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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婚姻的最後堡壘
2013/01/11 17:57:40瀏覽50|回應0|推薦0

2013-01-11 01:20 中國時報 【吳典蓉】

     當婚姻制度搖搖欲墜、異性戀者紛紛棄甲而逃,美台兩地的同性戀者,此刻卻為了結婚的權利,展開一場憲法聖戰,自由與傳統之間,有了一場奇異的交會。

     坦白說,自彌爾的《自由論》1859年出版以來,現代可能是個人的自由面臨最多危機的時刻,根本的原因不只在於老大哥們陰魂不散,更隱而不顯的危機,很弔詭的,卻是同為彌爾所承襲而且發揚光大的「效益論」(俗稱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

     例如,依彌爾最有名的自由原則,個人的作為,即使對自己有害,但只要不傷害他人,國家就無權干涉;但我們看到,美國已有許多州準備對含糖飲料課徵「肥胖稅」,過去,要胖要瘦、要病要健康,都是個人的自由,國家現在能伸手進來的唯一理由,其實就是國家已成為全民健康保險的最大支付者;如果你因為胖而生病(因果關係不清楚),增加的是國家的負擔,國家當然有權管你。

     同樣的,要不要結婚生子,當然是個人自由,楊志良在衛生署長任內,可以要求單身者必須多繳健保費,最大的立論點正是,單身者老後,必須靠別人生的小孩,提供健保支出。可以說,彌爾的效益論原則(以最大多數人的幸福為最高原則),和他的自由原則互相牴觸,是現代的大難題,不知彌爾再世,能不能解決這個兩難?

     在這個環環相扣的世界中,有時候可能是個人要負責也不可得,因此更值得慶幸的是,相對於單身者結不結婚,同性戀結不結婚,反而無涉他人、完全是他們自主的範疇,即使是依照最簡略的效益論一人一票、票票等值,這個世界上的異性戀者,也不能重複投票,來否定同性戀者結婚的權利;就如哲學家德沃金所說,這形同是異性戀者同時針對自己的權益及愛好,一共投了兩次票。

     有趣的是,支持同性婚姻,不只因為事涉個人自由,這可能也是發揚傳統的最好方法。事實上,自有婚姻制度以來,現在也可能是婚姻最不受歡迎的時刻,這幾乎是一個定律了,只要國家開始富裕,女人就開始晚結婚、接下來,她們就不結婚了。

     女人不結婚,但她們還是渴望愛情,只是,當婚姻制度不能迎頭趕上,改變過去的分工制度,就是這個制度死亡的開始;也許,就如《約定。帶著愛去旅行》作家吉兒伯特所形容的,同性婚姻可以教我們,如何塑造一個「沒有妻子的婚姻」,或者「沒有丈夫的婚姻」,這樣相對平等的婚姻,也許有機會挽救婚姻制度。

     同性戀能不能結婚,應該很快就排進大法官審查議程,「就讓他們結婚吧」! 世界上還有什麼事,可以同時得到自由與傳統的交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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