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管處 夏季氣溫日漸炎熱,蚊蟲騷擾民眾情形愈加嚴重。民眾常使用環境衛生用藥「蚊香」來防治蚊蟲。環保署為加強維護國民健康,特專案抽測5件市售蚊香檢驗分析,發現2件由越南產製輸入之蚊香遭受戴奧辛污染,呼籲民眾暫時不要使用中台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越南產製之蚊香。
環保署表示,依據本署環境檢驗所最新市售蚊香檢驗分析結果,顯示中台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自越南輸入之環境用藥「鱷魚無染料蚊香」(環署衛輸字第0661號,製造日期批號為98/03/14 01)、「新鱷魚淡煙蚊香-A」(環署衛輸字第0670號,製造日期批號為98/03/14 05),經本署環境檢驗所檢驗分析其燃燒後煙霧,含有戴奧辛類有毒物質濃度分別為29.2 皮克(pg-WHO-TEQ/m3)及11.8皮克(pg-WHO-TEQ/m3),經緊急檢測其本體確認遭受戴奧辛污染,而產品本身中之檢測結果423皮克(pg I-TEQ/g)及348皮克(pg I-TEQ/g),與其他3種廠牌蚊香比較,明顯超出背景值百倍,研判越南製造時已遭受污染。環保署進一步分析其可能風險,發現民眾於密閉空間使用有逾越一般可接受程度,有影響健康之虞。
因蚊香是國人夏季常用之居家環境衛生用藥,為維護國民健康,環保署已連夜請新竹市環保局封存廠內未出廠貨品,該廠商自即日將上述兩產品下架回收。同時動員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查核各大賣場上述產品,以落實下架收回。
該廠商願意保護消費者權益,已同意配合退費,環保署呼籲民眾查看家中蚊香包裝容器標示,若有產地 (製造廠地址)是越南( Vietnam )之蚊香,暫時不要使用;民眾若有購買越南產製之蚊香請暫時留存,可於下週一(7/27)起持發票或蚊香商品至相關販場退費;民眾若有問題,可電洽該公司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996。
環保署特別表示,為配合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斯德歌爾摩公約國家實施計畫,減少戴奧辛風險,環保署已進一步全面採樣市售蚊香商品,進行戴奧辛類有毒物質檢測。檢測報告結果預計2週出爐後亦會立即公諸媒體外,並預定1個月內研訂蚊香戴奧辛檢出限值,以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環保署再次呼籲民眾,要安全使用蚊香,以保健康。如在室內使用,人員需先離開,關閉門窗或把房間密閉,待蚊香燃畢 (或點燃1~2小時後弄熄),打開門窗充分通風後再進入室內,更應避免一邊點蚊香、一邊室內活動或一邊睡覺,以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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