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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3 19:57:33瀏覽4135|回應0|推薦0 | ||||||
嵇康善解音律,撰<聲無哀樂論>,倡聲音不具哀樂情感。 音聲之自然本性與顏色、嗅味同樣不受人之情感所支配,不以愛憎易操,哀樂改度,故「音聲有自然之和,而無繫於人情。」 有秦客問於東野主人曰:「聞之前論曰:『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夫治亂在政,而音聲應之;故哀思之情,表於金石;安樂之象,形於管弦也。又仲尼聞《韶》,識虞舜之德;季札聽弦,知眾國之風。斯已然之事,先賢所不疑也。今子獨以為聲無哀樂,其理何居?若有嘉訊,今請聞其說。」主人應之曰:「斯義久滯,莫肯拯救,故令歷世濫於名實。今蒙啟導,將言其一隅焉。」 白話翻譯: 有秦客向東野主人發問道:「聽說前人有這樣的說法:『太平時代的音樂安寧而快樂,亡國之際的音樂哀傷而懷思。』太平和混亂是政治上的事,卻在音樂上得到應和,所以哀傷懷思的感情就表現在金石上,安定快樂的氣象就形著在管弦中。另外孔子聆聽《韶》樂,即了解虞舜的德行;季札聽弦樂,即知道各國的風氣。這是已經發生的事,前輩賢人從未懷疑過。現在你卻以為聲音沒有哀樂,背後是什麼道理?如有好的見解,請說出來讓我聽聽。」主人回答說:「這個道理沉埋已久,沒人願意發掘闡發,所以使得歷代的人都搞亂了名實。現在承蒙你的啟發,我就來粗略地說一說它的道理。」 案: 嵇康 (文中化身東野主人) 的「聲無哀樂」,是一種獨見創獲,主要反對前人篤信的「治世之音安以樂,亡國之音哀以思」的見解。 「夫天地合德,萬物貴生,寒暑代往,五行以成。故章為五色,發為五音;音聲之作,其猶臭味在於天地之間。其善與不善,雖遭遇濁亂,其體自若而不變也。豈以愛憎易操、哀樂改度哉? 白話翻譯: 「天地共同運作,萬物借以生長,寒來暑往,五行因此形成,表現為五色,發出為五聲。聲音的產生好比是氣味散布在天地之間。聲音的好和不好,雖然會遭遇到渾濁混亂,但是它的本體卻是自己原來的樣子,不會有什麼變化,怎麼會因為別人的愛憎、哀樂而改變性質呢? 案: 「天地合德,萬物貴生……五行以成。故章為五色,發為五音」反映嵇康視聲音源自五行,五行出自陰陽二氣,換言之,聲音是氣聚氣散的產物,為人主觀情感、意志不可轉移,純粹外在、客觀。 聲音是氣聚氣散的產物,人類世界如何衰頹敗壞,俱無改聲音內部的結構。聲音內部結構不變,謂之「其體自若而不變」。「愛憎」、「哀樂」都是主觀情感,主觀情感、意志不可轉移聲音本身,故云「豈以愛憎易操、哀樂改度」。 及宮商集比,聲音克諧,此人心至願,情欲之所鍾。故人知情不可恣,欲不可極故,因其所用,每為之節,使哀不至傷,樂不至淫,斯其大較也。然『樂云樂云,鐘鼓云乎哉?哀云哀云,哭泣云乎哉?』因茲而言,玉帛非禮敬之實,歌舞非悲哀之主也。 白話翻譯: 等到各種音調會合在一起,聲音和諧,這是人心最高的願望,情欲集中的所在。人知道情感不能放縱,欲望不可窮極,所以就借著他所享用的音樂,對情感、欲望加以節制,使哀怨而不至於傷心,快樂又不至於過分。這是一個大體的情況。然而孔子說:『音樂啊,音樂啊,難道只是指鐘鼓之類的樂器嗎?悲哀呀,悲哀呀,難道只是指哭泣嗎?』同樣道理,玉帛之類的禮品不是禮敬之心的實質,歌唱哭泣不是悲哀的宗主。 案: 嵇康認為,音樂 (由聲音組成) 是節制情感、欲望,使之恰當表現的工具,卻不是情感、欲望本身。 何以明之?夫殊方異俗,歌哭不同。使錯而用之,或聞哭而歡,或聽歌而戚,然而哀樂之情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發萬殊之聲,斯非音聲之無常哉? 白話翻譯: 怎樣才能說明這一點呢?各地的風俗不同,歌、哭也不同,假如交錯使用,有些人或會聽到 (他地的) 哭泣聲而感到高興,有些人或會聽到 (他地的) 歌唱而覺得悲哀。不過,縱然如此,他們心中有哀樂之情是一樣的。現在用同樣的哀樂之情,而發出了千差萬別的聲音,這不是說明了聲音和感情的關係沒有固定的搭配嗎? 案: 這裡嵇康舉了兩個例子論證聲音、情感迥異。 1. 同一種聲音,在甲地引發人哀思,在乙地可以令人歡愉。 2. 同一種情感,在甲地產生出一套音樂,在乙地產生出另一套。 所以,聲音、情感不能混為一談。 然聲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勞者歌其事,樂者舞其功。夫內有悲痛之心,則激切哀言。言比成詩,聲比成音。雜而詠之,聚而聽之,心動於和聲,情感於苦言。嗟嘆未絕,而泣涕流漣矣。夫哀心藏於苦心內,遇和聲而後發。和聲無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無象之和聲,其所覺悟,唯哀而已。豈復知『吹萬不同,而使其自已』哉?風俗之流,遂成其政;是故國史明政教之得失,審國風之盛衰,吟詠情性以諷其上,故曰『亡國之音哀以思』也。 白話翻譯: 然而聲音和諧地組合在一起,是最能感動人的。辛勞的人歌唱自己的遭遇,快樂的人用舞蹈來表達他們的快樂。心中有悲痛之情,就會說出哀傷激切的話。把話組織起來就成了詩,把聲音組織起來就成了音樂。人們一起歌詠,圍聚在一起傾聽,內心被和聲打動,感情受到悲苦的語言的感染。嘆息還沒有止息,就已經淚流滿面了。悲哀之心藏在心中,遇到和聲便發洩出來,和聲沒有形象,悲哀的內心卻是有主宰的。有主宰的悲哀之心,借著沒有形象的和聲,發洩出來。人所感覺到的,只有哀傷。他哪裡知道「大風吹著萬千孔穴,發出各種不同的聲音,這些聲音都是孔穴自己發出的,卻不關大風」的道理呢?風俗的流播於是成了政事的反映,所以史官要弄清政治教化的成功和失敗,考察一國風氣的興盛和衰退,吟詠詩歌發出聲音以諷刺在上者,所以說「亡國之音哀傷而懷思」啊。 案: 音樂由聲音組成,聲音助人抒發內心的喜怒哀樂,讓喜怒哀樂寄寓其中以外顯,卻非喜怒哀樂本身。就聲音本身而言,可被一些人用來表達悲哀,也可被另一些人用來表達快樂,它是中性的。因其為中性,故「聲無哀樂」。 夫喜、怒、哀、樂、愛、憎、慚、懼,凡此八者,生民所以接物傳情,區別有屬,而不可溢者也。夫味以甘苦為稱,今以甲賢而心愛,以乙愚而情憎,則愛憎宜屬我,而賢愚宜屬彼也。可以我愛而謂之愛人,我憎而謂之憎人,所喜則謂之喜味,所怒而謂之怒味哉?由此言之,則外內殊用,彼我異名。聲音自當以善惡為主,則無關於哀樂;哀樂自當以情感,則無繫於聲音。名實俱去,則盡然可見矣。且季子在魯,采《詩》觀禮,以別《風》、《雅》,豈徒任聲以決臧否哉?又仲尼聞《韶》,嘆其一致,是以咨嗟,何必因聲以知虞舜之德,然後嘆美邪?今粗明其一端,亦可思過半矣。」 白話翻譯: 喜、怒、哀、樂、愛、憎、慚、懼,這八個東西,都是老百姓用來接觸外物傳達感情,區別物類的概念,是不可亂用的。味道用甘苦來稱呼,如果現在有一個人因為甲賢德而喜歡他,因為乙愚蠢而討厭他,那麼喜歡和討厭就應該是屬於我的感情,賢德和愚蠢就應該屬於對方的品性,難道可以因為我喜歡那個人就稱他為喜歡的人,我討厭那個人就稱他討厭的人嗎?我喜歡這種味道就稱之為喜味,我怒恨這種味道就稱之為怒味嗎?據此說來,客體和主體有不同的功能,他和我就應該用不同的名稱。聲音本來就是以好和不好作為主體,跟哀樂沒有關係;哀樂本來就是感情受到激發以後顯露的結果,與聲音無關。誤配的名實全都拋棄,問題就可以看清楚了。況且季札在魯國采集詩歌,考察禮制,以此來辨別風雅,哪裡只是根據聲音來判斷優劣呢?又孔子聆聽韶樂,感嘆音樂與德行一致,所以贊嘆,哪裡就一定是僅憑聲音才知道虞舜的德行,然後贊嘆呢?現在我粗略地說明一個方面,也可以了解一個大概了。」 案: 猶如喜、怒、愛、憎不能指涉外在的人的客觀屬性,哀、樂亦不能指涉外在的聲音的客觀屬性。外在的聲音的客觀屬性是善惡,即好聽和不好聽,就像外在的人的客觀屬性是賢愚。 喜、怒、哀、樂、愛、憎、慚、懼,八個都是人接觸外物傳達感情,區別物類的概念,換言之,純屬主觀。嵇康所謂「外內殊用,彼我異名」。 不過,我們不妨思考一下,聲音果真是純粹外在?事實上,聲音也好,氣味也好,都是感官資料 (sense data) 經過認知主體區分判別後的結果,我們聽到聲音有抑揚頓挫,嗅到氣味有香有臭,理路井然,正是認知主體在起作用。嵇康以一純粹的外物類比一亦主亦客的聲音,本身已經不太妥當,有把聲音實在化的傾向。 而好聽不好聽作為聲音的屬性,跟賢愚作為人的屬性,也有本質的不同。後者涉及道德判斷,前者涉及美感判斷。道德主體負責道德判斷,審美能力負責美感判斷。好聽不好聽,果真是聲音本身的屬性,抑或來自審美主體,這裡也值得深思。 