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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0 11:25:52瀏覽428|回應0|推薦9 | |
有甚麼花樣最適合執政黨在選舉活動的最後一天玩呢?那自然是出現在最後一天選舉活動結束前後,在野黨不能玩,而時間正好足以讓整個選舉結果發酵轉變的議題! 以本次高雄市長選舉來分析,可以有系統的評估出下列特色: 一‧遊戲時間:最後一天選舉活動結束前後十二小時,時間正好足以改變整個選舉結果。當選舉活動結束後,在野黨任何與選舉有關之宣傳行為皆可能導致選舉無效,等於這時把在野黨雙手綁起來! 二‧議題型態:必須是聳動且內部人士可完全嚴密控制資訊給予內容及傳播方向者!使媒體別無選擇,只有選擇報多報少的自主權。總統遇刺事件如此;市長候選人賄選事件記者會亦如此。 三‧媒體運用:民視、三立與自由時報等親執政黨媒體,其中尤以民視等電視新聞最有效,在投票有效時間內,重複以類似“XX遇刺,目前狀況未明!”、“賄選抓到了!”、“綠卡或偷報證據找到了!”的走馬標題不斷播放,其目的不在報導新聞,而是在催票! 四‧新聞評論者:當然是總統先生!只有他在任內享有刑事豁免權,也就是說,他即使說謊、造謠、挑釁,在他任內,除非罷免程序走完﹝也就是時機已過!﹞,沒有任何權力機構可及時制衡他。 當時高雄市長選舉時,執政黨就以“晚上十點後的記者會+民視無間斷播放+總統一人評論”此一方程式,在高雄市翻盤,最後只驚險的贏了兩千多票! 這一次‧‧‧,唉!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礎,需要這樣搞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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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