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9/11/16 21:14:16瀏覽379|回應0|推薦0 | ||||||||||||||||||||||||||||||||||||||||||||||||||||||||||||
2009.11.11特稿 呂學樟是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台美議定書簽署公告的第一時間,他衝上第一線咆哮官員「該進亂葬崗」,還發下豪語「誰做決策誰下台」,令人誤以為國民黨還有內省的可能,不料這個假象連短短十天撐不到,在馬英九指示下,國民黨現在居然撕毀朝野協議,連白紙黑字簽名了都可以不算數。這個惡例一開,如果國會議長王金平不主持正義,立法院可以就此停擺不必玩了。 由孔文吉昨天代表國民黨團提出的第三案,全部條文內容只有一個意義,就是推翻協議,曾為疫區的美國牛內臟與絞肉全部不敢明文具載於禁止進口之列,所謂吸納「三管五卡」全是欺騙國民的障眼法,為何要偷龍轉鳳、貍貓換太子?為的是讓馬英九對老美好交代,因此公然毀棄政黨間的信諾、耍弄台灣民眾於股掌之間亦在所不惜,這個心態比赴美協商前未向國會報告更為可怕,其欲展示的是「朕即天下」,國會事後必須吞下。因此稱行政部門的「立法局」顯有不當,倘若立法院對此強暴要忍氣吞聲、照單全收,就此將淪為馬英九的個人立法科,今後乾脆縮編到總統辦公室轄下,設科長與科員若干即可。 朝野協商制度明訂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第六十八至七十四條,儘管內容備受討論,但運作多年已成求同存異的基本準則,不論朝野席次如何消長,是以溝通協調取代打破人頭的機制建立,如果這套最起碼的信賴基礎可以小動作來輕率破壞,將宣告體制內反映民意的破產,那麼體制外抗爭豈不是官逼民反?全體公民必須密切關注立法院的發展,不容一個總統違憲對立法權上下其手、恣意破壞。 最近十幾年泛藍政治人物司法風神榜 2005/10/3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