當然,聲音的屬性跟指涉情感的概念有本質的不同,這是不容置疑的。 秦客難曰:「八方異俗,歌哭萬殊,然其哀樂之情,不得不見也。夫心動於中,而聲出於心。雖托之於他音,寄之於餘聲,善聽察者,要自覺之不使得過也。昔伯牙理琴而鍾子知其所志;隸人擊磬而子產識其心哀;魯人晨哭而顏淵審其生離。夫數子者,豈復假智於常音,借驗於曲度哉?心戚者則形為之動,情悲者則聲為之哀。此自然相應,不可得逃,唯神明者能精之耳。夫能者不以聲眾為難,不能者不以聲寡為易。今不可以未遇善聽,而謂之聲無可察之理;見方俗之多變,而謂聲音無哀樂也。」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說:「誠然,各地的風俗不同,唱歌哭泣表示的意思也不一樣,然而人們哀樂的感情,卻不能不表現出來。內心受到觸動,聲音便從心中發出,雖然寄托於別的聲音,借寓在餘響裡,善於聽音樂的人總還能聽懂,不會讓音樂中的感情錯過。從前伯牙彈琴,鍾子期就知道他想到了什麼;下人敲磬,子產就知道他內心悲哀;魯國人早晨哭泣,顏淵知道他與兒子離別。這幾位哪裡是從固定的音符中得到智慧,在曲調中受到驗證呢?內心悲哀則神色就會發生變化,感情悲傷則聲音就會變得哀切,這是自然的反應,不可缺失,只有精神清明的人才能精通。聽力好的人不會因為聲多感到困難,聽力差的人不會因為聲寡就感覺容易。不能因為沒有遇到聽力好的人,就說聲無可被辨察的途徑,看到各地風俗的多變,就說聲音中沒有哀樂。」 案: 嵇康「聲無哀樂」的意思是:聲音本身有自己一套結構,即「常音」、「曲度」云云,相當於今人所謂的「樂理」、「音階」、「旋律」之類。此一結構固然可讓主觀情感寄寓其中以向外表露,卻不會受主觀情感所改變、所左右,更不是主觀情感本身。這裡是分明的兩層,「外內殊用,彼我異名」,故「聲無哀樂」。 秦客的問難汲汲於強調聲音內含有主觀情感,嵇康並未否認啊!「豈復假智於常音,借驗於曲度哉」,正因為人可直接從音樂知道對方的內心感受,無需先理會「樂理」、「音階」、「旋律」一番,證明「樂理」、「音階」、「旋律」獨立於人的主觀情感。「樂理」、「音階」、「旋律」便是「聲」,「聲無哀樂」哪裡有錯? 宋明理學中有「不即不離」的思維方式,理、氣是異質的兩層,作用起來卻是兩不相離。此一思維方式,原來嵇康已經運用,哀樂寓聲,而聲非哀樂。秦客只知哀樂寓聲,打算用此駁斥聲非哀樂,不知二者可以並存不悖,思想未免有欠慎密。 又云:「賢不宜言愛,愚不宜言憎。然則有賢然後愛生,有愚然後憎成,但不當共其名耳。哀樂之作,亦有由而然。此為聲使我哀,音使我樂也。苟哀樂由聲,更為有實,何得名實俱去邪?」 白話翻譯: 你又說:「賢德的人不應該用愛來稱呼,愚笨的人不應該用憎來稱呼。然而這也是因為有了賢德才會引起別人的愛,有了愚笨才會引起別人的憎,只是同一東西不該共用兩個名稱罷了。哀樂的產生也是有緣故的,這是聲音使我悲哀,聲音使我快樂。如果哀樂確由聲音引起,那聲音中有哀樂就是實實在在的,怎麼能將名實都拋棄呢?」 案: 東野主人 (嵇康) 和秦客 (一般常人) 對「聲無哀樂」理解不一致。 前者談的「聲」是聲韻學、音樂學意義的聲、「樂理」、「音階」、「旋律」一類。此類聲可作為情感傳達的媒介,但和情感為異質的兩層,由此言「聲無哀樂」。 後者談的「聲」是普通意義的聲,聲本乎內心感受而發,離開內心感受就沒有聲會發出。這個意義下談「聲無哀樂」當然是荒謬的。 由於秦客對東野主人的「聲」無相應的了解,他自然不認主客、內外的二分,繼而反對喜、怒、哀、樂、愛、憎、慚、懼跟賢、愚、善、惡有本質的不同。「但不當共其名耳」正好揭示他想把喜、怒、哀、樂、愛、憎、慚、懼,以及賢、愚、善、惡打併歸一。 「名實俱去」云云,嵇康原本是想講「哀」、「樂」不能用來指涉「聲」,以「哀」、「樂」指涉「聲」只是錯配名實,令問題複雜。可惜秦客對此似乎不太明白。 又云:「季子采《詩》觀禮,以別《風》、《雅》;仲尼嘆《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歟?且師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師涓進曲,而子野識亡國之音。寧復講詩而後下言,習禮然後立評哉?斯皆神妙獨見,不待留聞積日,而已綜其吉凶矣;是以前史以為美談。今子以區區之近知,齊所見而為限,無乃誣前賢之識微,負夫子之妙察邪?」 白話翻譯: 你又說:「季札采集詩歌,考察禮儀,以此來辨別風雅;孔子感嘆《韶》樂與德行一致,所以贊嘆不已,這是什麼話啊?況且師襄演奏樂曲,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師涓奏樂,師曠從中聽出了亡國之音,哪裡是講明詩意後才下判斷,演習禮儀後才作評論的呢?這都是直覺領悟,用不著等到積累了平日的見聞就已經能判斷好壞了,所以前代史書當作佳話記載下來。現在你憑借淺陋的見聞,用你有限的見識為標準來作判斷,這不是抹殺了前人精細的見識,辜負了夫子神妙的體察嗎?」 案: 秦客認為,「聲無哀樂」主張,學習及講明聲音的內部結構及原理,乃掌握聲音所表現之情感之先決條件。可是,嵇康的「聲無哀樂」是這個意思嗎?嵇康的「聲無哀樂」,不過是講聲音的內部結構及原理、聲音所表現之情感不可混而不分。 主人答曰:「難云:雖歌哭萬殊,善聽察者要自覺之,不假智於常音,不借驗於曲度,鍾子之徒云云是也。此為心悲者,雖談笑鼓舞,情歡者,雖拊膺咨嗟,猶不能御外形以自匿,誑察者於疑似也。以為就令聲音之無常,猶謂當有哀樂耳。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你詰難說:雖然歌唱、哭泣所表示的意思千差萬別,但善於聆聽的人總能夠聽懂,不用借助於固定的音符,也無須用曲調來驗證,鍾子期一類人就是如此。可是,在我看來,內心悲哀的人,雖表面上說說笑笑擊鼓跳舞,內心喜悅的人表面上捶胸哀嘆,其仍不能控制外表,隱藏自己的真實感情,用假象來欺騙旁人啊!不料你竟以為聲音真是無恆常的內在結構及原理,聲音中當有哀樂。 案: 此嵇康駁斥鍾子期、子產、顏淵等可直接從音樂中領悟彈奏者內心感受。嵇康相信,要領悟彈奏者內心感受,還得觀察彈奏者的表情動作。 又曰:季子聽聲,以知眾國之風;師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案如所云,此為文王之功德,與風俗之盛衰,皆可象之於聲音:聲之輕重,可移於後世;襄涓之巧,能得之於將來。若然者,三皇五帝,可不絕於今日,何獨數事哉?若此果然也,則文王之操有常度,《韶》《武》之音有定數,不可雜以他變,操以餘聲也。則向所謂聲音之無常,鍾子之觸類,於是乎躓矣。若音聲無常,鍾子觸類,其果然邪?則仲尼之識微,季札之善聽,固亦誣矣。此皆俗儒妄記,欲神其事而追為耳,欲令天下惑聲音之道,不言理以盡此,而推使神妙難知,恨不遇奇聽於當時,慕古人而自嘆,斯所以大罔後生也。夫推類辨物,當先求之自然之理;理已定,然後借古義以明之耳。今未得之於心,而多恃前言以為談證,自此以往,恐巧曆不能紀。 白話翻譯: 你又說:季札聽音樂,借此了解各國的風俗;師襄奏曲子,孔子得以目睹周文王的容貌。照你這樣說,文王的功勛品德和風俗的盛衰都可以體現在聲音裡;聲音的輕重也可以傳遞到後世;師襄、師涓的靈巧又能在將來得到。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三皇五帝的事跡就不會在今天斷絕,哪裡只會殘留寥寥幾件呢?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麼表現文王的曲子就會有固定的曲調,《韶》、《武》的音樂也有一定的旋律,不可摻雜著其他的變化,奏出別的調子。你所說的聲音無恆常的內在結構和原理,鍾子期聽音樂觸類旁通的說法,便講不通了。如果聲音真是無恆常的內在結構和原理,鍾子期觸類旁通真有其事,那麼說孔子識別精微,季札善於聽樂,就是虛妄不實的。這都是俗儒隨意亂記,想要讓天下人迷惑聲音的道理,不說音樂的道理不過如此,只是讓人覺得音樂神秘難懂,恨不得當下就遇到善聽的人,羨慕古人而自嘆不如,這就是他們用來欺騙後人的方法啊。依類推理辨別事物應該先求得自然的道理,道理確定以後,再借古義來證明它。現在你還沒有在心中求得這樣的道理,卻只是依憑前代的記載作為言談的根據,照此推論下去,恐怕就是最精於算計的人也是無法掌握的啊。 案: 嵇康提出了三個駁論。 1. 如果季札從音樂了解到各國風俗、孔子從師襄的曲子想像到周文王的容貌,文王的功德和風俗的盛衰理應包含在聲音之中,不會散失。推擴言之,三皇五帝的事跡理應包含在聲音之中,不會散失。現實卻是三皇五帝的事跡已散失殆盡,能被知者寥寥可數。由此可知聲音不藏有古聖先賢的功德,以及各地風俗的盛衰。 2. 