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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人物的媒體前回覆攻擊方式
2009/05/19 10:13:24瀏覽528|回應1|推薦8
公眾人物很容易在鏡頭前面遭遇有心人士的言語挑釁或肢體衝突,他們一上來就可能以最簡短的詞句、或最直接的行為攻擊!

以葉金川先生為例,當對方將其所要表達的意義,簡單濃縮成“賣台”二字,在不到一秒鐘重複頻率在鏡頭前不斷攻擊下,媒體想要不播都很難。而這就是攻擊者所希望達到的目的!

而悲哀的是,公眾人物在那一瞬間可能最直接的反應是:愣住了!然後激動起來希望以前因後果的一篇言詞解釋清楚。

不過,悲哀的是:在目前所謂媒體政治的氛圍下,恐怕
公眾人物的長篇大論不如簡單二、三字的“言語海報”來得有效!這是目前民進黨青年軍最常玩的把戲!若因此被逮捕、被限制管束,則立刻由後面的“”跳出來或稱小孩不懂事,或妄圖以施壓外交部直接與當地國司法單位交涉,要求放人。他們連自己要什麼,恐怕辯上三天三夜都還搞不清楚,但他們很詭異的認為,只要讓執政黨吃鼈,就賺了!這是我一直搞不懂的邏輯在國內這麼玩、到國際上也一樣,民進黨心中,那來的國家生存空間?那來的國家尊嚴?

坦白說:
公眾人物的反擊,也只好一句話反擊!例如說:「我會考慮以法律方式提告!」而且,重點是:這句話最好是要正面對著鏡頭講!而非對著攻擊者!因為此時的個人是代表國家,此時任何對個人的言語與行為的攻擊都視同為對國家的攻擊,何況是由國人在國際場合對國家代表所進行的侮辱?這實在令人氣憤!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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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ungmingwu&aid=296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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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庒腳人 ~_~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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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曾自法律系畢業,但----
2009/05/20 12:21

雖然我曾自法律系畢業,但對此些人仍確信強權就是公理的人世間法則!

    我愛巴比倫律法––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尤其是天龍八部載的姑蘇慕容家武功––以彼人之道還治彼人之身!


凱達格蘭族是台灣北部濱海地區及大台北盆地的原始主人!

〝金包里〞是凱達格蘭族語、意指〝農漁豐收〞!
政橄大頭(tungmingwu) 於 2009-05-20 15:11 回覆:
唉!政治人物上台就得唱戲,要是換了是我遭遇這種對待,恐怕也會當面想開扁,但這些人就希望您這麼做!

最好的方式,是請媒體記者將其惡行惡狀完整拍下,再補上一句話:「我會考慮提出告訴!」這也許會讓這些熱血衝昏頭的年輕人思考一下,他們的邏輯何在?

民進黨青年軍不知是否是沒資源了,現今似乎很喜歡玩下駟對上駟的策略,當初選舉時派年輕學生跟著馬嗆聲;現今搬出了“國際昇級版”,還洋洋得意他們的“創意”?人被逮捕訊問,還要求外交部交涉他國司法內政?好像是蔡同榮立委要求的?拜託!是日內瓦耶!許多國際機構中心所在地耶!
蔡同榮還是號稱留美的?

只有一個感覺:人笨是沒藥醫的!政黨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