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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9 01:10:36瀏覽425|回應0|推薦0 | |
「要回越南當街友,還是在台灣逃跑繼續工作?」40多名外勞昨到總統府陳情,他們都背著鉅額仲介金來台打拚,卻因為無法自由轉換雇主,只能忍受被雇主剝削、最後被迫逃跑,呼籲政府儘速修改法令。 越南外勞阮氏芳談起她在台灣的總總遭遇,眼淚忍不住奪眶而出:「太辛苦,真的太辛苦了!」四十一歲的她,五年前來台灣工作,當時父母用房子向銀行貸款兩千美金,付給仲介讓她來台灣打拚。 一開始照顧一位重病阿嬤,只待了三個多月阿嬤就過世了。後來被轉介到一個家有七層樓的雇主,開始地獄般生活。阮氏芳說,每天早上五點四十五分就要起床弄早餐,然後開始打掃七層樓,還要包水餃;每天至少工作十八到廿個小時,大概只有三個多小時能睡覺。 這麼辛苦能賺多少?阮氏芳說,第一年每個月大概只有三到四千台幣,第二年大約四到七千,兩年下來總共只賺十萬元左右,扣掉在台灣的花費,根本無法還在越南的貸款。 後來阮氏芳被轉到一個較好的雇主,但沒多久仲介就以「兩年期滿」為由要她回越南。阮氏芳說,越南仲介跟她說可以工作三年,如果只待兩年就回去,父母的房子會被銀行扣押,「我寧願死在台灣也不要回去!」 阮氏芳不斷哭求雇主讓她逃跑,雇主心軟讓她離開,阮氏芳就這樣跑了二年。逃跑的日子每天大概能賺個五百元,也不是天天有工作。 今年一月,阮氏芳聽聞在越南的父母生病、婆婆病危,急著跑到專勤隊自首,希望能儘速遣返;不料專勤隊發現,當初仲介她的台灣仲介是非法的,要她留在台灣「協助調查」,就這樣耽擱了快一年,阮氏芳還在台灣。 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主任阮文雄說,政府應儘速讓外勞自由轉換雇主,才能避免阮氏芳這樣的悲慘故事一再發生;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回應,自由轉換雇主需有配套,目前正研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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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