如果季札從音樂了解到各國風俗、孔子從師襄的曲子想像到周文王的容貌,音樂、曲子一定具有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不可改易,以免防礙各國風俗、文王容貌的呈現。如果音樂、曲子有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而不可改易,其即不可摻雜其他變化,奏出別的調子。觸類旁通得以可能,必須先有兩條件:a.兩首或以上的音樂、曲子曲調、旋律編排類似 b. 兩首或以上的音樂、曲子之間含有曲調、旋律編排上的變化。秦客既認為聲音無恆常的內在結構和原理,又堅持鍾子期可以觸類旁通,此乃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3. 如果音樂、曲子無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而可改易,鍾子期可以觸類旁通固然是假,音樂、曲子反映各國風俗、文王容貌亦頗成疑問。孔子識別精微,季札善於聽樂,完全講不通。 又難云:哀樂之作,猶愛憎之由賢愚,此為聲使我哀而音使我樂;苟哀樂由聲,更為有實矣。夫五色有好醜,五聲有善惡,此物之自然也。至於愛與不愛,喜與不喜,人情之變,統物之理,唯止於此;然皆無豫於內,待物而成耳。至夫哀樂自以事會,先遘於心,但因和聲以自顯發。故前論已明其無常,今復假此談以正名號耳。不為哀樂發於聲音,如愛憎之生於賢愚也。然和聲之感人心,亦猶酒醴之發人情也。酒以甘苦為主,而醉者以喜怒為用。其見歡戚為聲發,而謂聲有哀樂,不可見喜怒為酒使,而謂酒有喜怒之理也。」 白話翻譯: 你又詰難說:哀樂的產生,如同愛憎是由賢德和愚笨引起的,這就是說,音樂使我悲哀,音樂使我快樂;如果哀樂真由聲音而起,那就說明聲音中是有哀樂的。色彩有好看的和難看的,聲音有好聽的和難聽的,這是事物本身的屬性。至於愛還是不愛,喜歡還是不喜歡,此乃人們感情的變化,心理對事物的反應。它們最初非刻意被藏於內心,俱為接觸外物後才形成。哀樂亦然。因為碰到事情,便在心中產生某些感受,借著和聲發洩出來。前面我們已經說明聲音和感情的關係沒有固定的搭配,現在再借這個話題來確定它們的名實關係。不能因哀樂借著聲音發洩出來,就說哀樂生於聲音,猶如愛憎由賢德和愚笨引起般。和聲雖然感動人心,激發情感,如同美酒激發人的情緒。酒以甘苦為屬性,而醉酒的人卻藉飲酒發洩喜怒。人們見到有人借音樂來發洩自己的悲歡,就說音樂是有哀樂的,其荒謬就像不能因為看見有人借酒發洩喜怒,就說酒中有喜有怒一樣。」 案: 聲音有自己一套內部結構及原理,「善惡」,即好聽不好聽,是其屬性。 哀樂是人碰到一些事情後,內心所產生的感受,同於愛不愛,喜不喜。哀樂會以聲音作媒介表達,如同喜怒會以美酒作媒介表達。不過,猶如美酒不會有喜有怒,聲音亦不會有哀有樂。 秦客難曰:「夫觀氣采色,天下之通用也。心變於內而色應於外,較然可見,故吾子不疑。夫聲音,氣之激者也。心應感而動,聲從變而發。心有盛衰,聲亦隆殺。同見役於一身,何獨於聲便當疑邪!夫喜怒章於色診,哀樂亦宜形於聲音。聲音自當有哀樂,但暗者不能識之。至鍾子之徒,雖遭無常之聲,則穎然獨見矣,今蒙瞽面牆而不悟,離婁昭秋毫於百尋,以此言之,則明暗殊能矣。不可守咫尺之度,而疑離婁之察;執中痛之聽,而猜鍾子之聰;皆謂古人為妄記也。」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說:「通過觀察氣色來考知內心,這是天下通用的方法。人心變化於內,神色相應地表現於外,這是明顯可以看得到的,所以你不懷疑。聲音是精氣的激發,內心受到感觸而動念,聲音便隨著心念變化而發出。內心情感有強有弱,聲音也就有高有低。神色的變化和聲音的變化都表現在人的身上,為什麼對聲音反映內心這一點卻偏偏要懷疑呢?既然喜怒會表現在臉色上,那麼哀樂也應該形著於聲音中。聲音本來就是有哀樂的,只是不懂的人聽不懂罷了。至於鍾子期一類人,雖然遇到無固定曲調、旋律編排而可改易的音樂、曲子,卻依然能聰穎地獨自領會。盲人站在牆壁前一無所見,離婁站在百尺之外卻能把細毛看得清清楚楚,據此說來,人們視力的強弱的確不一樣。不能以盲人的視力為標準,懷疑離婁明銳的視力。用一般人的聽力,去猜疑鍾子期的聽力,把古人的記載統統說成是虛妄不實的。」 案: 秦客的回應有兩方面。 第一,猶如神色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聲音亦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神色和聲音在本質上都是精氣。彼不能說神色有喜怒而聲音無哀樂。 第二,就算音樂無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鍾子期都可以憑自身的聰穎及聽力,獨自領會。 主人答曰:「難云:心應感而動,聲從變而發,心有盛衰,聲亦降殺,哀樂之情,必形於聲音,鍾子之徒,雖遭無常之聲,則穎然獨見矣。必若所言,則濁質之飽,首陽之飢,卞和之冤,伯奇之悲,相如之含怒,不占之怖祗,千變百態,使各發一詠之歌,同啟數彈之微,則鍾子之徒,各審其情矣。爾為聽聲者不以寡眾易思,察情者不以大小為異,同出一身者,期於識之也。設使從下,則子野之徒,亦當復操律鳴管,以考其音,知南風之盛衰,別雅、鄭之淫正也?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你詰難說,內心受到感觸而動念,聲音隨著心念變化而發出,內心情感有強有弱,聲音也就有高有低。哀樂之情一定形著於聲音,鍾子期之類的人雖然聽到了無固定曲調、旋律編排的音樂,卻能聽懂其中的意思。如果一定要按照你的說法,那麼濁氏和質氏的致富,伯夷、叔齊隱居首陽山時的饑餓、卞和的冤屈、伯奇的悲哀、藺相如的滿懷憤怒、陳不占的恐懼,這些形形色色的情態,假如讓他們每個人各唱一首歌,一起來彈幾聲琴音,那麼鍾子期這樣的人一定會聽出各自的情感了。你的意思是說,聽聲音的人不會因為樂曲的長短改變思路,考察感情的人也不會因為聲音的大小覺得有什麼不同,只要是同一個人發出的聲音,就能識別其中的意思。如果聲音是從地下發出的,那麼師曠這樣的人也應該會吹動律管來考核它的聲音,判斷南風是否強勁,區別雅聲和鄭聲的淫蕩和雅正嗎? 案: 嵇康認為,樂曲的長短、聲音的大小,足以改變聽者的思緒,以及對彈奏者情感的掌握。 換言之,他質疑鍾子期能否憑自身的聰穎及聽力,獨自領會到無固定曲調、旋律編排的音樂。 夫食辛之與甚噱,薰目之與哀泣,同用出淚,使狄牙嘗之,必不言樂淚甜而哀淚苦,斯可知矣。何者?肌液肉汗,踧笮便出,無主於哀樂,猶簁酒之囊漉,雖笮具不同,而酒味不變也。聲俱一體之所出,何獨當含哀樂之理也?且夫《咸池》、《六莖》,《大章》、《韶》、《夏》,此先王之至樂,所以動天地、感鬼神。今必云聲音莫不象其體而傳其心,此必為至樂不可托之於瞽史,必須聖人理其弦管,爾乃雅音得全也。舜命夔「擊石拊石,八音克諧,神人以和。」以此言之,至樂雖待聖人而作,不必聖人自執也。何者?音聲有自然之和,而無繫於人情。克諧之音,成於金石;至和之聲,得於管弦也。夫纖毫自有形可察,故離瞽以明暗異功耳。若乃以水濟水,孰異之哉?」 白話翻譯: 吃辛辣的食物而流淚與大笑而流淚,煙熏眼睛而流淚與悲傷難過而流淚,同樣都是流淚,如果讓易牙來品嘗,一定不會說高興的眼淚是甜的,哀傷的眼淚是苦的,這是可想而知的。為什麼呢?這是因為肌肉汗液一受到擠壓便流了出來,與悲哀和快樂沒有什麼關係,好像是過濾酒的布袋篩子,雖然榨酒的工具不同,但酒味卻是不變的。聲音也是從身體中發出的,為什麼偏偏就包含著哀樂的道理呢?況且《咸池》、《六莖》、《大章》、《韶》、《夏》,這些都是先王最好的音樂,是用來感動天地鬼神的。如果現在一定要說聲音沒有不彰顯它的本體,傳達它的情感的話,那麼最好的音樂就一定不能托付給盲人樂師,一定要聖人親手演奏,這樣才能使雅正之音得以保全。舜命令夔「敲擊石頭,各種聲音和諧鳴響,天神和凡人其樂融融。」據此說來,最美好的音樂雖然由聖人創作,卻不一定聖人親自演奏。為什麼呢?因為聲音有自然的和諧,卻無關人的感情。和諧的聲音是成功於金石一類的樂器,最美的樂聲也是從管弦樂器中得到的。纖細的毫毛本身還是有形體可以被觀察的,所以離婁和盲人的目力高下可以據此判斷,假如用水來增加水的話,誰還能來加以區別呢?」 案: 嵇康提出兩點駁斥。 首先,神色可以不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如吃辛辣的食物而流淚、煙熏眼睛而流淚等,所以聲音亦可以不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故「聲無哀樂」。 