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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1 23:45:52瀏覽1409|回應7|推薦26 | |
電話掛斷沒多久,大寶回來了,對照他所說和副校長的描述,事情是這樣的:放學的時候,學生們到置物櫃(註2)去收拾自己的東西,有人推到大寶,大寶倒過去撞到另一個學生,那個學生就吼大寶,大寶就叫他閉嘴。那個學生聽了不高興,一邊駡一邊從大寶後面掐住大寶的脖子,大寶轉身一拳就往那個學生的臉上打過去。 由於在場學生很多,估計一下就被拉開了,據了解兩人都沒有表面傷害。這個副校長在電話中只告訴我事情發生的經過,我還以為她只是把學生找來商談輔導,然後通知家長注意而已,等大寶回來我才知道他們會被處罰放學後留校管束(Detention,註3)。看到通知單後才知道大寶必須留校管束三次,每次二十分鐘,因為大寶是出於自衛,我覺得這個處罰對他過度嚴厲。 昨天(五月十日)是第一個「服刑日」,白天我打電話給那個副校長,才知道她對打架雙方的處罰都是一樣的。我馬上表示異議,因為對方錯誤在先,大寶出拳乃是出於自衛,打架固然不對,但不應該不分是非各打三大板了事。如果先動手的和自衛的都受一樣的處份,這等於是說先動手者和防衛者的過錯是一樣的。她同意拿掉一天,我也就不再說什麼。 預期當天大寶會晚一點回來,沒想到他竟然在平常到家的時間回來,原來他忘了要去「服刑」。學校做了留校管束的處份,當天要執行,學生忘了,卻沒有機制把他留下來。他聽到我說他的刑罰少了一天,就說那就算少掉這一天吧! 大寶學校裡最低的年級,他本身個子又小,好像還是學校裡唯一的東亞裔學生,他的好朋友又在其它組,在學校多少會被欺負,幾個月前大寶的一個好朋友的媽媽甚至打電話來告訴我這件事。知道大寶打架的事,而且沒有吃虧,雖然還是有點擔心,但是河東獅和我事實上在心裡有點高興。 今天早上大寶上學後,在他桌上的上方書架發現一套體育服。大寶學校裡每天都有一堂體育課,這體育服每週一帶到學校去,放在學校裡,一直到週五才帶回來換洗,今天已經是週五,莫非他一整週都沒有帶去?這會被扣分扣很嚴重的。唉,頭痛! ------------ 附註: (1)在美國學校裡,學生在學校裡發生了什麼事,只要學校知道,一定會通知家長,這是他們的標準程序。大寶讀的這個學校,總共有六、七、八,三的年級,一個年級約八十個人左右,各配備一個副校長,管理該年級學生訓導事務。 (2)美國中學學生因為沒有班級組織,也沒有自己的教室,因此每人都會有一個置物櫃,多半集中放在教室外面或走廊的一角,為了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許多初級中學會管制學生到置物櫃的時間和次數,也通常會安排老師在固定的時間去監督。 (3)放學後留校管束(Detention)是美國學校最常用的處罰學生方式之一。通常把犯錯的學生集中起來關在一個教室裡,每人固定坐在一個座位上。有的學校會容許他們看書、寫字、或看報紙。有的學校則什麼事也不給他們做,免得有些學生借機作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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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