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日兄您好!
我剛才連著寫了兩次給您的回應,都被吞吃。
第一次它說我寫得太長,第二次好像是甚麼「擱置太久」之類....
很抱歉,有點悵然,感到有點對不住您;或許讓我藉此角落寫上一句:
我很興奮您想和令弟組隊街頭賣藝,這想法太酷了!您一定要堅持這個計畫!我百分之百贊同、支持、期望...
>旭日初昇(hwangrs) 於 2024/08/05 13:10 回覆:
牧師所言情況,我也曾碰過,的確令人困擾與徒嘆負負。
請勿說對不住的話,大家都是心靈上的老朋友了。
我確實對街頭賣藝有起心動念過,但台灣的法規當街頭藝人須通過證照。
我因音感差又無樂理基礎,僅憑興趣是無法通過的,內行人很快就聽出我的五音不全。因此說歸說,還是要認清事實。不過,仍然非常感謝妳的鼓勵支持。
PS:我會將此留言轉至發言欄,若介意請告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