其次,如果音樂能彰顯聖王功德和各地風俗,聖人一定會親手演奏,不假手於人,以令雅正之音得以保全。然而,舜命令夔「擊石拊石」,無親自演奏。此反映音樂不能彰顯聖王功德和各地風俗。音樂只講究和諧、好聽,和諧成於金石一類樂器,好聽成於管弦樂器,俱和人無干。 秦客難曰:「雖眾喻有隱,足招攻難,然其大理,當有所就。若葛盧聞牛鳴,知其三子為犧;師曠吹律,知南風不競,楚師必敗;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凡此數事,皆效於上世,是以咸見錄載。推此而言,則盛衰吉凶,莫不存乎聲音矣。今若復謂之誣罔,則前言往記,皆為棄物,無用之也。以言通論,未之或安。若能明斯所以,顯其所由,設二論俱濟,願重聞之。」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道:「雖然各種比喻都有缺陷,足以招致非難,然而基本的道理應當還是可以說明的。像介葛廬聽到牛叫,就知道牠的三條小牛都成了犧牲;師曠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風不強勁,楚軍必失敗;羊舌母聽到小兒的啼哭,就知道他長大後將傾敗家室。所有這些事例,都見效於古時,所以都見於記載。據此推論,則盛衰吉凶,沒有不包含在聲音裡的。現在假如還把這些事都說成是虛妄,那麼從前的記載都要成為廢棄之物,毫無用處了。如果說這就是通達的言論,那是不夠妥貼的。如果你能說明為什麼會這樣的原因,顯示出所以如此的原由,如果論點和事實都說得通,我希望能再聆聽高論。」 案: 秦客汲汲於堅持聲音隱藏有盛衰吉凶。 主人答曰:「吾謂能反三隅者,得意而忘言,是以前論略而未詳。今復煩循環之難,敢不自一竭邪?夫魯牛能知犧歷之喪生,哀三子之不存,含悲經年,訴怨葛盧;此為心與人同,異於獸形耳。此又吾之所疑也。且牛非人類,無道相通,若謂鳴獸皆能有言,葛盧受性獨曉之,此為稱其語而論其事,猶譯傳異言耳,不為考聲音而知其情,則非所以為難也。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我以為能舉一反三的人,只要能掌握意思是可以忘記言辭的,所以我前面的論述就簡略而不詳盡。現在又有勞你反復發問,我怎敢不充分地表達我的意思呢?魯牛能知道牠的小牛連續成為犧牲,為三條小牛的喪生而傷心不已,滿含悲怨多年,向介葛廬訴苦。這是因為牛心與人心相同,只是人、獸外形不同而已。但這樣的事又是我所懷疑的。況且牛不是人類,沒有相通的途徑,假如鳥獸能說話,介葛廬秉性不同獨能聽懂牠們的語言,這是因為他懂得牠們的語言,進而和牠們討論事情,這就好比譯者傳譯不同的語言,這不算是考察聲音才了解牠們的情況,那麼就不構成非難我的理由。 案: 介葛廬聽到牛叫,就知道牠的三條小牛都成了犧牲,這是介葛廬天生異稟,懂得解讀牛所使用的語言的意思,不是聲音中隱藏有三條小牛犧牲的事實。 若謂知者為當觸物而達,無所不知,今且先議其所易者。請問:聖人卒入胡域,當知其所言否乎?難者必曰知之。知之之理何以明之?願借子之難以立鑑識之域。或當與關接識其言邪?將吹律鳴管校其音邪?觀氣采色和其心邪?此為知心自由氣色,雖自不言,猶將知之,知之之道,可不待言也。若吹律校音以知其心,假令心志於馬而誤言鹿,察者固當由鹿以知馬也。此為心不繫於所言,言或不足以證心也。若當關接而知言,此為孺子學言於所師,然後知之,則何貴於聰明哉?夫言,非自然一定之物,五方殊俗,同事異號,舉一名以為標識耳。夫聖人窮理,謂自然可尋,無微不照。理蔽則雖近不見,故異域之言不得強通。推此以往,葛盧之不知牛鳴,得不全乎?」 白話翻譯: 如果說有智慧的人只要接觸外物就能通達理解,沒有什麼不知道的話,那麼我們姑且先來討論容易理解的事。請問:聖人剛入胡地,是否就馬上懂得胡人在說什麼?詰難者一定會說:懂得的。怎麼解釋他掌握胡人在說什麼的道理呢?我願借你的詰難來確立一個判斷認識的標準。也許是與胡人接觸而懂得他們在說什麼吧?抑或吹律管來校驗他們的聲音呢?還是觀察胡人的氣色因而了解他們的內心呢?了解內心根據的是氣色,雖然不說話,人們仍然是會知道的,了解內心的途徑可以不必通過語言。如果是通過吹律驗聲來了解人的內心的話,假設對方心裡想著馬卻誤說成鹿,考察的人就應該由口說的鹿知道他心中想的是馬。這說明內心沒有連繫於語言,語言不足以表達心意。如果是與人接觸而懂得對方在說什麼,這和小孩子跟老師學習語言,然後懂得對方的意思一樣,那又算什麼聰明值得誇耀呢?語言不是自然一定的東西,各個地方風俗不同,同樣的事物稱呼不同,只是隨便用一個稱呼作為事物的標誌罷了。聖人通曉道理,所以自然存在的一切,都可以尋出它的理路,無論多麼細微的東西,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假如道理不通,雖然很近的東西,他也是看不清楚的,所以域外之言是不能勉強懂得的。以此類推,介葛廬聽不懂牛鳴,難道不是明明白白的嗎?」 案: 按照秦客的論據,聖人入胡地當能馬上懂得胡人在說什麼,因為: a. 可憑藉與胡人接觸而懂得; b. 吹律管校驗他們的聲音而懂得; c. 觀察胡人氣色了解他們的內心而懂得。 可是,a 無異於小童跟老師學習語言,無聰明可言。b 可以出現所說非所想的情況,未必能懂得胡人真正的意思。c 可以完全越過語言,不懂胡語,遑論知道胡人在說什麼。 又難云:「師曠吹律,知南風不競,楚多死聲。此又吾之所疑也。請問師曠吹律之時,楚國之風邪,則相去千里,聲不足達;若正識楚風來入律中邪,則楚南有吳、越,北有梁、宋,苟不見其原,奚以識之哉?凡陰陽憤激,然後成風。氣之相感,觸地而發,何得發楚庭,來入晉乎?且又律呂分四時之氣耳,時至而氣動,律應而灰移,皆自然相待,不假人以為用也。上生下生,所以均五聲之和,敍剛柔之分也。然律有一定之聲,雖冬吹中呂,其音自滿而無損也。今以晉人之氣,吹無韻之律,楚風安得來入其中,與為盈縮邪?風無形,聲與律不通,則校理之地,無取於風律,不其然乎?豈獨師曠多識博物,自有以知勝敗之形,欲固眾心而托以神微,若伯常騫之許景公壽哉?」 白話翻譯: 你又詰難說:「師曠吹律管,知道南風不強勁,因而斷定楚國多有死傷。這又是我所懷疑的。師曠吹律管的時候,楚國的風相距晉國有千里之遙,律管的聲音根本不足以反映楚國的實況。況且,即使楚風來到了律管中,楚國的南面有吳國、越國,北面有魏國和宋國,如果看不到風的源頭,怎麼能一口咬定南風就是楚風呢?大凡陰陽二氣相互激蕩,然後便會形成風。氣與氣互相交感,碰到大地就會發出風來,怎麼會風在楚國形成卻跑到晉國來了呢?又律呂分四季之氣,季節到了氣就發動,音律應和,灰也移動,這都是自然的因果聯繫,不需要借助人來發生作用。上生下生,這是用來協調五聲的和諧,安排剛柔位置的方法。然而音律有一定的聲響,雖然冬天吹中呂,它的音還是豐滿而沒有減損。現在用晉人的氣息去吹沒有減損的音律,楚國的風怎麼能進入律管與晉人之氣一起變化呢?風沒有形狀,風聲和音律不相通,那麼驗證事理的地方 (晉國) 與聲律無關,事情難道不是這樣嗎?該不會是師曠見多識廣,自己知道勝敗的跡象,想要穩固眾人之心,就假托神秘,如同伯常騫答應許景公長壽吧?」 案: 針對「師曠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風不強勁,楚軍必失敗」,嵇康提出兩點反駁: I.「楚南有吳、越,北有梁、宋」,在不知風從哪裡吹起時,如何判定南風必然是楚風? II. 就算南風真是楚風,楚地距晉千里之遙,楚風吹入師曠的律管中如何可能?楚風不到律管,師曠即無法據此知「楚軍必失敗」。 「師曠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風不強勁,楚軍必失敗」更似是「師曠多識博物,自有以知勝敗之形,欲固眾心而托以神微」,是師曠偽造以穩定軍心,並非事實。 又難云:「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復請問何由知之?為神心獨悟暗語而當邪?嘗聞兒啼若此其大而惡,今之啼聲似昔之啼聲,故知其喪家邪?若神心獨悟暗語之當,非理之所得也。雖曰聽啼,無取驗於兒聲矣。若以嘗聞之聲為惡,故知今啼當惡,此為以甲聲為度,以校乙之啼也。夫聲之於音,猶形之於心也。有形同而情乖,貌殊而心均者。何以明之?聖人齊心等德而形狀不同也。苟心同而形異,則何言乎觀形而知心哉?且口之激氣為聲,何異於籟籥納氣而鳴邪?啼聲之善惡,不由兒口吉凶,猶琴瑟之清濁不在操者之工拙也。心能辨理善談,而不能令內籥調利,猶瞽者能善其曲度,而不能令器必清和也。器不假妙瞽而良,籥不因惠心而調,然則心之與聲,明為二物。二物之誠然,則求情者不留觀於形貌,揆心者不借聽於聲音也。察者欲因聲以知心,不亦外乎?