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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可包容 無愛怨懟
2011/11/12 23:37:38瀏覽161|回應0|推薦5

國民政府戰敗退守台灣,那一年我爺爺隻身到台灣談生意,沒想到剛好這一戰就把他與原配相隔兩地,相信這同時也是那個年代,時常發生的事,那個年代的人,多數都經歷過類似的生離死別故事。

 

我父視正是爺爺無法回大陸而必須留在台灣等待的外省人與本省阿媽所生的長子。當時經由相親認識阿媽,由於兩人年紀相差三十餘歲,阿媽並非願意情形下,嫁給爺爺,生下我父親後,經不起沙文主義式管教的阿媽就與人私奔。我從未知爺爺與阿媽是否真有感情?只知爺爺後來非常痛恨阿媽。

為了一家子生活,透過關係把原配從大陸接來台灣住,而我這位長孫女也是在爺爺原配--奶奶養育下長大。奶奶待我與母親很好,雖然她後來與爺爺又生了位叔叔,但對我們這些家人,照顧一樣,未曾看出有任何偏袒。

但是爺爺就不一樣了,因為爺爺對待父親與叔叔確實有很大不同,日後的生活裡,很多事,都讓我想起,爺爺嫌惡父親的種種,一直到他人生最後的那一段路。

我明白爺爺很愛這個跟著他從大陸過來的奶奶,來台十餘年,照顧我們這一家子人不久,她就因病過世,而我父親,因他的親生母親跟別人跑了,這一生被爺爺厭惡極點,即使父親在爺爺生前盡量討他歡心,但最後爺爺未留下任何東西給父親,所有遺願及財產都全部給叔叔。就連父親在爺爺過世前,孝敬他的兩萬元(當時平均公務人員薪水常人一個月約萬餘元),結果爺爺還是省下來給叔叔用。其實,我非常明白,叔叔在學校任教,並不缺這筆錢,但是,爺爺還是留給他,要走時,心裡想著的,都還是對他向來不理不采的叔叔。

我想說的事,以因緣論,或許爺爺、父親、叔叔,就是前輩子相欠債,這一輩子應該來還,在爺爺的愛裡,沒有公不公平,也沒有對與錯的問題。

當愛一個人時(爺爺愛奶奶及叔叔),什麼都為他們想,留給他一切所愛;不愛一個人時,這不被愛者,無論怎麼做,都無法對他的味,再怎麼努力做也是會被嫌東嫌西(我父親與媽媽當時正是如此,因為爺爺把阿媽跟別人私奔的事遷怒於父親)。這就是愛屋及屋的緣由吧!

我離婚的前夫亦然,當愛巳從他心裡深深離去,任何我們的話或行為,對他而言,都是嫌惡到一無可取。

在2~3年前,我們還在婚姻關係時,就隱約覺得前夫好像對我任何事都感到不滿意,大到對同一件事可以一再重覆提出批評責罵,小事則是我說句聊天閒話,都被他認為是不懷好意,惡意攻擊。後來當我明白他與小三珠胎暗結長達5年,而因小三要求他離開家,所以他突然自行請調到離家較遠學校任教後,我才恍然大悟,那一陣子一切的不滿,也都與他早已心不在此有關。今後,無論我們如何努力,都再也不可能得到他任何愛的眼神。

這就是「有愛,可以包容一切;無愛,凡事都可嫌惡」。

即然如此,了然於胸,我與家人,何不就活在當下,調整腳步,讓自己生活好過些,放手祝福,以免得招來他的怨懟。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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