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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國會如無物 馬政府開惡例 ---- 記者鄒景雯
2009/11/16 21:14:16瀏覽386|回應0|推薦0

2009.11.11特稿 

呂學樟是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台美議定書簽署公告的第一時間,他衝上第一線咆哮官員「該進亂葬崗」,還發下豪語「誰做決策誰下台」,令人誤以為國民黨還有內省的可能,不料這個假象連短短十天撐不到,在馬英九指示下,國民黨現在居然撕毀朝野協議,連白紙黑字簽名了都可以不算數。這個惡例一開,如果國會議長王金平不主持正義,立法院可以就此停擺不必玩了。

十月三十日在民進黨連日抗爭癱瘓議事下,當天下午三點半,經王金平穿梭協商,兩黨達成的共識非常清楚,標的物就是這次的美國牛談判,其中內臟與絞肉必須全面阻絕於國境之外,據此民進黨薛凌與國民黨黃義交版本將逕赴二讀,但當天傍晚馬親自致電林益世與呂學樟高度關切,事後林益世對同僚慨稱「要跑路了」,現在證實,混不下去的果然不是決策者,反而是國民黨鞭如果不吞下嗆聲,就要被丟進亂葬崗。

由孔文吉昨天代表國民黨團提出的第三案,全部條文內容只有一個意義,就是推翻協議,曾為疫區的美國牛內臟與絞肉全部不敢明文具載於禁止進口之列,所謂吸納「三管五卡」全是欺騙國民的障眼法,為何要偷龍轉鳳、貍貓換太子?為的是讓馬英九對老美好交代,因此公然毀棄政黨間的信諾、耍弄台灣民眾於股掌之間亦在所不惜這個心態比赴美協商前未向國會報告更為可怕,其欲展示的是「朕即天下」,國會事後必須吞下。因此稱行政部門的「立法局」顯有不當,倘若立法院對此強暴要忍氣吞聲、照單全收,就此將淪為馬英九的個人立法科,今後乾脆縮編到總統辦公室轄下,設科長與科員若干即可。

朝野協商制度明訂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十二章第六十八至七十四條,儘管內容備受討論,但運作多年已成求同存異的基本準則,不論朝野席次如何消長,是以溝通協調取代打破人頭的機制建立,如果這套最起碼的信賴基礎可以小動作來輕率破壞,將宣告體制內反映民意的破產,那麼體制外抗爭豈不是官逼民反?全體公民必須密切關注立法院的發展,不容一個總統違憲對立法權上下其手、恣意破壞。

最近十幾年泛藍政治人物司法風神榜

 2005/10/30

21.黃清漢

國民黨

前屏東市長

路標動線系統工程等共35件弊案涉嫌貪污

求處無期徒刑

收押禁見

王玉雲

國民黨

前高雄市長

中興銀行超貸案違法放貸80(另外70案共800億偵結)

判刑74

一審限制出境

王令麟

國民黨

前不分區立委

掏空台開和遠倉公司資產共約12

判刑4

二審

廖福本

國民黨

前雲林縣立委

販賣奇美公司假股票案詐騙1.6

判刑6

二審

林明義

國民黨

前雲林縣立委

展雲公司掏空案收取佣金2

求刑4

限制出境

26.蔡美佐

國民黨

前雲林縣立委

共同假疏浚古坑鄉3溪真盜採沙石土方約3萬立方米

求刑12

 

林進春

國民黨

前彰化縣立委

涉嫌掏空中櫃公司資產6000萬和超貸至少18

被告 

 

王滔夫

國民黨

前台南市立委

立委選舉買票賄選

判刑24

去年入監服刑

黃郁文

國民黨

前台南市議長

安中路既成道路徵收弊案收賄洗錢1.6

判刑8

二審限制出境

張清堂

國民黨

台中縣議長

喝花酒報公帳3500

判刑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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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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