今晉母未待之於老成,而專信昨日之聲,以證今日之啼,豈不誤中於前世好奇者從而稱之哉?」 白話翻譯: 你又詰難說:羊舌母聽到小孩啼哭,就知道他長大後會敗家。那我再要請問:羊舌母是怎麼聽出來的?是因為神妙的心思領悟了隱語才明白的呢?還是因為曾經聽到小孩的哭聲像這樣的粗大而不祥,今天的哭聲和從前的哭聲相似,所以知道他會敗家呢?如果是神妙的心思領悟了隱語才明白的話,那就不符合聲有哀樂的道理。雖說是聽小孩啼哭,卻不是從小孩哭聲中驗證出他將會敗家。如果因為過去聽到的哭聲不祥,就認為現在的啼哭也一定不祥,那是用甲的哭聲為標準來考察乙的哭聲。聲對於音,猶如形體對於人心。有形貌相似而內心不同的,也有形貌不同卻內心一樣的。何以見得呢?聖人內心的道德都是一樣的,但他們的形貌卻各不相同。如果內心一樣卻形貌不同,那又談什麼觀察外形來了解內心呢?況且嘴巴激發氣息發出聲響,與簫笛受到氣息發出聲響又有什麼不同呢?哭聲的好還是不好,不由小孩嘴巴的好壞決定,就像琴瑟的清濁不取決於演奏者技巧的高低。內心能辨別樂理,又善於談論,卻不能將簫管演奏得流暢順利,這就像盲人樂師雖然精通作曲,卻不能把樂器演奏得悅耳動聽一樣。樂器不借助巧妙的盲人樂師而優良,簫管也不因為聰慧的內心而更流利。那麼內心和聲音明顯是兩回事。既然這確是兩回事,那麼想要考察感情就不應停留在觀察外貌上,了解內心也不須借助於聲音。考察者想要通過聲音來了解內心,這不是不得要領嗎?現在晉國的羊舌母沒有經過考察驗證,一味相信昨天的聲音,用來證明今天的啼哭,這豈不是偶然碰對了前代的一件事,好奇的人便跟著稱揚嗎?」 案: 此駁「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充滿破斥迷信的味道。縱使兩人哭聲相類似,不代表其心術性格及命運際遇相近。 秦客難曰:「吾聞敗者不羞走,所以全也。吾心未厭而言,難復更從其餘。今平和之人,聽箏笛琵琶,則形躁而志越;聞琴瑟之音,則聽靜而心閒。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則情隨之變:奏秦聲則嘆羨而慷慨;理齊楚則情一而思專,肆姣弄則歡放而欲愜;心為聲變,若此其眾。苟躁靜由聲,則何為限其哀樂,而但云至和之聲,無所不感,托大同於聲音,歸眾變於人情?得無知彼不明此哉?」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說:我聽說失敗的人不以逃跑為羞恥,這是為了保全自己。現在我心裡還不滿足,再要從其他方面來加以詰難。現在心情平和的人聽到箏笛琵琶的聲音,就形態浮躁,心情激動;聽到琴瑟的聲音,就形態安靜,內心悠閒。同樣的樂器中,曲調每有不同,聽眾的感情就隨之變化。奏起秦地樂曲,聽眾就會贊嘆羨慕,慷慨激昂;奏起齊楚之音,聽眾就會情思專一;奏起悅耳動聽的樂曲,聽眾就會歡快放鬆,心滿意足。心情隨著樂聲的變化而變化,這樣的事例是如此之多。如果煩躁和平靜是由樂聲引起的,那麼為什麼一定要把哀樂排除在外,只說音樂是至和之聲,沒有什麼感情不能被觸發,把大同歸於聲音,把眾多的變化歸於人的感情呢?這豈不是只知道一方面卻不知道另一方面嗎? 案: 秦客以「同一器之中,曲用每殊,則情隨之變」、「苟躁靜由聲,則何為限其哀樂」,批駁嵇康「但云至和之聲,無所不感,托大同於聲音,歸眾變於人情」是錯誤的。 主人答曰:「難云:琵琶、箏、笛令人躁越。又云:曲用每殊而情隨之變。此誠所以使人常感也。琵琶、箏、笛,間促而聲高,變眾而節數,以高聲御數節,故使人形躁而志越。猶鈴鐸警耳,鍾鼓駭心,故『聞鼓鼙之音,思將帥之臣』,蓋以聲音有大小,故動人有猛靜也。琴瑟之體,間遼而音埤,變希而聲清,以埤音御希變,不虛心靜聽,則不盡清和之極,是以聽靜而心閒也。夫曲用不同,亦猶殊器之音耳。齊楚之曲,多重故情一,變妙故思專。姣弄之音,挹眾聲之美,會五音之和,其體贍而用博,故心侈於眾理;五音會,故歡放而欲愜。然皆以單、復、高、埤、善、惡為體,而人情以躁、靜而容端,此為聲音之體,盡於舒疾。情之應聲,亦止於躁靜耳。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你詰難說琵琶、箏、笛令人煩躁激越。又說,曲調每有不同,聽眾的情感便隨之變化。這確實是常常讓人感覺到的。琵琶、箏、笛,聲音短促而高亢,變化多而節奏快。用高聲統領快節奏,所以就使人形體煩躁,心情激越。這就如同鈴鐸之聲讓人警覺,鐘鼓之音令人驚心,所以有人說『聽到戰鼓聲,就懷想指揮官。』這是因為聲音有大小,所以會讓聽眾有激烈或安靜的感覺。琴瑟這種樂器,聲音悠長而低沉,變化少而聲音清。音低沉加上少變化,如果不凝神靜聽,就不能充分領略清和之音的至美,所以聽眾便會形態平靜而內心安詳。曲調不同就像不同樂器發出的聲音。齊楚的曲調大多沉重,所以聽眾的感情便專一;旋律變化少,所以聽眾的思慮便專注。好聽的曲子匯集了各種美妙的聲音,會聚了五音的和聲,它的本體豐富而作用廣泛。因為匯集了各種美妙的聲音,所以聽眾的心便受到各種情況的牽制;因為會聚了五音的和聲,所以聽眾便歡樂放鬆,志得意滿。然而這些樂曲都是以單調、繁復、高亢、低沉、好聽、難聽作為屬性的,而聽眾的感情則以煩躁、平靜、專一、放鬆作為反應。這就好比人們在都市游覽觀賞,就會隨意觀望,心情放鬆;聆聽樂曲,就會靜心思慮,容貌端莊。這就是說,聲音的本體完全在於節奏的快慢。聽眾感情對樂曲的回應,只限於煩躁和平靜。 案: 嵇康劃出「聲音的本體」和「人對聲音的反應」兩層。旋律、節奏、曲調屬於「聲音的本體」,躁、靜等心情屬於「人對聲音的反應」。 夫曲用每殊,而情之處變,猶滋味異美,而口輒識之也。五味萬殊,而大同於美;曲變雖眾,亦大同於和。美有甘,和有樂。然隨曲之情,盡於和域;應美之口,絕於甘境,安得哀樂於其間哉?然人情不同,各師所解。則發其所懷;若言平和,哀樂正等,則無所先發,故終得躁靜。若有所發,則是有主於內,不為平和也。以此言之,躁靜者,聲之功也;哀樂者,情之主也。不可見聲有躁靜之應,因謂哀樂者皆由聲音也。 白話翻譯: 曲調常常不一樣,聽眾的感情對待曲調的變化,就好像滋味不同,嘴巴總能辨別一樣。滋味雖然很多,但都是美味;曲調雖然多樣,但都是和諧。美味有甘甜,音樂有和諧。樂曲的情調,全都止於和諧的聲音。品嘗美味的嘴巴,全都止於甘美的味道,哪裡會有哀樂之情容留其間呢?然而人的感情是不一樣的,每個人按照各自的理解,把內心情感宣泄出來。如果內心平靜和諧,哀樂適中,那就沒有什麼需要首先發洩的偏重之情,所以得到的感應就只是煩躁或平靜。倘若有感情需要發洩,就是預先有感情佔據內心,這不是平靜和諧的心態。據此說來,煩躁、平靜是音樂的功效,哀樂是聽眾感情的主使,不能因為見到聲音有躁靜的反應,就說哀樂也是由聲音引起的。 且聲音雖有猛靜,猛靜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發。何以明之?夫會賓盈堂,酒酣奏琴,或忻然而歡,或慘爾而泣,非進哀於彼,導樂於此也。其音無變於昔,而歡戚並用,斯非『吹萬不同』邪?夫唯無主於喜怒,亦應無主於哀樂,故歡戚俱見。若資偏固之音,含一致之聲,其所發明,各當其分,則焉能兼御群理,總發眾情邪?由是言之,聲音以平和為體,而感物無常;心志以所俟為主,應感而發。然則聲之與心,殊塗異軌,不相經緯,焉得染太和於歡戚,綴虛名於哀樂哉? 白話翻譯: 況且聲音雖有猛烈和平靜,卻各有一種和諧。和諧所感發的情感,沒有不是從自身發出來的。何以見得呢?賓客滿堂,酒喝得盡興時彈奏起琴來,有人聽了高興得歡笑,有人聽了悲傷得哭泣。這不是演奏的曲子把悲哀遞給那個人,把歡樂送給這個人。音樂跟從前沒有什麼不同,聽眾卻有歡樂悲傷不同反應,這不是同《莊子》中講的大風是同一的,但從各種孔穴中發出的聲響卻是千差萬別的道理一樣嗎?音樂正因為不包含喜怒,也就不包含哀樂。所以才能讓聽眾的歡樂和悲哀一起呈現。假如借助不固定的聲音,匯聚成統一的音樂,它所表達的都有一定的意思,那又怎麼能統領各種思想,引發各種不同的感情呢?由此說來,聲音以平靜和諧作為自己的本體,卻能感發不同的思想感情;思想感情以所等待的外物為主,受到感觸便發洩出來。這樣的話,音樂與內心感情實在是兩條不同的道路和軌跡,是不相交織的,怎麼能把音樂的太和境界和哀樂之情搞在一起,把虛名加在哀樂之情上呢? 案: 何晏《道論》:「有之為有,待無以生;事而為事,由無以成。」王弼《老子注》:「天下之物,皆以有為生,有之所始,以無為本。將欲全有,必反於無也。」何、王都是魏晉玄學中的「貴無派」。所謂「貴無」,是指天地萬物都是一「有」,故此,生成天地萬物的本體必不能是一「有」,換言之,必須是一「無」。因其為「無」,故能成就「有」。「無」指沒有具體名字、可描述的具體特徵及條理作用,老子曰「玄之又玄」。 何、王的「貴無」思想明顯為嵇康所吸收、消化。