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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之惡,情非得已
2025/11/28 00:05:21瀏覽322|回應2|推薦39

國家是必要之惡,站在其背後支撐的該等國防力量也是,話説國家該巨靈(註1)總是容易失控,乃至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然而如果沒有該巨靈的威武雄壯,又如何能夠讓境外勢力三思而後行,其等貪婪眼神陰森森。

文明法律的背後都隱藏有可得理解的立法理由,不僅僅是該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法條)而已,國家立法理由支撐該法律合法化的實質正當性,立法院係屬於合議制的組織,而既然屬於合議表決的制度設計即難免會遭遇俗話所説【眾暴寡】的不堪情境,惟基於國民主權理念的該制度設計,相信仍然還在必要之惡的合理範圍內。

國際社會從來就不曾理會過俗話所説的所謂公平正義,乃至【不會燃燒的火焰】(註2),當然也就沒有所謂的立法理由,俗話不也説強權即公理,一般而言,強權國家的貪婪從來就不需要講什麼理由,套句時下有些年輕朋友的自信用語,説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而弱勢國家的恐懼説不要不要就算是講了再多的理由也是沒有用,該怎麼辦?要麼任人宰割,要麼奮力一搏,沙特說,我選擇我負責,人各有志。

國防的必要之惡與國會的必要之惡我們都能夠預見其發生也都能夠深刻的理解,細究其間的差別,國防的必要之惡起因於國際社會的【強凌弱】,國會的必要之惡肇始於合議制度的【眾暴寡】,至於國家的必要之惡我們在第一段就講了。

註1:利維坦(霍布斯)https://zh.wikipedia.org/zh-tw/%E5%88%A9%E7%BB%B4%E5%9D%A6_(%E9%9C%8D%E5%B8%83%E6%96%AF)

註:記得德國法學家耶林説過【沒有強制性的法律就像一把不會燃燒的火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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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u0928928469&aid=18435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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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子(東籬居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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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22:50

有感,大環境的好壞,實非個人可以選擇。文明、法治的社會,隱(懲)惡揚善,好人、弱勢族群或瀕危動物會受到保護。反之,民粹、脫法的社會,則匪、盜、詐騙、政客、名嘴、暴民橫行。

<心情風景>將軍堡—遊烈嶼(小金門)「將軍堡」有感(附:造化弄人)

http://blog.udn.com/jong2020/171140254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5-11-29 00:10 回覆:

歡迎中子(東籬居士)蒞臨,謝謝留言分享

格主説得很對,也十分的中肯,敬表贊同。

【⋯大環境的好壞,實非個人可以選擇。⋯】

盧梭説【人生而自由卻無所不在枷鎖】,陶淵明在歸去來兮説【雲本無心出岫】,

如果理解為雲兒它原不想離家卻身不由己,俗話不也説【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嗎?

法治國家並非完美,卻是相對友善的制度設計,

有了任期制度及定期改選才能捆綁人性的狂野。


林大(新年快樂)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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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20:59
我想著...我在金門...月黑風高守護著國家
阿丙0.6(u0928928469) 於 2025-11-28 23:54 回覆:

歡迎林大老師蒞臨,謝謝林大留言分享

謝謝林老師年輕時的勞怨不避守護台灣

守著陽光、守著大地,有你在金門前線

有人置諸死地卻長命百歲,有人則反是

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人生自古誰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