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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軍侵烏 國際刑事法院可能調查戰爭相關罪行 ---- 聯合新聞網
2022/03/02 19:09:31瀏覽614|回應0|推薦0

2022-02-25 阿姆斯特丹25日綜合外電報導

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檢察官卡林汗今天表達了對俄羅斯入侵烏克蘭的關切,他說,國際刑事法院也許會調查可能發生在烏克蘭的戰爭罪行。 卡林汗(Karim Khan)發表聲明說,他一直密切關注烏克蘭和周邊地區近來的情勢發展,「我提醒在烏克蘭土地上交戰的各方,國際刑事法院可行使管轄權,調查在烏克蘭境內犯下的任何種族滅絕、違反人道以及戰爭罪行。」

在俄羅斯2014年3月吞併克里米亞半島接著烏東親俄分離主義分子與烏克蘭政府軍爆發衝突後,烏克蘭就接受了國際刑事法院對其境內自2014年2月之後所發生違反人道和戰爭罪行的管轄權。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署2020年12月宣布,有理由相信烏東衝突期間存在戰爭罪和其他罪行;初步審查已結束,但尚未向法官正式聲請展開全面調查。 俄羅斯雖非國際刑事法院一員,但國際刑事法院仍可調查在烏克蘭境內犯下的戰爭罪和違反人道罪,無論嫌犯的國籍為何。

吳景欽:俄烏戰爭 訴諸國際刑事法院的意義 ---- 自由新聞網

2022/03/02

俄羅斯大舉入侵烏克蘭,始作俑者普廷所犯的侵略、戰爭等罪行,烏克蘭可否訴諸於國際刑事法院,卻是台灣必須深思的課題。 1998年,世界一百多國通過羅馬規約,並在2002年於荷蘭海牙成立國際刑事法院,以追究國際犯罪。而此規約與傳統國際規範最大不同,即是將侵略、戰爭、殘害人權與種族滅絕等犯行之究責,由國家賠償轉向對自然人的刑事處罰,以防止屠夫躲避在政府機器的屏障之下。 由於發動戰爭者,必位居國家高位,要找到白紙黑字下令屠殺的證據,並不容易,故羅馬規約第廿八條規定,只要有上命下從的階層關係,並對下屬所為的殘害行為有所知曉,卻坐視不管,就難辭其咎,以防上位者藏於幕後來規避法律的制裁。又依第卅三條第二項規定,對殘害人權的上級命令屬明顯違法,下級公務員無服從義務,若服從而執行,即不能以依上級命令為免責。

在此情況下,普廷發動對烏克蘭的戰爭,並造成人民的重大傷亡,已觸犯羅馬規約的相關戰爭罪行無庸置疑。只是烏克蘭並未批准羅馬規約,且普廷在二○一六年,更以國際刑事法院是西方國家的附庸為由而退出羅馬規約下,烏克蘭是否具備提告的適格,勢必有疑。 惟依羅馬規約第四條第二項,基於人權保障的普世性,就算非締約國,卻可以特別協議方式,而被納入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而因烏克蘭國會在二○一五年,因普廷介入烏東而遞出願接受管轄之聲明,自具備提告的適格性,也是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於戰端一開,就聲明會調查之主因。 雖普廷只要仍為總統,欲對其訴追,必面臨政治現實的障礙。但根據羅馬規約第廿九條,國際犯罪沒有訴追時效,故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自保有追訴戰爭犯行的可能性,致非僅具有象徵意義。著名之例,即是於波士尼亞、科索夫犯下種族滅絕罪行的前塞爾維亞總統米洛賽維奇,最終仍是由人民送交海牙受審。 台灣雖因國際現實,未能加入羅馬規約,但面對中國威脅,仍可以聲明自願接受國際刑事法院的管轄。這除為國家安全多一層保障外,也可避免兩岸問題被解讀是國內事務,致使他國援台有所遲疑。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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