「夫唯無主於喜怒,亦應無主於哀樂,故歡戚俱見。若資偏固之音,含一致之聲,其所發明,各當其分,則焉能兼御群理,總發眾情邪?」、「聲音以平和為體,而感物無常;心志以所俟為主,應感而發。」嵇康的思路是這樣的: 聲無喜怒哀樂 (平和為體) –> 令不同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 (兼御群理,總發眾情) 聲有喜怒哀樂 (資偏固之音,含一致之聲,其所發明,各當其分) –> 只可令部份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某一具體的特定的喜或怒或哀或樂 (不可兼御群理,總發眾情) 簡單講,「聲無喜怒哀樂」是「令不同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的先決條件。 由於「令不同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方是音樂演奏的目的,嵇康於是反對「聲有喜怒哀樂」,主張「聲音以平和為體,而感物無常」、「聲之與心,殊塗異軌,不相經緯,焉得染太和於歡戚,綴虛名於哀樂哉」。 秦客難曰:「論云:猛靜之音,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發,是以酒酣奏琴而歡戚並用。此言偏並之情先積於內,故懷歡者值哀音而發,內戚者遇樂聲而感也。夫音聲自當有一定之哀樂,但聲化遲緩不可倉卒,不能對易。偏重之情,觸物而作,故今哀樂同時而應耳;雖二情俱見,則何損於聲音有定理邪?」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說:「你說猛烈、平靜的音樂各自有一種和諧,和諧所激起的感情沒有不是從自身發出的,所以酒喝得盡興時彈奏起琴來,會有人感到快樂,有人覺得悲哀。這是說偏重之情先積存在內心,所以內心快樂的人聽到哀傷的音樂會將歡快之情發洩出來,內心悲哀的人聽到歡樂的曲子也會將悲情流露出來。音樂本來是有確定的哀樂的,只是聲音感化人比較緩慢,不能在倉猝間對聽眾發生作用,替換掉原來的感情。所以偏重之情接觸到外物就發露出來,使聽眾中懷有悲哀和喜悅的人會同時產生反應。雖然哀樂二情同時表現,但對聲音中包含哀樂的道理又有什麼損害呢?」 案: 嵇康認為「聲無喜怒哀樂」是「令不同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的先決條件,秦客不以為然。 秦客覺得,聲仍舊有喜怒哀樂,只是聲音感化人比較緩慢,不能在倉猝間對聽眾發生作用,替換掉聽眾原有的感情,致使不同人聽曲後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這根本推論不出「聲無喜怒哀樂」。 主人答曰:「難云:哀樂自有定聲,但偏重之情,不可卒移。故懷戚者遇樂聲而哀耳。即如所言,聲有定分,假使《鹿鳴》重奏,是樂聲也。而令戚者遇之,雖聲化遲緩,但當不能使變令歡耳,何得更以哀邪?猶一爝之火,雖未能溫一室,不宜復增其寒矣。夫火非隆寒之物,樂非增哀之具也。理弦高堂而歡戚並用者,直至和之發滯導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盡耳。難云:偏重之情,觸物而作,故令哀樂同時而應耳。夫言哀者,或見機杖而泣,或睹輿服而悲,徒以感人亡而物存,痛事顯而形潛,其所以會之,皆自有由,不為觸地而生哀,當席而淚出也。今見機杖以致感,聽和聲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發也?」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你詰難說,哀樂本來就有一定的聲音,只是偏重之情不能一下子被替換,所以內心悲傷的人聽到快樂的聲音會感到悲哀。即使如你所言,聲音有一定內容的話,那麼如果重新演奏《鹿鳴》,這是快樂的曲子,如果讓悲傷的人聽到,雖然樂曲感化人緩慢,只是不能讓他變得更高興罷了,怎麼會反而增加他的悲哀呢?就像一把火炬的火,雖然不能讓屋子溫暖,但也不應該再增加寒冷呀。既然火不是增加寒冷的物品,那麼樂曲也就不是增加悲哀的器具。在廳堂上演奏曲子,聽眾中會同時感到歡樂和悲哀,實在是因為至和之聲誘發了聽眾積存的感情,所以才使受到外物觸發的感情得以充分地發洩出來。你又詰難說,偏重之情遇到外物便流露出來,所以聽眾中懷有悲哀和喜悅的人會同時產生反應。說到哀傷,有時是因為見到死者生前的几案和手杖而流淚,有時是因為看到了死者生前用過的車子和穿過的服裝而悲哀,只是為人死物在而感傷,為事跡顯著人卻離世而痛心。悲哀之情所以積聚都是有來由的,並不是頭碰到地就會產生悲哀,面對筵席就會流下眼淚,現在沒有几案、手杖來觸發感情,聽到了和聲就掉下眼淚,難道這不是反映情感由和聲所刺激,通通發自內心嗎?」 案: 嵇康不否認聲音感化人的速度較緩慢,不能在倉猝間替換聽眾原有的感情。可是,任聲音感化人再緩慢,都不可令本身悲哀的人聽畢歡樂的樂曲後更感哀傷,它該令本身悲哀的人聽畢歡樂的樂曲後稍得歡慰才是。由此可知「聲無哀樂」。 秦客難曰:「論云:酒酣奏琴而歡戚並用。欲通此言,故答以偏情感物而發耳。今且隱心而言,明之以成效。夫人心不歡則戚,不戚則歡,此情志之大域也。然泣是戚之傷,笑是歡之用。蓋聞齊、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見笑噱之貌。此必齊、楚之曲,以哀為體,故其所感,皆應其度量;豈徒以多重而少變,則致情一而思專邪?若誠能致泣,則聲音之有哀樂,斷可知矣。」 白話翻譯: 秦客詰難說:「你說喝酒暢快時彈起琴來,聽的人有的歡快,有的悲哀。想要說明這個道理,所以我回答說這是因為偏重之情受到外物觸動而發露。現在且讓我憑心而論,再用實際效果來驗證。人心不快樂就悲傷,不悲傷就快樂,這是情感的大致情況。然而哭泣是悲哀的極點,微笑是歡樂的表現。聆聽齊楚之曲的人,只看到他們臉上有哀傷的表情,卻從未見到他們露出歡笑的容貌。這一定是齊楚之曲是以哀傷為本的,所以聽眾都對樂曲作出相應的反應。哪裡只是因為樂曲多沉重而少變化,才導致聽眾精神專一,思維集中呢?如果聽眾真的哭泣了,那麼音樂中有哀樂就完全可以肯定了。」 案: 秦客「此必齊、楚之曲,以哀為體,故其所感,皆應其度量」未嘗錯,問題是:一首音樂如何實際做到「以哀為體」?難道可以完全不理旋律、音調、節奏嗎?嵇康正正認為,「以哀為體」是必須符合一定的旋律、音調、節奏的要求,這些旋律、音調、節奏的要求就是「聲」的領域。「聲」可助人抒發哀愁,但它不是和「哀愁」相纏夾,混而不分。 主人答曰:「雖人情感於哀樂,哀樂各有多少。又哀樂之極,不必同致也。夫小哀容壞,甚悲而泣,哀之方也;小歡顏悅,至樂心喻,樂之理也。何以明之?夫至親安豫,則恬若自然,所自得也。及在危急,僅然後濟,則抃 (拍手鼓掌) 不及儛 (舞)。由此言之,儛之不若向之自得,豈不然哉?至夫笑噱雖出於歡情,然自以理成又非自然應聲之具也。此為樂之應聲,以自得為主;哀之應感,以垂涕為故。垂涕則形動而可覺,自得則神合而無憂,是以觀其異而不識其同,別其外而未察其內耳。然笑噱之不顯於聲音,豈獨齊楚之曲邪?今不求樂於自得之域,而以無笑噱謂齊、楚體哀,豈不知哀而不識樂乎?」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雖然人的感情有哀有樂,但哀樂的程度各不相同。再說,哀樂的極致不一定都有同樣的表現。小悲哀只是面容消瘦,強烈的悲哀就會哭泣,這是悲哀通常的表現。小快樂只是神色喜悅,極度的快樂就會內心歡暢,這是快樂的道理。為什麼這麼說呢?親人安康,自己就會內心悠然自得,輕鬆舒暢。及至處於危急關頭,勉強過得去算是脫離危險,那時高興得拍手還不夠,還要手舞足蹈。據此說來,這時的手舞足蹈還比不上先前的自得輕鬆,事實難道不是這樣嗎?至於笑容雖然出於歡快的心情,卻自有形成的道理,並不是響應聲音的器具。這是因為快樂雖然應聲而起,實際上卻是以悠然自得為內容。悲哀之情受到外物感觸,以流淚作為表徵。流淚令容貌發生變化容易被人們察覺,自得輕鬆令精神平靜,外表上無什麼變化。所以人們只注意到哀樂的差異,卻不識二者之相同。只從容貌變化辨別哀樂,卻未有察看當事人的內心感受。歡笑不彰顯在聲音中,難道只是齊楚之曲嗎?現在不到悠閑的內心中去尋找快樂,卻因為聽眾聽齊楚之曲時沒有展現笑容而謂齊楚之曲以哀為體,豈不是只知道悲哀,卻不懂得快樂嗎?」 案: 此嵇康 (1) 駁斥微笑是歡樂的表現。微笑不過是小歡小樂,大樂至樂是心神舒暢,不形於色。(2) 駁斥聆聽齊楚之曲的人心懷哀傷。表情不現歡笑,可以是得享大樂至樂,齊楚之曲未必是以哀傷為本的。
