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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6 21:46:37瀏覽1219|回應4|推薦27 | |
(聯合網站)行政院長林全在上任後,以「是政治事件」、「不完全是法律事件」為由,發布第2道行政命令要撤回在太陽花學運時闖入行政院126名被告的刑事告訴。此事引發外界兩極反應,贊同林全者認為林全的說法很正確,例如前閣揆謝長廷;反對者則是痛批林全是非不分,如投書《聯合報》表達立場的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不同於前述觀點,李茂生認為撤告是對的,但林全的發言是錯的。 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在臉書PO文,針對林全撤告太陽花學運時闖入行政院的學生一事提出看法。他認為,入侵行政院不僅有著高超的價值保全,更是毫無選擇餘地的舉措。因此,以相對可罰違法理論而言,林全聲稱是政治事件,而不是法律事件的說法有誤,該說「是政治事件,而是「在法治程序下合理地解決政治問題的事件」才對。 李茂生說,因為林全錯誤的說法,才會讓「當事人」(指江宜樺)有機會用「先論法治再論是非(政治)」這樣的論述去打林全耳光。他也直接點明「江(宜樺)的(說法)也錯了」,因為「撤告這件事情明明就是正確地解決政治問題的合法作為」。對李茂生而言,林全與江宜樺的錯誤在於「將法律與政治截然區分」。 太陽花事件,到底是「政治事件」還是「法律事件」?李茂生說「該說是政治事件,而是「在法治程序下,合理地解決政治問題的事件」。 李茂生的說法,根本就是在玩弄文字。 第一,闖入行政院,是「法律事件」還是「政治事件」,既然有爭議,就該讓法官來裁決,而不是由行政院,將政治黑手伸入司法,強行干預。 如果林全可以如此霸道的干預司法案件,以後他是否可以隨時「自己定義」,然後撤銷任何「符合政治事件定義」的司法案件? 第二,以目前台灣法官「看風向」的能力,這些被告被判「無罪」的可能性很大,不知道菜英文與林全急什麼,非要做出這種「行政干預司法」的事情。唯一的解釋就是,這個政府,正想盡辦法「取悅」這些太陽花,把他們變成自己的力量。先對這些人「施恩」,就可以「減少以後執政阻力」。不過台獨魏揚說了,他希望的是自己被判「無罪」,可見蔡英文的「諂媚」行為,反而陷害這些被告於「不義」。至於他們「被施恩」後是否碰到菜政府就軟弱,這點還待觀察。 只是菜政府這種動作,為台灣司法創下了一個最壞的前例。以後任何「政治問題」,人民都可以用「暴力」解決了? 果真如此,菜英文與日本鬼子暗通款曲,導致護漁不力,這是百分之百的「政治問題」。請問蔡英文、林全、李茂生:我們今天呼籲大家「保家衛國」「為漁民爭取福利」,帶領台灣漁民衝進行政院,砸爛林全的辦公室,是否不應該、也不會被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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