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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09:13:57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審議,昨在議會掀起藍綠議員論戰,到底要退回或付委?議員意見不一,最後議長邱奕勝裁決以表決方式通過交付委員會審查。 桃園市議會昨天臨時會審查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提案,地方稅務局長林延文表示,房屋稅率已於去年6月修正,桃園市政府配合修正核課房屋稅。 自治條例所制定的重點,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皆1.2%稅率徵收房屋稅,第4戶以上2.4%,第6戶以上3.6%課徵。 國民黨市議員黃婉如表示,稅務局應提供全國房屋稅率執行狀況,讓議員了解,再行提案,要求退回不審,擱置提案;劉茂群也指出,桃園房屋稅調整後稅率,比五都還高,不能因福利政策財政受到排擠,調高房屋稅讓全民埋單;謝彰文認為,調高房屋稅茲事體大,要求詳細資料提供參考,再來審查。 民進黨團總召張肇良說,自治條例當中,擁有1到3戶部分並未調整,自住型及有租賃所得並不會課到稅,稅務單位應說清楚,並冷靜思考,以符合公平正義及抑制房價,照顧大部分的人。 面對藍綠議員意見不一,議長邱奕勝決定中場休息。市長鄭文燦立即和國民黨黃婉如等議員溝通,他說,桃園房屋稅並沒有比汽車牌照或燃料稅高多少,目前6都16縣僅4縣市尚未通過,希望先付委討論,以彰顯居住正義,反對囤房炒房、平抑房價,希望議員支持。 由於退回及付委雙方僵持,會中裁定表決,36席中,23人同意付委,過半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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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