下也不等於未來也是。而我的感同身受的對象也不限於精障者,也包括受害人、與受害人家屬,乃至於法官、醫生等等。雖各有強烈之別,但不會專一在特定人員。)

有人說,監牢對精障者沒有幫助,說實在的,如果有設施配套,你們想把他關在精神病院,只要有相對合理的問責與醫療制度,我也不會反對。但說「監牢對精障者沒有幫助」的話的人,可曾想過「監牢對正常人也沒有幫助」。事實上,監牢對任何犯罪人都沒有任何幫助,所以所有犯罪者都不用坐牢了?另有人提社會安全網,先不談這「永遠的五十年以後」的話題能不能實現,我們現在說的是法律問責問題,跟你要不要建社會安全網完全不衝突啊!跟你談法律,你卻跟我說社會福利,這樣談下去會失焦,沒完沒了,一碼歸一碼,談完了法律我再來談社會安全網的問題。

寫這種文章對我的心力是大耗損,會觸發我大量反覆迴路思考模式,引發急性的焦慮或恐慌,對我百害而無一利,「正常」的我是不會寫的,但「不正常」的我有使命感在作祟,而出來的這篇文,究竟是「正常」還是「不正常」?有人可以藉此文做出心理分析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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