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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聯合報╱社論....六四四號解釋:會否出現「金門中國統一黨
2008/06/23 12:00:35瀏覽251|回應0|推薦1
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旨哉斯言:台灣的吉凶禍福、台灣的方向,仍是掌握在二千三百萬人手中......所有政黨.化暗為明.....才能有效管理

六四四號解釋:會否出現「金門中國統一黨」



















台灣可能出現合法備案正式成立的「共產黨」或「台灣獨立運動黨」。


上周五出爐的大法官會議第六四四號解釋:人民團體法中有關「人民團體之組織與活動,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之規定,不符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之意旨,應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


換句話說,未來主張共產主義、台灣獨立,甚或主張金門、馬祖、澎湖分離獨立者,皆可組成正式政黨,內政部不得駁回其備案申請。


一方面,這是民主深化的重要里程碑;另一方面,這也是對民主憲政的更深層考驗。例如,倘若金門有一天民選產生一位「金門中國統一黨」或「金門獨立黨」黨籍的縣長,雖然未必即會「統一」或「獨立」,但必將牽動台灣政局及兩岸關係。


共產主義及台獨主張,是台灣政治中的兩大難題。共產主義的階級鬥爭論容可見仁見智,但台灣若出現一個與中共聯結的台灣共產黨,卻可能成為兩岸的槓桿;另者,如今台獨主張既有結社組黨之自由,則對台灣的政治光譜及政治板塊亦可能發生影響。


六四四號解釋看似頗為先進,其實卻亦可說是落後於社會現實的「馬後砲」。就台獨主張言,莫說民進黨迄今仍有「台獨黨綱」,「建國黨」及「台灣團結聯盟」亦
是盡人皆知的「台獨黨」;就共產主義言,則許多社運團體皆有左翼色彩,間亦有與中國大陸存有相當聯結者,國人在街頭偶見插著五星旗的宣傳車呼嘯而過,亦不
致驚怪。


六四四號解釋,與其說開發了新的公民權,不如說只是承認了已經存在的政治現實。其實,台灣的政治課題早已超越了「能否主張台獨」或「能否主張共產主義」的問題,而是在於:台灣如何在民主平台上處理台獨及共產主義。


就台獨論,一九九二年「刑法一百條」的修正,已使台獨的思想犯及言論犯成為歷史名詞,「台獨聯盟」之類的團體亦十分活躍;但這卻未必等同於台獨主張即能成
為主流民意,只是改以「民主」的方式來處理台獨議題。自從以民主平台來處理台獨議題後,台獨運動雖在形勢上升高,卻在實質上亦有倒退,例如久已不聞「台獨
建國」,而改稱「正名制憲」或「國家正常化」等較隱晦的名詞;至二○○八年一月立法委員選舉及三月總統大選,則可謂是多數國人在投票箱前否定了陳水扁及民
進黨的台獨操作。可以這麼說,自「刑法一百條」修正以來,法律即未禁止台獨主張;台獨主張最後是在民主平台上及投票箱前受到了民意節制,而導致民進黨下
台。未來倘若仍維持立委選舉的「單一選區兩票制」,並進一步將總統選舉定為「絕對多數制」;則台獨運動或其任何關於國家定位主張之何去何從,應皆可由民主
平台來決定。


六四四號解釋准許共產黨結社,再加以容許公開主張分裂國土,則較難估計其效應。其實,德國不容納粹黨再生,及美國亦曾不准共產黨設立,皆是在自由及限制之
間的斟酌。前文論及,如果有一天金門出現「金門中國統一黨」或「金門獨立黨」,並贏得縣長及縣議會選舉;或如果有一天,在「中國崛起」的背景中,台灣出現
了一個有品質的以階級論述及中國聯結為訴求的「台灣共產黨」,那都將為台灣的民主憲政添增許多變數。


六四四號解釋值得肯定,但對台灣的民主平台亦將是一考驗。如前所述,大法官只是承認了已經存在的政治現實,且二十年來台灣民主平台對台獨及共產主義已經累
積了相當程度的處理經驗。台灣今日最大的政治共識是:台灣前途由二千三百萬人共同決定;既是如此,對台獨及共產主義的評價,自然亦應由二千三百萬人決定。


自由第一,結社自由,有一天真正的共產黨及台獨黨可能會在台灣出現;民主至上,但台灣的吉凶禍福、台灣的方向,仍是掌握在二千三百萬人手中。


【2008/06/23 聯合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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