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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0 13:30:31瀏覽1657|回應1|推薦4 | |
「過去發生社會矚目的公務人員重大案件,被檢察官起訴指控貪汙案 ,但到最後卻判無罪確定,引發社會觀感不佳,承辦的檢察官、所屬 的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是否需要處分?」 關於這個司法議題個人認為十分有意義,原因是:一、充分反映了國 人對於司法品質的憂心;二、更加凸顯國人對司法改檢的高度期待。 我們辜且不論支持或反對的意見;讓我們來看看由法務部轉任到司法 院長官,於八月間來到花蓮與基層法官與檢察官舉行座談,他們究竟 是如何看待這個議題。 八月八日正值北京奧運開幕,司法院長賴英照(下圖)和司法院秘書 長謝文定(上圖)也安排台北司法記者到花蓮地方法院及花蓮高分院 ,與基層法官舉行座談,其中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四猛列席。 會中,有媒體記者提到上述所提到的「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是否需要 處分?」之問題。謝文定會中指出,未來可朝這個方向思考,但要制 定法律明文規定才行。 謝文定還說,任何刑案被告被起訴,到最後判無罪,被告及外界都無 法忍受;但司法改革,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兼顧「人性」,大家雖都知 道問題在那裡,但要改革卻很難。 他還說,過去一、二審有些法官彼此「放話」、「開砲」,今後更應 朝多方溝通的方向努力。 由於謝文定原任高檢署檢察長,長期在檢察體系工作,深入了解檢察 體系文化。話題雖在會中提起,卻有某些程度是值得省思的。 同時,謝文定也說,從民國九十年到九十七年,全國檢察官從原來六 百多人,到目前有一千二百多人;反觀司法院系統,同時期僅增加法 官三人,院方所增加法官人數確實比檢方還要少。 謝文定還舉出,過去有檢察官在論壇公開發表為例說:「寧可當檢察 事務官,也不要當檢察官!」。換言之,檢察官嘲諷檢察事務官工作 輕鬆、不必負責、待遇高,很想轉任為檢察事務官。 他認為,檢察官會有這種看法,更值得法官省思。 他還說,雖然司法院打算從明年起增加七十人,民國九十九年增八十 人,民國一百年再增一百人;但人民對法官和檢察官的社會觀感和期 待都很高,更應該做好司法正義和社會的一道防線。 會後,花蓮地院多數基層法官私下談及此事深有同感,有的法官認為 「檢方司法改革的步伐,不符人民的期待!」,檢方在起訴應更慎重 才對,別以為增加更多檢察官人力,就可以徹底改善司法裁判品質。 花蓮地院庭長湯文章也說,在法官立場來看,檢方偵辦絕不能輕率, 例如,過去多起警察涉案還沒被起訴,馬上就遭停職,事隔數年後審 結才還其清白,包括馬總統貪汙案也是如此,不但損害當事人權益甚 鉅,社會觀感也變差。 針對檢察官是否該懲處?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楊四猛則認為,院方若有非常上訴案件,最後 遭撤消,是否也比照辦理,來懲處法官;再者,白領階級犯罪(貪汙 案),要還原所有犯罪現場,搜証確有一定難度。 楊四猛還說,尤其貪汙案在罪、刑不相當的情況下,這教檢察官「於 心何忍」;同樣,法官對廠商及公務員要做成公平判決也不易。唯有 檢審分工合作,兩端不能失衡,才能共同提升司法品質。 在看完法官和檢察官兩造的說法之後,請問各位看倌和網友們,你們 有何高見?要如何做才能真正提升司法品質,同樣地,國內又有多起 重大又令人注目的案件,2300萬人正睜大眼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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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