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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約默契
2011/11/10 12:29:10瀏覽105|回應0|推薦0

婚姻關係是否建構在那一張身份證的配偶欄上嗎?

知名作曲家羅大佑日前接受趙少康廣播電台訪問,提及當年與知名演員兼導演李烈的那段情。羅李兩人至今仍是友好,行禮如儀,但個中之奇妙,在於他提到,2人未婚前相知相守12年,反而是辦理結婚登記後,2年內卻又辦理離婚。這段分合,據羅大佑提及是有了婚姻關係後,反而造成日後雙方認為'可以'彼此約束'的期待,有這種感覺,關係便無法持續。心理上,人都是期望自由。所以,未婚前二人可以相守12年,婚約後反而只維繫2年。這就是婚後夫妻雙方都'經常'認為另一半'可以.....','應該......',或'怎麼可以......'的心理。

結婚是形式,婚姻關係的實質存續才是未來生活的重點。常看到有些老夫老妻,可以恩愛相守,並肩散步出遊;有些則雖然仍有夫妻關係,但長久以來,就只是共同住在一個屋簷下的過路人。這還是好的情況,更有甚者,一半招惹麻煩,還找上門讓另一半情何以堪?

聯強集團苗家公子婚外情,小三並產下一女,讓原配孫正華大為光火,要求提告並請求該私生女監護權。這其實是個高招,分明就是要徹底斷了苗家公子與小三的情緣。無論如何,到這種狀況,都是大家不願意見到。婚約關係雖有利於雙方法律權力義務主張,但卻無法保持那一份兩人當初婚定終生的熱情。如果我們真遇到這一天,請想想,兩個人當初結婚的那份熱情,幾年來到底消失在那兒了?

所以,婚姻所為何物?如果有一天,你(妳)的另一半發現後半生更需要另一個他(她)的陪伴時,你(妳)是放手?還是不放?

當下被情人劈腿或失婚者,其實不必太在乎'他(她)還愛我嗎?',只要問自己'我跟他再下去快樂嗎?'與其愈晚發現真象,不如早早了結,儘早重尋真命天子(女)。

換個觀念想,就換了一個美滿人生。

山不轉路轉,這樣社會應該可以大大減少情殺、自殘、自殺的情事吧!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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