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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德捍衛勞工權益
2014/11/02 15:00:23瀏覽160|回應0|推薦0

20141102 工商時報 郭建志

勞工該如何捍衛權益?家樂福樹林店工會理事長陳明德近3年來,與多位工會幹部帶頭質疑公司未經員工同意,逕行實施變形工時,想要節省每年3億多元的加班費,陳明德在抗議過程除了遭開除,還陸續背上4條罪名。陳明德樂觀地說,我不氣餒、不放棄,堅持與資方周旋到底。

55歲的陳明德與太太兩人都是家樂福量販店超過10年的資深員工,膝下育有3女,最小的今年才10歲。身為工會幹部的他,先前質疑公司自行實施變形工時,不給國定假日出勤的兼職人員雙倍工資,加班還要「事先書面申請」才能請領加班費,他卻於今年6月遭公司指控,把瑕疵的奇異果「高價低標」進行販售,除了將陳明德解雇,並控告他「詐欺、業務侵占」。

陳明德說,對於公司突如其來的解僱,案件已交由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處理,預計下個月將有最終裁決。他高興的說,在工會四處努力下,包含台中、彰化、花蓮、台東、桃園與雙北市勞工局,對轄區內的家樂福分店實施變形工時一事,已認定違法開罰,其他縣市也在跟進中。

被解雇後的生活,陳明德說,僅有妻子每月24,500元的月薪,還有各工會的友情補助,家裡每月還背著4萬元房貸,兩個女兒先前也因他的突然失業,被迫從大學休學、提早投入職場。

記者好奇,為何不另尋其他工作呢?陳明德感慨的說,一旦找到新工作開始領薪水,未來與家樂福的糾紛裁決出爐,獲判的款項恐怕將會先扣掉新工作的薪資,因此他無法就業,陳明德認為,這部分應修法放寬。

陳明德說,平日他除了參加裁決委員會的會議,也會熱心支援其他勞團活動。由於他仍然是「身分有效」的工會幹部,新北市勞工局每周會對市內2家家樂福分店進行勞動檢查,他都會陪同到場,協助稽查。

即使在不利的環境下,家樂福工會的會員人數越來越少,但陳明德認為,「我不怕!」因為勞工唯有團結,力量才能強大,將繼續堅持監督公司的勞動政策與作為,爭取員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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