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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宅相法簡析(四)/園丁
2008/02/20 12:21:49瀏覽989|回應0|推薦7

三、理法:定向 在古代中國,從萬物有靈的原始宗教意識發其濫觴,到漢代大儒董仲舒集先秦有關觀念學說之大成,在陰陽五行宇宙圖式的框架下,形成了系統的天人感應思想,並深刻滲入於此後幾乎一切學術的發展沿革中,影響及於幾乎整個古代社會。人們普遍認為:人稟天地之氣以為生,故人似一小天地,陰陽五行,四時八節,一身之中皆能運用《履園叢話》。基於天人感應的觀念,古人對於居住環境,也一向認為:夫宅者,乃是陰陽之樞紐,人倫之軌模。……人因宅而立,宅出人得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因此,參天營居,法天作城,力圖達到天人合一至善境界的追求,便形成了在世界建築文明中,尤顯獨特的中國建築的精神。再也沒有別的地方表現得像中國人,那樣熱心體現他們偉大設想人不能離開自然的原則……皇宮、廟字等重大建築當然不在話下,城鄉中無論集中的,或是散佈在田園中的宅舍,也都經常顯現出一種對宇宙圖案的感覺,以及作為方向、節令、風向和星宿的象徵主義。在陽宅相法中,這種天人感應觀念的具體說項與應用,在傳承於古代占卜巫術系統、經漢代堪輿(許慎所謂天地之道)術和唐宋以後的理氣(或謂天 星)宗等沿革發展而形成的所謂理法中,反映得更為充分細緻,對世俗居住環境尤其是宅內環境,影響也更為深刻。其基本宗旨,簡單說來,就是根據河圖洛書、八卦九宮和陰陽五行的宇宙圖式,把天上的星官、宅主的命相和宅子的時空構成聯繫起來,分析其間相生相剋的關係,運用時空合一的風水羅盤,具體而微地作出宅子方向、佈局乃至興造時序的選擇與處理。在世俗中形成較大影響的有關理論與方法,主要有如下幾種:

1、福元法:基於天人感應的觀念,古人曾認為,人之生命不同,宅之宜忌各異。《八宅明鏡》,循于此理,陽宅相法中的福元法,就是一種將人的命相,同宅的卦象或時空構成結合考慮,進而確定最佳宅體格局的方法,其概如下述:

1)根據宅主生年甲子元運,按野馬跳澗決排山掌決如《陽宅十書》野馬跳澗走,從寅數到戍,一年隔一位,不用亥子丑)計算,配以後天八卦(即文王八卦),得出所謂命卦,如一坎、二坤、三震、四巽、五坤(男性)或艮(女性)、六乾、七兌、八艮、等。 生年甲子元運是將洛書九宮與干支曆的六十甲子組合而構成180年為一迴圈的所謂大周天,其中第一甲子 6 0年為上元,第二甲子為中元,第三甲子為下元,稱三元。每元又分三,每運20年,三元共九運(具體計算方法此略)。

2)算出宅主命卦後,按其卦象上所謂納音五行的相生相剋關係,定出所謂東四命和西四命。八卦納音五行,就是將各卦象與五行相配:乾屬金、坎屬水、艮屬土、震屬木、巽屬木、離屬火、坤屬土、兌屬金。根據五行相生相剋的關係,土生金,故 屬土或屬金的艮,坤、乾。兌等四命卦可同歸一類,稱為西四命。又以水生木、木生火,故將坎、震、巽、離四命卦歸為一類,稱為東四命。

3)按九宮劃分宅位,再將九宮方隅(四正四維共八卦),按其卦象並循五行生克之理分為東四宅和西四宅兩大類。

4)將命卦與宅子的坐宮及格局相配合,如東四命之人宜住東四宅;或更細一層說,如乾命之人宜居乾宮,等等。然後再按後文所述大遊年法進一步安排好宅院的內部格局,使人宅相扶,與天運相諧調而求得綿延福德。 2、大遊年法:大遊年法或稱九星飛宮法,是陽宅相法中最基本的一種方法。依風水說,如《青囊海角經》蓋地無精氣,以星光為精氣;地無吉凶,以星氣為吉凶。《陽宅十書》更說;天上之九星為地下之九宮,司人間禍福,其應如響。大遊年法就是一種地氣納天光的相宅法。其要旨如《陽宅愛眾篇》所述:夫相宅,要以天之九星、地之九宮為宗。九星者,即禍、天、延、五、生、六、絕,加輔、弼也。九宮者,即乾、坎、良、震、巽、離、坤、兌加中宮也。八卦分佈八方,寂然不動以象地;七星隨門左旋,降臨禍福以象天。吉星臨宮,相生相比,上吉;星官相克,中吉。凶星臨宮,相生相比,大凶;凶星相克,次凶。生克出於五行。所謂九星,一般認為緣自北斗七星及其旁左輔、右弼兩顆小星,而風水術語另成系統,並認為各有陰陽、五行屬性及吉凶的不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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