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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愛到嫌惡
2011/11/06 23:06:29瀏覽109|回應0|推薦4

連日來提到愛情無法持久,恐怕讓剛結婚,或正考慮結婚者,望之卻步。

事實上,無論是陷入熱戀,剛決定廝守終生,結婚是給雙方一個最好的書面承諾;當口頭答應,已無法滿足另一方的慾望時,結婚確實是個最好終止式。宣告雙方合意共同生活,共組家庭。但婚姻的契約誰也無法保證能持續多久。當然也有為數不少的百頭偕老案例,但看看上週報紙上驚人的台灣人單親家庭數目,急數成長,不得不說:「社會已在改變」。

這種說法不是叫人不要結婚,而是提醒要結婚者,切莫對身份證上的配偶欄有太高願景,認為結了婚就高枕無憂,所謂人無遠慮必有近憂,要用心經營婚姻,但別太依賴另一半,以免有了狀況,一時間措手不及。

我的一位朋友,在媒體工作十餘年,十餘年前,先生從事保險業,在職場上遇到同業心怡女子,外遇隨即發生,這位朋友所幸工作能力強,但對先生仍心存舊情,延續兩年後,終告離異。她自願遠赴大陸外派工作,目的也是得個清靜,遠離這一塊傷心之地。這十年間陸續也遇到中意對象,但未能長久,最近兩年,聽見其好消息,又要婚了,心中甚是歡喜,高興的事是十年前她沒有因此而倒下,且十年後她又找到好歸宿。

最近,我前夫也半數時間待家中,只是對我並沒有好臉色,我並不懂,這是為何?他又要回家,又沒好氣,讓人覺得怪哉!從結婚時的彼此照顧,相知相惜,然至今顯現出的嫌惡感,明白他要的不是這個原本的家,而是想念著另一個家的溫暖,從歡喜到嫌惡感,也不過十五年光景(有些案例可能更短),可以接受但無法判斷何以改變之大。心中惋惜的是,同一組人(我與他)的變化,是如此之大,這就是我一再強調,「人是會改變」的緣由。

前夫對我個人顯露的厭惡感,倒不致嚇倒我,只是當他回家,又一個人躲書房的舉動,確實讓人不解?這是何故?人豈會做賎自己,刻意安排自己在一個難處的環境當中?

從愛與嫌惡,都在個人的一念間,只能說當他感覺不對而又有新的外慾補強時,嫌惡之感就自然產生,並無人阻礙他與現任情人的約會,但卻把這種罪惡感,移轉成是家人對不起他吧!

人心真難理解,但共同生活應該是要快樂的! 如果不快樂,就不應該再勉強了。

祝福我那位被前老公劈腿,最近又結婚的媒體好友。也祝福我那位高中同學,被前夫劈腿責難離異之後,反而造就她續緣後面一段更幸福的婚姻。

女人啊!不是這樣子就好啦!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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