秦客問曰:「仲尼有言:『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即如所論,凡百哀樂,皆不在聲,即移風易俗,果以何物邪?又古人慎靡靡之風,抑慆耳之聲,故曰:『放鄭聲,遠佞人。』然則鄭衛之音擊鳴球以協神人,敢問鄭雅之體,隆弊所極;風俗稱易,奚由而濟?幸重聞之,以悟所疑。」 白話翻譯: 秦客問道:「孔子說過:『改變風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了。』如果照你所說,所有的哀樂之情都不包含在音樂中的話,那麼改變風俗又靠的是什麼呢?另外,古人謹慎對待靡靡之音,抑制淫蕩的音樂,所以說:『要摒棄鄭聲,遠離花言巧語的小人。』然而鄭衛之音敲擊鳴球來協調神和人的關係。請問鄭聲、雅樂的優劣好壞在何?風俗的改變又是通過什麼途徑而達至?希望聽到你的指教,以解除我的疑惑。」 案: 秦客汲汲於捍衛「聲有哀樂」,說到底,還是為了堅持儒家「樂以教和」的立場。 主人應之曰:「夫言移風易俗者,必承衰弊之後也。古之王者,承天理物,必崇簡易之教,御無為之治,君靜於上,臣順於下,玄化潛通,天人交泰,枯槁之類,浸育靈液,六合之內,沐浴鴻流,蕩滌塵垢,群生安逸,自求多福,默然從道,懷忠抱義,而不覺其所以然也。和心足於內,和氣見於外,故歌以敍志,儛以宣情。然後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風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導其神氣,養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與理相順,氣與聲相應,合乎會通,以濟其美。 白話翻譯: 主人回答說:「人們所講的改變風俗這種情況,一定緊承在社會衰弊之後。古代的王者,上承天命治理萬物,一定尊崇簡單易行的教導,實行清淨無為的治理。君王清靜無為地身居高位,臣民恭順地居於下位,潛移默化,天人和諧安寧,乾枯的萬物都沉浸在雨露中,宇宙群生都沐浴在幸福中,掃蕩塵土污垢,人民安寧快樂,各自追求幸福,默默遵從大道,人們胸懷忠義,卻不知道為什麼會是這樣。和諧之心內在自足,和諧之氣流露於外,所以用唱歌來敍述志向,用跳舞來宣泄情感。然後再用辭采來修飾它們,用風雅的音樂來宣揚它們,用樂曲來傳播它們,用太和之音來激發它們,導引人們的精神氣質,存養和諧之心、和諧之氣而順應之。迎接其自然的真情天性,加以擴充、彰顯,使和諧的心與天理相一致,和諧之氣與聲音相應和,會通融合,以成就自然之美。 案: 嵇康本乎老莊道家的立場回應秦客。 唱歌、跳舞、辭章、音樂都是人用以存養與生俱來的和諧之心、和諧之氣,提升精神氣質 (「致虛守靜」的手段)。 「理」字在先秦兩漢甚少被使用,嵇康言「心與理相順」,「理」該指道家的玄理,自然而然、無求不爭之理。自然而然、無求不爭有利養生,故又可說是養生之理。 「合乎會通,以濟其美」,這是道家意義下的「天人合一」。人藉「致虛守靜」,令心境寧靜、體氣和平,從而與天地萬物的自生自長融成一體,渾然無間。 故凱樂之情,見於金石,含弘光大,顯於音聲也。若以往則萬國同風,芳榮濟茂,馥如秋蘭,不期而信,不謀而誠,穆然相愛,猶舒錦彩,而粲炳可觀也。大道之隆,莫盛於茲,太平之業,莫顯於此。故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白話翻譯: 所以歡樂的感情,體現在樂器裡,光明正大的感情,彰顯在音樂中。如此推廣開去,那麼各國都受到感化,如同花草茂盛,秋蘭吐香,沒有約定卻大家共同信守,沒有商量卻大家真誠相待,默默地相愛,就好像展開了錦繡綺羅,真是光彩奪目啊。大道的隆盛,沒有比這更興旺的了,太平的事業,沒有比這更彰顯的了。所以說『改變風俗,沒有比音樂更好的方法了。』 案: 從個人層面看,音樂是人存養與生俱來的和諧之心、和諧之氣的手段,足以令其與天地萬物合一。從社會、政治層面看,音樂令人與人之間「不期而信,不謀而誠,穆然相愛」,成就有秩序的、和諧共處的人間世。 樂之為體,以心為主。故無聲之樂,民之父母也。至八音會諧,人之所悅,亦總謂之樂,然風俗移易,不在此也。 白話翻譯: 然而音樂設立的目的,是以修養心神為主。所以沒有聲響的音樂,是老百姓的父母。至於各種音調匯集,人們愛聽的那種曲調,雖總稱為音樂,但其無助移風易俗。 案: 存養與生俱來的和諧之心、和諧之氣,以及成就有秩序的、和諧共處的人間世,需要何種音樂?答曰:無聲之樂。何謂「無聲之樂」?音調不曲折細微,單寡沉穩的太和之聲。只有「無聲之樂」足以移風易俗。 夫音聲和比,人情所不能已者也。是以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絕,故因其所自。為可奉之禮,制可導之樂。口不盡味,樂不極音。揆終始之宜,度賢愚之中。為之檢則,使遠近同風,用而不竭,亦所以結忠信,著不遷也。 白話翻譯: 聲音和諧地組織在一起,這是人的感情抒發之不得不已。古人知道情感不可放縱,所以抑制它泛濫;知道欲望不能斷絕,便引導它走上正軌。為此制定可以奉行的禮節,創作可以引導感情的音樂,使得嘴巴不充分享受天下的美味,音樂不窮盡美妙的聲音,找出首尾的適合部分,尋求聰明和愚笨的中間點,確立標準,讓遠近的風俗一致,使得享用資源之餘不至用盡,同時用來凝結忠信,堅持內心不變。 案: 《荀子・樂論》:「夫樂者,樂 (快樂) 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樂則必發於聲音,形於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故人不能不樂,樂則不能無形,形而不為道,則不能無亂。先王惡其亂也,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以樂而不流,使其文足以辨而不諰,使其曲直繁省廉肉節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污之氣無由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而墨子非之奈何!」 荀子認為,音樂和禮制性質一樣,都是先王一手創制,旨在引導老百姓節求養欲。人天生有種種情感,這些情感都是要表露的,卻容易表露得過份。音樂的設置,一方面讓人有合適的方式表達情感,一方面避免其對情感過份放縱,繼而浪費社會有限的資源。 嵇康曰:「古人知情之不可放,故抑其所遁;知欲之不可絕,故因其所自。為可奉之禮,制可導之樂。口不盡味,樂不極音……使遠近同風,用而不竭」,和荀子想法可謂如出一轍。由此也可見會通儒道是怎樣的一種形態 (老莊和儒門荀學的匯流)。 故鄉校庠塾亦隨之變,絲竹與俎豆並存,羽毛與揖讓俱用,正言與和聲同發。使將聽是聲也,必聞此言;將觀是容也,必崇此禮。禮猶賓主升降,然後酬酢行焉。於是言語之節,聲音之度,揖讓之儀,動止之數,進退相須,共為一體。君臣用之於朝,庶士用之於家,少而習之,長而不怠,心安志固,從善日遷,然後臨之以敬,持之以久而不變,然後化成,此又先王用樂之意也。故朝宴聘享,嘉樂必存。是以國史採風俗之盛衰,寄之樂工,宣之管弦,使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自誡。此又先王用樂之意也。 白話翻譯: 學校教育緊緊跟上,讓樂器與禮器並存,舞蹈與禮節一起使用,雅正的言論與美妙的音樂一起發出。使人要聽到這個音樂,必定會聽到這樣的言論;要觀看這種舞蹈,必定會尊崇這種禮節。禮節好比是賓客主人見面,先行升降之禮,然後再應酬往返。在這種情況下,說話的分寸,聲音的節奏,作揖謙讓的禮儀,舉動的度數,都要互相配合,合為一體。君臣在朝廷上使用,平民在家庭裡使用。少年時學習,到年長仍不懈怠,內心安寧而堅定,一天天地改掉缺點,走向善良。然後用敬重之心來對待,用穩重的態度來堅持,時間雖久卻不改變,然後教化成功。這又是先王使用音樂的本意啊!所以朝覲宴會聘問設宴,美好的音樂一定是有的。所以國家的史官采集反映風俗盛衰的詩歌,交付給樂工,用樂器演奏出來,使說話的人不會以言獲罪,聽到的人能夠引起充分的警戒,這又是先王使用音樂的本意啊! 案: 這和荀子對音樂的看法何曾有異!音樂被視作道德教化、政治秩序建立的工具。 若夫鄭聲,是音聲之至妙。妙音感人,猶美色惑志。耽盤荒酒,易以喪業,自非至人,孰能御之?先王恐天下流而不反,故具其八音,不瀆其聲;絕其大和,不窮其變;捐窈窕之聲,使樂而不淫,猶大羹不和,不極勺藥之味也。若流俗淺近,則聲不足悅,又非所歡也。若上失其道,國喪其紀,男女奔隨,淫荒無度,則風以此變,俗以好成。