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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0 06:16:50瀏覽264|回應0|推薦0 | |
兆豐金 大陸股東權利有望解涷 【經濟日報╱記者夏淑賢/台北報導】 2008.11.20 02:36 am 兩岸金融合作監理備忘錄(MOU )可望在明年春天簽署,擁有約12%的大陸地區股東的兆豐金控,有機會成為陸資參股我公股金融機構的指標個案。明年6月適逢兆豐金改選董監,陸資股東是否能首度對台上市金控行使股東表決權,格外引人矚目。 兆豐金的子公司兆豐銀,前身是中國商銀、交通銀行,兩家銀行都是從大陸遷台,因歷史背景關係,兆豐金其實有高達12%的大陸股東,包括大陸的鐵路公司、企業法人與一般自然人。且根據兆豐金內部研究,還有不少法人股東仍然在大陸存在與活動,自然人股東也可能有繼承人,兩岸一旦簽署MOU,將牽動這些陸資的股東權解凍問題。 江陳會為兩岸金融MOU簽署暖身,依照互惠對等原則,大陸開放台灣金融業登陸,我方也將開放陸銀登陸,也會開放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QDII)投資台股。 過去兩岸金融交流停滯,兆豐金根據「在台公司大陸地區股東行使條例」,一直凍結這些大陸股東的表決權,早在交通銀行、中國商銀時代,增資配股也排除這些陸資股東。兆豐金成立後,只配發現金股息,對這些大陸股東應得的現金股息予以提存保留。 不過,歷經多年,兆豐金的大陸股東持股比率,仍有12%左右,以兆豐金超過1,100億元的龐大股本,12%股權算是相當高,甚至可能因為兩岸金融開放,大陸股東順勢主張股東權,對現有的經營層、公股形成威脅。 消息來源表示,兆豐金凍結大陸股東行使股東權,是根據相關條例依法行事,未來這些大陸股東解凍復活主張權益,要看金管會與兩岸金融協商發展而定。因為若要廢除相關條例,還是得經過立法院,不是兆豐金一家公司的問題,至於萬一大陸股東真的跨海行使股東權怎麼辦?也只能「到時候再說」。 【2008/11/20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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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