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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社論:重訪民進黨的兩岸主張
2013/01/14 15:01:28瀏覽80|回應0|推薦0

台灣立報2013-1-13 20:42 作者:報訊

  民進黨周末舉辦的火大遊行甫結束,不過更加令人關注的是其中「深綠陣營」即將在月底成立的「反一中連線」,高舉正名、制憲的旗幟,反對任何「一中」的主張,以抑制黨內「中國熱」。可是重訪民進黨的兩岸主張,回顧3個對「台獨黨綱」提出新詮釋的決議文,卻不必然如此逢中必反,只不過可能再次被反一中連線綁架。

  1992年的台獨黨綱,對於台灣主權的立場是主張「未定論」,但在1999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則轉向「實質獨立論」,意即接受中華民國憲法及國號,承認現狀就是獨立。爾後,在2004年陳水扁連任之後,通過《族群多元國家一體決議文》,也是維持「中華民國就是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立場。乃至2007年配合總統及立委選舉,通過的《正常國家決議文》,其實同樣接受「實質獨立」,承認現狀即實施中華民國憲法和國號,其中正名、制憲、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等主張,只是為了「彰顯」台灣現狀已獨立,並非要以此追求法理台獨。易言之,即使《正》文對中華民國憲法有若干不滿,但並未否認現狀,而且其提出的背景具有明確選舉目的,視野較侷限於特定的時空脈絡,當時的主張,不一定適用於其他脈絡。

  因此,3個決議文的共通之處,應可歸納為「一個原則、二個方向、三個反對」。一個原則就是民主的原則,任何對台灣現狀的改變,必須由全體台灣人民共同決定,在不否認現狀之下推動正名、制憲,亦必須符合民主的原則,取得絕對多數台灣人民的同意。至於兩個方向,則是承認現狀,接受憲法和國號的方向不變;另一個是兩岸文化共源,應基於共同的歷史、文化建立和平架構的方向。這是在《前》文中提及的一個明確方向。最後,三個反對是指「反對一個中國原則」、「反對一國兩制」和「反對《反分裂國家法》」,其中「一個中國原則」就是舊三段論的「一中原則」。

  民進黨因為忌憚失去深綠基本盤的支持,所以經常遭其綁架,即使正式由全國黨員代表大會通過的文件,也不敢大聲的主張。一份沒有人執行、實施的綱領,就不會有生命與權威,民進黨的兩岸路線「轉型」,其實是看有沒有勇氣擺脫深綠的束縛,走自己的路。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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