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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總統現在應該這麼做 (財政-個人綜合所得稅)
2012/04/25 12:47:04瀏覽189|回應0|推薦0

●馬英九總統現在應該這麼做 (財政-個人綜合所得稅)

馬英九總統應該命令行政院, 向立法院提出所得稅法修正案, 內容如下:

一、個人全年綜合所得淨額, 超過同年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者(即平均每人GDP), 才須納稅.
二、有配偶、子女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直系尊親屬者, 得合併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並按人數倍數計算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
三、所得極高之人, 提高累進稅率至50%. 政府每年應公布繳納最高累進稅率之高所得納稅人名單, 予以表揚, 其前20名應授予卿雲勳章或景星勳章, 並邀請參與國家榮典.
四、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累進稅率如下:
1. 超過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部分, 課10%.
2. 超過2倍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部分, 課20%.
3. 超過4倍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部分, 課30%.
4. 超過8倍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部分, 課40%.
5. 超過16倍平均每人一年國內生產總值部分, 課50%.

[延伸閱讀]
1. 稅制改革: 你贊成台灣這樣課個人綜合所得稅嗎?
http://blog.udn.com/twudncnl100/5402711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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