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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城清拆風波
2018/01/07 21:48:14瀏覽142|回應0|推薦1

1933 年 6 月,就著清拆九龍寨城的寮屋問題,港府與城內居民發生衝突。

港府為何要清拆九龍寨城,何佩然說:

「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居民主要居住在城內的東南、西南面。1930 年初,政府制定了啟德機場附近,包括鑽石山以南、旺角以東、紅磡以北一帶的大型發展藍圖,寨城正好位於發展藍圖的中央,為方便發展,因此政府決定清拆九龍寨城的寮屋。當時寨城內有不少衛生欠佳的寮屋,居民大多數以養豬為生。」

簡言之,配合城市發展、改善衛生情況乃港府毅然進行清拆的兩大原因。

6 月 10 日,新界南約理民府正式發出告示,要求寨城居民於 1934 年年底前遷出,港府答允給予補償,並撥出城外「狗虱嶺」(今慈雲山一帶) 地段以供居民重建房屋居住。

當時城內居民有 436 人,民房 64 所。居民多為農民、小販、苦力等,在九龍寨城附近市場謀生。他們擔心搬遷後會影響生計。加上在「狗虱嶺」重建房屋所耗費金錢遠超南約理民府補償金額 (搬遷費為 256 元 4 毫 9 仙),無法建屋,居民很大機會流離失所。有見補償方案杯水車薪,他們遂向兩廣外交特派員求助,理由為「至前清光緒年間,我國將九龍租與英國,當時原止限於城外,城內仍歸我國管理」,國民政府最後決定介入。

28 日,甘介侯奉中國外交部之命,照會英國駐廣州總領事,重申:九龍寨城應該由中國官員控制,城內居民有權自由居住。港府迫遷城內居民,完全違背《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精神,必須撤銷有關決定。7 月 27 日,外交部再去信英國駐華公使,指出港府迫遷命令與《專條》條文相抵觸,理應盡快撤銷。

對於小小一個殖民地內部的事務竟上升到中英外交角力的層次,英國毫不猶豫採取強硬態度,其一方面避免與中國政府爭拗管轄權問題,一方面鼓勵港督不要放棄 / 推遲清拆九龍寨城的計劃。

它還促請港府根據 1899 年 12 月 27 日樞密院頒佈的命令「九龍城內中國官員行使管轄權於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他們應停止在城內各司其事。在條約租期內,九龍寨城為女王陛下香港殖民地的重要組成部份,香港的法律、條例適用於九龍寨城」,宣稱對九龍寨城有全面管治權,在需要時對拒不遷走的業主採取法律行動。

在中國政府眼中,英國做法誠然等於砌詞狡辯,迫遷勢在必行,置居民生活於不顧。

可是,了解「洛克式條件」(Lockean proviso)「一人只要將其勞力施加在某一自然資源裡,其即可把這共有資產轉變成私人資產」,英國謂「清政府官員早就撤離九龍寨城,民國建立以來亦未任命官員駐在這裡。相反,港府按照《樞密院令》已對九龍寨城行使管轄權逾三十年,中國政府一直默許此事。九龍寨城因此屬於英國殖民地一部份,港府遷徙城內居民並無不當」似乎也言之成理。

1935 年,新任總督郝德傑抵港履新,提高給予寨城居民的補償方案,將安置地由偏遠的「狗虱嶺」改為「隔坑」。1936 年 12 月,清拆寨城計劃展開,城內大部份住戶遷出 (何佩然認為「大多數居民都願意遷走」,但張連興、劉蜀永則覺得是港府罔顧民意,強行迫遷成功)。

從動機上看,港府清拆九龍寨城無可厚非。問題出現在執行上港府未有跟城內居民商討並達成共識,安排一個令居民感到滿意的遷徙安排及補償方案。

不過,唐玄宗強迫人民建造廣運潭以改良漕運,俄國彼得大帝亦動用大量民力興建新首都聖彼得堡以宣示現代化成果,港府所為多少證明陳雲所言非虛:「香港與中國大陸的分別,是帝國與民族共和國的分別……英國在一八四二年接管香港,用的是帝國的統治方法……香港長期是英帝國屬下的城邦」。

另外,由寨城居民尋求國民政府介入,可見香港人過去是在中英兩國夾縫之間圖存。當英殖政府施政失當,港人往往以中國做後盾 (華工於「海員大罷工」期間一度行路上廣州,宣示對港府不滿)。相反,當中國危及他們日常生活,他們就會異無反顧維護英殖政府,乃至宗主國英國 (「省港大罷工」華人精英們全力支持金文泰。「六七暴動」港人普遍肯定政府平亂有功而斥罵「左仔」)。

[主要參考資料]

1. 何佩然,《城傳立新 – 香港城市規劃發展史 (1841 – 2015)》。

2. 張連興,《香港二十八總督》。

3. 劉蜀永主編,《簡明香港史》。

4. 陳雲,<香港帝國,很想要吧?>。

5. <已被人忘記的地名 – 狗虱嶺>,http://www.tszwanshan.com/2007/10/blog-post_5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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