尚其所志,則群能肆之,樂其所習,則何以誅之?托於和聲,配而長之,誠動於言,心感於和,風俗一成,因而名之。然所名之聲,無中於淫邪也。淫之與正同乎心,雅、鄭之體,亦足以觀矣。」 白話翻譯: 至於鄭聲,是音樂中最美妙的。美妙的音樂打動人,猶如美女迷惑人使人喪失志向。沉溺於遊樂美酒,容易拋棄正事,如果不是至人,誰能抵御這種誘惑呢?先王擔心天下沉溺於享樂而不返回正道,所以具備了八音,卻不褻瀆這種聲音;保有太和之聲,卻不窮盡它的變化;捐棄曲折細微的聲調,使人們歡樂卻不過分,猶如祭祀儀式上的大羹不用五味調和,不窮盡鮮美的滋味。至於那些平庸淺近的音樂,聲音並不好聽,又不是人們喜歡的。假若統治者離開了正道,國家喪失了秩序,男女私奔,淫亂沒有節制,那麼風氣就會發生變化,習俗因應人之愛好而形成。崇尚他們自己所嚮往的,那麼人們就會肆意亂來;喜歡做他們自己習慣做的事,那又怎麼批評他們呢?他們依托聲音,配上樂曲,拉長了聲調,真誠的內心被語言所打動,內心被和聲所感動,風俗一旦形成,我們就用鄭聲來稱呼它。然而被指稱的音樂,其中並沒有淫蕩邪惡。淫蕩與端正同出於本心,這樣雅聲和鄭聲的本體,也就可以看出了。 案: 本乎「聲無哀樂」的觀點,嵇康認為鄭聲本身並不含淫邪,它反而是「音聲之至妙」。 由於統治者管治失當,致使國家喪失秩序,男女私奔,淫亂無節制。淫邪之心生於前,藉「音聲之至妙」抒發,鄭聲於是被看成淫邪之聲。 不過,從節奏、曲調、旋律本身看,鄭聲和雅聲無本質上的差異。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 「主有哀樂者,一般之常情。主無哀樂者,嵇康之獨唱。此亦中國音樂思想中之特出者也。往復論辨,思理因之而精。間有瑣碎,未能切當。然哲學心靈,不可掩也。吾故謂中國哲學傳統開自道家與名家。而魏晉繼之,姿態尤顯。王弼、嵇康、向秀、郭象,皆極高之哲學心靈也。嵇康被害,司馬昭之罪大矣。」 給予嵇康<聲無哀樂論>很高的評價。 [附錄:七難七答總表] 第一難 A. 八方異俗,歌哭萬殊,然其哀樂之情,不得不見也。豈復假智於常音,借驗於曲度哉? B. 然則有賢然後愛生,有愚然後憎成,但不當共其名耳。哀樂之作,亦有由而然。 C. 季子采《詩》觀禮,以別《風》、《雅》;仲尼嘆《韶》音之一致,是以咨嗟。是何言歟?且師襄奏操,而仲尼睹文王之容;師涓進曲,而子野識亡國之音。寧復講詩而後下言,習禮然後立評哉?斯皆神妙獨見,不待留聞積日,而已綜其吉凶矣。 第一答 a. 鍾子期、子產、顏淵等不是直接從音樂中領悟彈奏者內心感受,而須觀察彈奏者的表情動作。 b. 聲音有自己一套內部結構及原理,「善惡」,即好聽不好聽,是其屬性。 哀樂是人碰到一些事情後,內心所產生的感受,同於愛不愛,喜不喜。哀樂會以聲音作媒介表達,如同喜怒會以美酒作媒介表達。不過,猶如美酒不會有喜有怒,聲音亦不會有哀有樂。 c. 1. 如果季札從音樂了解到各國風俗、孔子從師襄的曲子想像到周文王的容貌,文王的功德和風俗的盛衰理應包含在聲音之中,不會散失。推擴言之,三皇五帝的事跡理應包含在聲音之中,不會散失。現實卻是三皇五帝的事跡已散失殆盡,能被知者寥寥可數。由此可知聲音不藏有古聖先賢的功德,以及各地風俗的盛衰。 2. 如果季札從音樂了解到各國風俗、孔子從師襄的曲子想像到周文王的容貌,音樂、曲子一定具有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不可改易,以免防礙各國風俗、文王容貌的呈現。如果音樂、曲子有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而不可改易,其即不可摻雜其他變化,奏出別的調子。觸類旁通得以可能,必須先有兩條件:i.兩首或以上的音樂、曲子曲調、旋律編排類似 ii. 兩首或以上的音樂、曲子之間含有曲調、旋律編排上的變化。秦客既認為聲音無恆常的內在結構和原理,又堅持鍾子期可以觸類旁通,此乃自相矛盾,自打嘴巴。 3. 如果音樂、曲子無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而可改易,鍾子期可以觸類旁通固然是假,音樂、曲子反映各國風俗、文王容貌亦頗成疑問。孔子識別精微,季札善於聽樂,完全講不通。 第二難 D. 猶如神色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聲音亦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神色和聲音在本質上都是精氣。彼不能說神色有喜怒而聲音無哀樂。 E. 就算音樂無固定的曲調、旋律編排,鍾子期都可以憑自身的聰穎及聽力,獨自領會。 第二答 d. 神色可以不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如吃辛辣的食物而流淚、煙熏眼睛而流淚等,所以聲音亦可以不隨著人心變化而變化,故「聲無哀樂」。 e. 樂曲的長短、聲音的大小,足以改變聽者的思緒,以及對彈奏者情感的掌握。鍾子期能否憑自身的聰穎及聽力,獨自領會到無固定曲調、旋律編排的音樂,值得懷疑。 第三難 F. 若葛盧聞牛鳴,知其三子為犧;師曠吹律,知南風不競,楚師必敗;羊舌母聽聞兒啼,而審其喪家。凡此數事,皆效於上世,是以咸見錄載。推此而言,則盛衰吉凶,莫不存乎聲音矣。 第三答 f1 介葛廬聽到牛叫,就知道牠的三條小牛都成了犧牲,這是介葛廬天生異稟,懂得解讀牛所使用的語言的意思,不是聲音中隱藏有三條小牛犧牲的事實。 f2 I.「楚南有吳、越,北有梁、宋」,在不知風從哪裡吹起時,如何判定南風必然是楚風? II. 就算南風真是楚風,楚地距晉千里之遙,楚風吹入師曠的律管中如何可能?楚風不到律管,師曠即無法據此知「楚軍必失敗」。 「師曠吹起律管,就知道南風不強勁,楚軍必失敗」更似是「師曠多識博物,自有以知勝敗之形,欲固眾心而托以神微」,是師曠偽造以穩定軍心,並非事實。 f3 縱使兩名小兒哭聲相似,不代表其心術性格及命運際遇相近。 第四難 G. 「躁靜由聲,則何為限其哀樂」、「但云至和之聲,無所不感,托大同於聲音,歸眾變於人情」是不對的。 第四答 g1. 躁靜是「人對聲音的反應」,哀樂是「人聽曲前已有的情感」。 g2. 聲無喜怒哀樂 (平和為體),才能令不同人聽後有所感觸,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 (兼御群理,總發眾情)。 第五難 H. 聲仍舊有喜怒哀樂,只是聲音感化人比較緩慢,不能在倉猝間對聽眾發生作用,替換掉聽眾原有的感情,致使不同人聽曲後產生不同的喜怒哀樂。 第五答 h. 任聲音感化人再緩慢,都不可令本身悲哀的人聽畢歡樂的樂曲後更感哀傷,它該令本身悲哀的人聽畢歡樂的樂曲後稍得歡慰才是。由此可知「聲無哀樂」。 第六難 I. 人心不歡則戚,不戚則歡……然泣是戚之傷,笑是歡之用。蓋聞齊、楚之曲者,唯睹其哀涕之容,而未曾見笑噱之貌。此必齊、楚之曲,以哀為體……若誠能致泣,則聲音之有哀樂,斷可知矣。 第六答 i1. 微笑非歡樂的表現。微笑不過是小歡小樂,大樂至樂是心神舒暢,不形於色。 i2. 聆聽齊楚之曲的人非心懷哀傷。表情不現歡笑,可以是得享大樂至樂,齊楚之曲未必是以哀傷為本的。 第七難 J1. 凡百哀樂,皆不在聲,即移風易俗,果以何物邪? J2. 敢問鄭雅之體,隆弊所極;風俗稱易,奚由而濟? 第七答 j1. 樂之為體,以心為主。故無聲之樂,民之父母也。至八音會諧,人之所悅,亦總謂之樂,然風俗移易,不在此也。 和心足於內,和氣見於外,故歌以敍志,儛以宣情。然後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風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導其神氣,養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與理相順,氣與聲相應,合乎會通,以濟其美……若以往則萬國同風,芳榮濟茂,馥如秋蘭,不期而信,不謀而誠,穆然相愛,猶舒錦彩,而粲炳可觀也。大道之隆,莫盛於茲,太平之業,莫顯於此。故曰『移風易俗,莫善於樂。』 j2. 鄭聲本身並不含淫邪,它反而是「音聲之至妙」。 由於統治者管治失當,致使國家喪失秩序,男女私奔,淫亂無節制。淫邪之心生於前,藉「音聲之至妙」抒發,鄭聲於是被看成淫邪之聲。 不過,從節奏、曲調、旋律本身看,鄭聲和雅聲無本質上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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