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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6/02 11:42:24瀏覽331|回應0|推薦0 | |
分期購物不滿意有權停止付款 線上遊戲、網路教學、健身房、瘦身美容等商品或服務推陳出新,消費者不見得一開始就知道完整的服務內容,若預付了款項之後,發現跟預期的不同,該怎麼辦? 消費者中心說,這類買賣不同於以往銀貨兩訖的交易方式,不僅在付款前沒有機會檢視商品,後續商品或服務也是分期享用的。若消費者在收到商品後不滿意,七日內可以退回商品或終止買賣,不需說明理由,也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如果已經使用了第一期商品,但對第二期商品不滿意的話,也可解除之後的買賣契約,不會因為已使用了部分商品,就無法退費。 消保會法制組組長邱惠美表示,以高中教材為例,假設消費者一次購買了高中三年的課程,在上完了高一課程後,不滿意高二教材的情形,是可以終止契約的。高一課程因為已經使用了不能退費,但收到高二教材的七日內,可以退回高二教材,其餘還沒有收到的各期商品也可終止契約。請 記得要寫存證信函向該公司及銀行通知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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